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 沈阳工程学院 |
|---|---|---|
| 软科(综合) | 260 | 487 |
| 校友会(综合) | 273 | 384 |
| 武书连 | 369 | 67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39 | 67389 | 336 | |
| 2021 | 少数民族预科班 | 本科批 | 424 | 72582 | 33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14 | 75815 | 33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3 | 17868 | 456 | |
| 2021 | 少数民族预科班 | 本科批 | 509 | 18765 | 45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26 | 71919 | 33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529 | 32704 | 33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182 | 102675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1 | 18310 | 456 |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是新中国第一所石油工业学校,1950年始建于大连,1953年迁至抚顺办学,1958年升格为抚顺石油学院,2000年2月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划转为辽宁省人民政府领导,2002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10年3月辽宁省人民政府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四方签署共建学校协议。
学校坚持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确立了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学科专业结构和师资队伍不断优化,办学条件大幅改善,有力提高了学校的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学校占地面积1890亩,总建筑面积84万平方米,图书馆图书资源总量251.9万册,电子文献数据库46个。学校设有20个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18000余人。学校是辽宁省一流学科(A类)建设高校,拥有2个联合培养博士点,1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7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以及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电子信息、机械、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翻译(MTI)和艺术(MFA)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工程学学科、化学学科分别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位居辽宁省属高校理科为主类应用型高校第一。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在全省110个一流学科考核中获评“优秀”,位列全省一流学科前20%。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进入2021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前50%,在辽宁省内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
1、学校网址:http://www.lnpu.edu.cn
2、招生热线:024-56865000
4、电子邮箱:zs6865000@163.com
5、申诉电话:024-56864316
1.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大学生。每学年评定一次,助学金额度为一等每人4400元,二等每人2750元。
2.国家助学贷款:具体事宜请咨询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
3.勤工助学: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学有余力的在籍学生提供若干勤工助学岗位,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同时获得一定实践经验。
4.临时困难补助:视情况按有关规定发放。
沈阳工程学院是2003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沈阳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52年)与辽宁商务职业学院(始建于1947年)合并组建的以能源电力为主干学科的省属本科高校。学校以工为主,工、管、经、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由辽宁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共建。
建校七十余年来,学校与祖国共奋进,与时代同发展,砥砺奋斗,自强不息,不断凝聚发展力量,秉承“明德致知、精工博学”的校训精神,坚持“服务电力、服务辽宁,工程教育、应用为本,产教融合、卓尔不群”的办学理念,大力弘扬“用雷锋精神立德树人”,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特色立校、质量强校、人才兴校、改革活校”发展战略,培养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先后培养了十余万毕业生,为国家建设、东北振兴、辽宁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招生咨询电话:024-31975263
传真:024-31975265
网址:http://www.sie.edu.cn
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sie.edu.cn
电子信箱:zhaosheng@sie.edu.cn
(1)学校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每年2750元、4400元两个等级;学校综合奖学金: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学校爱心助学基金;学校单项奖学金等。
(2)红河国际学院(中加合作办学)单独设有留学奖学金和访学激励金。
(3)AISEC项目专业设有独立奖学金。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有关程序按照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各类奖助学金评比过程、评比结果按要求实施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孤儿学生、烈士子女持有效证件到学校申请免学费、住宿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