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丽水学院 | 山东政法学院 |
|---|---|---|
| 软科(综合) | 424 | - |
| 校友会(综合) | 389 | 452 |
| 武书连 | 617 | 614 |
| 软科(体育) | - | 18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552 | 96318 | 266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10 | 143925 | 49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二段 | 586 | 57321 | 26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一段 | 548 | 101272 | 495 | |
| 2021 | 少数民族班 | 平行录取一段 | 501 | 154367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495 | 160270 | 44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499 | 153079 | 444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457 | 248069 | 15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一段 | 484 | 185798 | 444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二段 | 443 | 278423 | 150 |
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8个、优势专业2个、特色专业7个,护理学、小学教育、音乐学通过教育部专业认证;“十三五”省一流学科(生态学、民族学、机械工程、口腔医学)4个;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9个。拥有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省优秀教材4部;省级精品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7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67门。近五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44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00多项,横向项目600多项,先后获得梁希林业科学技术一等奖、全国商业科技进步一等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等奖项。
一、学校概况
丽水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普通全日制综合性公办本科高校。学校设有专门培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人才的二级学院——中国青瓷学院,另有专门培养中小学音乐师资的音乐学专业。
学校位于浙江南部的丽水市市区,交通便捷,环境超优。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弘扬优良校风,倾力关爱学生,综合实力逐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艺术类招生专业有:音乐学(师范)、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陶瓷艺术设计、摄影等。
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艺术类专业考试
我校不组织专业校考,承认各省的艺术类统考成绩。
四、录取原则
按照考生所在省的艺术类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折算而成的综合分择优录取。除福建省外,综合分计算的一般办法为:综合分=考生文化分÷高考文化总分×750×50%+考生专业分÷高考专业总分×750×50%。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该省文件规定执行。
各专业对应的综合分类别如下:
1.音乐学(师范)专业,按照音乐类综合分择优录取。
2.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陶瓷艺术设计等专业,按照美术类综合分择优录取。
3.摄影专业:浙江省按照摄制类投档分择优录取,湖南省按照摄影摄像类综合分择优录取,福建省按照编导类综合分择优录取,除前述3省外的其它省份按照美术类综合分择优录取。
4.综合分相同考生录取办法,按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录取。
5.福建省艺术类综合分计算规则:
美术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音乐、编导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五、附则
1.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2.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8-2271178。
4.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学院路1号;
联系部门:丽水学院招生办;
联系电话:0578-2271179,2276113(兼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ls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lsu.edu.cn;
本简章由丽水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各省(市、自治区)相关招生政策如有变化,则以省级招生部门颁布的当年招生文件为准。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578-2271179,0578-2276113(传真)。
山东政法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济南,1955年7月20日,山东省人民委员会颁布通知[鲁人丁(55)字第1618号]建立山东省政法干部学校。1959年2月24日,中共山东省委正式下文《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成立山东政法学院的通知》[鲁发59字169号],山东政法学院正式成立,时任省委第一书记舒同题写校名。1979年12月23日,中共山东省委下文《关于建立省司法厅和省政法干校的通知》[鲁发(1979)81号],省委决定恢复建立山东省政法干部学校。1983年10月3日,山东省教育厅教计字80号文件批复:同意将山东省政法干部学校改建为山东省司法管理干部学院。1987年10月更名为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05年2月开始筹建山东政法学院。2007年3月16日和4月26日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发文同意正式设立山东政法学院。历经60余载耕耘不辍,山东政法学院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兼及法律硕士、专科和留学生教育;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多学科的普通本科高校。
录取批次有:
本科提前批,本科二批,专科一批
通讯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63号
邮政编码: 250014
联系电话: 0531-88599888 88599859
传真电话: 0531-88599859
网 址: www.sdupsl.edu.cn
E - mail: zsb@sdupsl.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