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临沂大学 | 川北医学院 |
|---|---|---|
| 软科(综合) | 273 | - |
| 校友会(综合) | 287 | 366 |
| 武书连 | 306 | 428 |
| US排名 | 1434 | - |
| 软科(医药) | - | 53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495 | 160688 | 444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457 | 248099 | 150 | |
| 2021 | 非西藏生源定藏就业 | 普通类一段 | 512 | 124529 | 444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普通类一段 | 484 | 187613 | 444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一段 | 482 | 191729 | 444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二段 | 451 | 260080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537 | 79550 | 44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83 | 122942 | 43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35 | 21398 | 47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49 | 56555 | 52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10 | 94154 | 43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46 | 15900 | 54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18 | 32022 | 474 |
临沂大学是国家设立、山东省政府直属管理的综合性大学,“山东省特色名校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坐落在风景秀美、人文荟萃的历史文化名城、商贸物流之都、滨水生态之城、红色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山东省临沂市。前身是1941年由中共滨海区委和抗大一分校共同创建的滨海建国学院。在70多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秉承“实”的校风和“明义、锐思、弘毅、致远”的校训,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实现了超常规跨越式发展,培养毕业生25万人。
(一)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规则:
1.录取山东省生源时,从进档考生中,依据投档成绩及各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2.录取省外生源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取满计划为止;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
3.生源省份对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其中,河北省、辽宁省、江苏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浙江省及天津市等参加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从进档考生中,依据投档成绩及各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对不满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进行退档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按照“专业志愿清”方式。对投档考生按所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计划录满为止。对因总分低且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予以退档。
(二)省属公费师范生录取规则:
进档考生按照山东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执行。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按照《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规定执行。
1.省内本科专业: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依据综合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综合分计算办法见《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舞蹈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从进档的考生中,依据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播音主持艺术专业(使用联考成绩),从进档考生中,依据综合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音乐类专业(使用联考考成绩),从进档的考生中,依据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2.省外本科专业:
若招生省份按照综合分投档,则按投档成绩录取。否则:美术类、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音乐学专业依据专业成绩,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成绩平行者,按照艺术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3.省内专科专业:
统考专业按大类使用综合分数(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投档,校考专业按大类使用文化成绩投档。投档及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相关规定执行。
(四)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录取山东生源时,从进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照专业成绩的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录取省外生源时,从进档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文化成绩平行时,按照体育专业成绩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文理兼收的同一专业,录取原则一致。若按照计划录取到最后一名时,出现成绩平行的情况,文史类、艺术文考生依据文综、语文、英语成绩;理工类、艺术理考生依据理综、数学、英语成绩,择优录取。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按照《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规定执行。
1.省内本科专业:
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书法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依据综合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综合分计算办法见《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舞蹈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从进档的考生中,依据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播音主持艺术专业(使用联考成绩),从进档考生中,依据综合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音乐类专业(使用联考考成绩),从进档的考生中,依据专业联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2.省外本科专业:
若招生省份按照综合分投档,则按投档成绩录取。否则:美术类、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音乐学专业依据专业成绩,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取满计划为止。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文化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文化成绩平行者,按照艺术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3.省内专科专业:
统考专业按大类使用综合分数(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投档,校考专业按大类使用文化成绩投档。投档及录取办法按照山东省相关规定执行。
川北医学院坐落在四川省南充市,现有顺庆和高坪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学校前身是1951年创办的西南区川北医士学校,1965年升格为专科,1985年升格为本科,定名为川北医学院。现已成为一所以医学为主体,医、文、管、法、工、教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高等医学院校。
学校办学基础优良。建有22个学院(系、部),开设26个本科专业。临床医学、眼视光学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医学影像学为国家级特色建设专业;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麻醉学、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眼视光学、生物医学工程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医学影像学、医学检验技术、眼视光学和麻醉学为四川省特色专业;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麻醉学、护理学为省级应用型示范专业。
| 类别 | 名称 | 标准(元/人) | 备注 |
| 国家、四川省财政资金 | 国家助学金 | 一档4500/年 | 每学年9月评定 |
| 二挡3300/年 | |||
| 三档2100/年 | |||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学费+住宿费(最高不超过12000/年) | 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 | |
| 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 | 按实际学费资助 |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和直招士官的学生 | |
| 赴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 | 按实际学费资助 | 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满3年 | |
| 学校事业收入资金 | 勤工助学金 | 固定岗位220/月 | 每学期聘用一次 |
| 临时岗位12/小时 | 按实际需要聘用 | ||
| 临时困难补助 | 400-2000/次 | 按需申请 | |
| 民族学生专项 | 400-2000/次 | 按需申请 | |
| 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学,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 |||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我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不设专业级差,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按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择优录取。在已实施高考改革招录制度的省份,按照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我校在录取及安排专业时认可各省(区、市)规定的加、降分及优先录取政策。
第十四条 除英语专业外,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五条 按国家及四川省相关政策规定,被录取的定向免费医学生必须在入学前与定岗单位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培养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无艺体类招生
按考生成绩及志愿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