名称 | 廊坊职业技术学院 | 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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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会(公办一类) | 297 | 289 |
高职排名 | 453 | 467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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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9 | 214879 | 200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92 | 179644 | 200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9 | 214879 | 200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62 | 135455 | 200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84 | 65720 | 180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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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98 | 82602 | 180 |
廊坊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市属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团中央KAB创业俱乐部会员单位,是河北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河北省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建设院校、河北省现代服务业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廊坊市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是“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国际联盟会员和“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优秀竞赛基地。
学院积极适应全球化发展趋势,坚持开放办学,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先后与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加拿大约克大学、英国赫德福德大学等5个国家的8所高职院校开展交流活动,与英国赫特福德大学国际学院签订“3+1”专升硕合作协议,并与澳大利亚职业教育联盟、韩国全罗北道、美国艾奥瓦州州立大学等境外教育机构达成合作意向,有效推动了学院的国际化进程,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的技术技能人才奠定了基础。
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及专业志愿顺序先后,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对于投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3)同分考生录取原则: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志愿依次分配专业,进行录取。
(4)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无外语语种要求;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身体健康要求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政策执行。我院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在专业录取时按照投档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6)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7)江苏省考生录取规则:对于投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依次分配专业,进行录取;分数相同时,按照AA排序录取。
重庆是中国中西部唯一直辖市,国家重要中心城市,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重庆大学城是重庆西部新城的中心区,为全国重要的科教节点、西南地区高级人才培训中心、科研与交流中心、创新中心和产业化基地。现有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勤务学院、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等14所高校20万师生入住,是目前国内规模较大的大学城。
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立、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全日制高等职业专科学校。
重庆建筑科技职业学院东临陈家桥街道东一路(即轨道15号线),西毗邻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南临盛德路,距离400米有西部客运站,距离1.2公里有轨道交通1号线的陈家桥地铁站;北临明德路,距离260米有公交站怡悦路站,即271路、272路、276路、540路、至重庆北高铁站、至重庆西高铁站等线路。
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1.我校按教育部、卫生部(现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艺术类专业环境艺术设计,要求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认可省级美术联考规则和省级联考成绩。
3.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公共外语一律学英语。
4.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5.关于平行志愿。根据高考平行志愿填报有关规定,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机构核准投档给我校的所有考生,按照投档批次先后录取,及每次出档的所有进档考生皆视为同一志愿进行择优录取。即先录取第一批出档我校的考生,若第一批出档我校考生不满足招生计划数时,再考虑录取第二批出档我校的考生,以此类推。
关于非平行志愿。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机构核准投档给我校的所有考生,对顺序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进档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志愿顺序原则择优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
6.关于专业录取。
学校各专业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相同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的考生,分科类(文科、理科)均按不同的单科顺序排序确定名次,即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对尚未被录取但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录取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新高考海南省选科模式“3+3模式”在录取过程中,相同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其余三科总分、加权平均分确定名次进行择优录取。
新高考河北省、江苏省、湖北省、重庆市选科模式“3+1+2模式”在录取过程中,相同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的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其余选科“1”即1科成绩、组合选科“2”即2科成绩的合计,总分确定名次进行择优录取。
艺术类(美术)招生要求文考成绩(即高考成绩或分类考试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认可省级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对于报考我校,符合国家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机构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择优录取,并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机构普通高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比例一般控制在我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8.各专业录取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关于学前教育有关要求:学前教育专业属于师范类专业,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应慎重考虑是否报考该专业。
9.我校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有:大数据技术(专业代码:510205)、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专业代码:530706)。上述校企合作项目只面向在校学生进行选拔,学生入学后可自愿报名。
艺术类专业环境艺术设计,要求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认可省级美术联考规则和省级联考成绩。
对统一参加今年高考的考生,不强调是否往届生。即与应届生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