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 | 215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147 | - |
| 高职排名 | 360 | 75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2 | 14849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75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43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4 | 149455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60 | 54809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45 | 202987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6 | 112923 | 180 |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200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由原连云港教育学院、海州师范学校与连云港师范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后连云港市经济管理干部学校于2002年并入。2011年与江苏师范大学合作建办江苏师范大学连云港校区。原海州师范学校曾是“海赣沭灌”地区的最高学府、教师摇篮,也是这一地区早期党组织诞生地和革命活动基地,是受教育部表彰“办得好”的师范学校之一,以其治校严、校风正、师资强而享誉省内外。
1.奖助学金:(1)国家奖助学金:我校学生享受国家、省、市政府奖学金、助学金,受奖率达20%以上。(2)学校奖学金:我校设有优秀奖学金用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一等奖人数占全校学生总数5%;二等奖人数占全校学生总数10%;三等奖人数占全校学生总数15%。
2.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3.绿色通道:为了保证考取我校的每一名学生都能够顺利入学,对入学报到的特困生实施绿色通道政策,确保入学手续顺利办理。
4.勤工助学:学校设立学生勤工助学基金,帮助学生课余在校内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5.学费减免:学校每年拨出专款为部分特困学生减免学费。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 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录取体制,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统一组织,择优录取。
第六条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以当年考试院政策为准) 。
第七条 学校优先录取平行志愿的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后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对缺额专业及其计划进行征求志愿。
第八条 普通类考生录取办法
1.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要求
我校专业类型为兼招专业类,即历史和物理均可作为选测科目;对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
2.对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要求
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
3.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要求
道德品质、公民素质、交流与合作合格;
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无D级,单项达到A级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对英语类专业的英语分数要求
报考英语类专业的考生,口语等级为B级(含B级)以上。英语教育专业英语单科分数为80分(含80分)以上,商务英语专业英语单科分数为72分(含72分)以上。
5.录取办法
考生进档后学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和“分数清”的录取办法,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和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当投档分相同时,学业水平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或满足其专业志愿。当分数和等级都相同时,理科按数学成绩(含附加分)、文科按语文成绩(含附加分)、外语专业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该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九条 艺术、体育类考生录取办法
1.考生填报要求
7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超过3门。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要求同普通类。
2.音乐、美术、体育类的专业成绩使用省统考分;录取原则是“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
3.美术考生录取办法
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投档分相同时,按文化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按专业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按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录取(见普通类)。
4.音乐类考生录取办法
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投档分相同时,按文化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按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录取(见普通类)。
5.体育类考生录取办法
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投档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门分数之和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按专业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按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录取(见普通类)。
第十条 艺术、体育类考生兼报普通类考生录取办法
艺术、体育类考生兼报普通类按照普通类录取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各专业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第十二条 各专业对考生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是贵州省人民政府于2001年8月批准建立的贵州省第一批综合性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由原国家级重点中专黔南民族行政管理学校、省级重点中专黔南民族财政学校、黔南民族农业学校和黔南民族工业学校四所中专学校合并组建而成。
学院坐落在全球绿色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首府——都匀市,占地面积1204亩,校园内山水相连、绿树成荫,绿地率达70%以上,享有“花园式学校”美誉,是贵州省唯一首个3A级研学校园景区。是教育部命名的贵州省首批唯一“国防教育特色学校”,贵州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立项学校,黔南州唯一的教育部“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贵州省唯一的“都匀毛尖茶手工制作非遗培训基地”和“士官直招培养基地”。
学院助学措施:
1、优秀学生可申请参评国家级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院级奖学金1000-2000元/年。
2、贫困学生可根据国家贫困生认定办法申请国家助学金2500-3000元/年。
3、学院设立若干个勤工助学岗位,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
4、交纳学费确有困难的学生,可根据《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贫困学生学费免、减、缓制度》,申请免、减、缓。
5、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学院“寒窗基金”补助
6、学生毕业后,学院将合格学生推荐安置就业。
录取规则
第一条 遵照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条 学院在招生统一录取阶段一般按1:1.2左右的比例提档,在录取过程中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录取。
第三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的政策或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条 执行教育部修订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等疾病。
第五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