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 | 175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228 | - |
| 高职排名 | 588 | 637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6 | 99051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95 | 44012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77 | 54657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7 | 178769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70 | 70911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3 | 227897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2 | 106362 | 150 |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云南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位于拥有“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记忆遗产”三项桂冠的历史文化名城、世界著名旅游胜地云南省丽江市,以丽江厚重的文化底蕴为依托、优美的自然风光为环境,招收来自云南省及全国十七个省(市、自治区)的学生。自1978年开办丽江师专班以来,学校已有38年的全日制高等教育办学历史,培养了3万多名各级各类人才,为地方的基础教育、经济社会发展、民族文化传承做出了积极贡献。
我校实行学校推荐、双向选择的就业方式,多方位满足社会需求。为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学校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重视外语、计算机应用等能力的培养。学校设有毕业生就业领导小组及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推荐工作。我校2009年至2013年的年终就业率分别为:95.1%,95.9%,96.5%,97.1%,98.3%。2012年和2013年获省教育厅“就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
对同一志愿的考生,实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按文化(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录取规则为:(1)第一志愿填报本校的考生优先录取。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录取平行志愿的考生。(2)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生源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包括加分或降分等政策,以考生的投档分(高考分加照顾分)进行录取。(3)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择优考虑第一志愿,第一志愿落选,再根据考生意愿(是否服从调剂)和专业成绩按参考志愿顺序录取。各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考生具有突出特长或表现,或与专业相关的考试科目成绩优秀等,可优先录取。(4)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以专业考试成绩为主,结合文化考试成绩、业务素质、德智体等方面的情况,全面考核、择优录取。(5)其它招生要求和录取规则按各省招考办公布的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6)我校预录取的考生,经省招考办审定后,学校按考生所填写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凭通知书办理相关入学手续。不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新生作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以虚报、隐瞒、欺骗等违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入学资格,若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四川省第一所“部、省、市共建”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06年的岳秀女学,有着百余年的办学历史,著名革命英雄传奇小说《红岩》中“双枪老太婆”的原型人物陈联诗、邓惠中均毕业于此。1952年,建成四川省岳池师范学校。2004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独立升格为广安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学院顺利通过了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2011年,四川省教育厅、广安市人民政府签订协议共建学院;同年,国家教育部、四川省人民政府签订协议共建《广安市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支持学院发展是重要内容。2013年,学院成功进入四川省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序列。2014年6月,广安市人民政府决定将广安区中等卫生职业技术学校整体并入学院;同年,以学院为基础创建的广安技师学院获批挂牌。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三年制专科(高职)招生录取办法
总则: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各省招办统一组织下,根据考生德智体综合表现,实行远程网上择优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1、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区)招考委确定的投档比例,学院调档比例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20%。
2、录取志愿: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录取后续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志愿之间不设志愿级差分。
3、专业安排: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为相同或相近专业。
4、艺体类:艺体类专业在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加分考生:按政策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一视同仁。
6、外语语种要求: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安排教学。
7、男女生比例:学前教育专业男生慎报,其他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8、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9、录取结果公布渠道:通过各省招办和在我院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10、新生注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旦发现,均取消其学籍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招考委相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