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 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 | 265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75 | - |
高职排名 | 297 | 400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25 | 234117 | 150 | |
2021 | 医学类 | 专科批 | 383 | 209552 | 150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17 | 109651 | 150 | |
2021 | 医学类 | 专科批 | 430 | 101022 | 150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258428 | 150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28 | 163471 | 150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0 | 132088 | 200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51 | 70342 | 200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5 | 143022 | 200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33 | 81079 | 200 |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四川省岷江、青衣江、大渡河三江汇流处的历史文化名城——乐山市,学院于2002年4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含医药卫生、财经旅游、机械电子、新能源学科的一所综合性全日制公立普通高等学校。
学院是四川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教育部——中兴通讯ICT行业创新基地”、“国家西部旅游专门人才培养基地”、“四川省首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是全国办学模式研究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四川省哲学学会副会长单位,四川省计算机学会副理事长单位,四川省电子学会副理事长单位,四川省计算机学会高职高专分会理事长单位。
学院对品学兼优学生建立了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院级奖学金(分为1000元、500元、300元三个奖励档次)以及单项奖学金和院长特别奖学金,全面奖励品学兼优学生。
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多种途径进行资助。一是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人均3000元/人·年,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三个资助档次)和广州助学金(2000元/人·年)。二是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三是对特困生通过绿色通道、勤工俭学、临时性生活补贴等多种渠道给予资助。同时,凡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按国家政策可享受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保障,应征入伍的在校学生和毕业生以及退伍复员大学生按国家政策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
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是一所独立设置的国有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有五十余年办学历史。系省级“文明单位”,2008年被云南省确定为首批重点建设的2所“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2012年5月顺利通过省教育厅、财政厅的验收,成为第一家通过验收的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被省教育厅命名表彰为2012年省级文明学校;2012年12月顺利通过了云南省高等职业院校特色评估,并最终获得“特色通过”的评价,在第一批被评估的学院中,仅有2所学校获得“特色通过”的评价。
☆奖学金(平均每年有10%的学生获得奖励):
获得国家奖学金者,奖励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奖励5000元/年;
获得省政府奖学金者,奖励6000元/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者,奖励4000元/年;
学院奖学金奖励比例占在校生数10%(其中一等奖占30%),一等奖1000元/年,二等奖500元/年。
☆助学金: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可获得以下资助(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困难补助金,平均每年有35%的学生获得资助)
1、国家助学贷款: 2002年以来,我院获贷学生占在校生数的18.88%;
2、国家助学金:一等奖250元/月.生,二等奖150元/月.生,按10个月发放;
3、学院困难补助金:发放50元/月.生,按10个月发放;
4、临时生活补助金:每个学生均可享受,其标准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5、勤工助学:学院学生处根据贫困学生的实际情况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录取按国家教育部、各省市招生考试办(院)安排的批次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被学院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公布在学院招生网上(www.yngtxy.net)。
1、按各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工作;
2、录取时,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招生计划内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4、加分考生,以加分后成绩排序;
5、考生专业确定办法为志愿优先;
6、退档原则:分数最低者先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