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 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91 | - |
| 高职排名 | 270 | 907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102737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0 | 57896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102737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33 | 36506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92 | 173499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31 | 223136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50 | 151969 | 200 |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辽宁省省会沈阳,始建于1984年,为国有公办干部培训院校和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为辽宁省首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院校,是辽宁省首批高水平现代化职业院校和高水平特色专业群单位,是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是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
校园占地面积为36万平方米(约合539.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5.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4.8平方米,生师比24.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610.0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610.0万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879.5元,专任教师353名, 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5.9%,图书58.1万册,生均图书53.7册。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学生住宿费6人间1000元/年/生,8人间800元/年/生。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厅[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
我院2022年根据各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分数优先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专业录取在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进行。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在非高考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优先录取;在高考改革省份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外语、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成绩排序方法:在录取艺术类专业的省份,要求对省统考成绩合格且达到艺术类相应文化控制线,辽宁省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形成的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当考生成绩相同时,按照辽宁省招生相关政策执行。
见2010年招生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