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228 | - |
| 高职排名 | 588 | 86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6 | 99051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95 | 44012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7 | 178769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70 | 70911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0 | 211133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39 | 94690 | 150 |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云南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位于拥有“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记忆遗产”三项桂冠的历史文化名城、世界著名旅游胜地云南省丽江市,以丽江厚重的文化底蕴为依托、优美的自然风光为环境,招收来自云南省及全国十七个省(市、自治区)的学生。自1978年开办丽江师专班以来,学校已有38年的全日制高等教育办学历史,培养了3万多名各级各类人才,为地方的基础教育、经济社会发展、民族文化传承做出了积极贡献。
对同一志愿的考生,实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按文化(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录取规则为:(1)第一志愿填报本校的考生优先录取。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录取平行志愿的考生。(2)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生源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包括加分或降分等政策,以考生的投档分(高考分加照顾分)进行录取。(3)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择优考虑第一志愿,第一志愿落选,再根据考生意愿(是否服从调剂)和专业成绩按参考志愿顺序录取。各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考生具有突出特长或表现,或与专业相关的考试科目成绩优秀等,可优先录取。(4)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以专业考试成绩为主,结合文化考试成绩、业务素质、德智体等方面的情况,全面考核、择优录取。(5)其它招生要求和录取规则按各省招考办公布的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6)我校预录取的考生,经省招考办审定后,学校按考生所填写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凭通知书办理相关入学手续。不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新生作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以虚报、隐瞒、欺骗等违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入学资格,若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我校实行学校推荐、双向选择的就业方式,多方位满足社会需求。为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学校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重视外语、计算机应用等能力的培养。学校设有毕业生就业领导小组及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推荐工作。我校2009年至2013年的年终就业率分别为:95.1%,95.9%,96.5%,97.1%,98.3%。2012年和2013年获省教育厅“就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
悠悠旌城,崇德尚阳;勃勃警院,杏坛之光。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始建于1982年,属公办政法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四川省司法厅。
学院位于成都半小时经济圈、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国家园林城市——四川省德阳市,区位优越,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学院是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德阳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重点项目之“德阳职教服务区域社会管理创新示范工程”牵头建设单位,四川省“双高计划”建设培育单位。同时,司法部藏汉双语培训基地、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四川省司法厅党委党校、四川律师学院、四川省和德阳市律师行业党校和德阳市干部培训高校基地均建在学院。此外,学院还分别依托行业和企业,建有四川司法职业教育基地(金盾学院)和四川安防职教联盟两个合作办学平台。
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录取文件、录取批次和调档比例对投档考生依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川专科提前批设置1个第一志愿和2个平行第二志愿。学院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前提下,对后续平行志愿考生,依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20%。
未被学院四川专科提前批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后续专科批次的录取。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建立了完善的集教育、管理、指导和服务于一体的毕业生就业工作体系,多维度打造高质量就业渠道。一是根据人社部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四川省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系统、戒毒系统定向我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单独设置公务员(人民警察)招录计划,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就业主渠道的作用。二是学院积极开拓就业基地建设,与成都市法院系统、成都市公安系统、成都市安全防范协会等省内多家政法单位、企事业单位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就业合作关系,为毕业生的充分就业搭建良好平台,根据当年相关政策,毕业生可以参加公务员招考、全省政法系统辅助岗位招考,毕业生就业优势明显,前景良好。三是为更好实现高职专科教育与本科教育的衔接和过渡,学院多措并举,积极搭建人才培养“立交桥”,每年都有众多学子通过对口专业自学考试获得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四川警察学院等院校的本科文凭,毕业生还可以参加跨校“专升本”考试进入省内相关本科院校深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