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 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127 | - |
| 高职排名 | 120 | 67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28 | 148636 | 180 | |
| 2021 | 精准专项 | 专科批 | 244 | 193508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1 | 66815 | 180 | |
| 2021 | 精准专项 | 专科批 | 215 | 130065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76 | 179827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26 | 95931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05 | 155034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39 | 77445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2 | 153436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49 | 71486 | 200 |
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广西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首批广西特色高校和首批广西高端应用型本科人才联合培养改革试点单位,被誉为铁路行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摇篮、中国西南地区“铁路黄埔军校”。
学校前身是成立于1956年的铁道部属国家级重点中专柳州铁路运输学校。1958-1622年,曾升格为广西铁道专科学校和柳州铁道学院(本科)。1997年以来,先后合并广西广播电视大学柳州铁路局分校、柳州铁路局教师进修学校、柳州铁路司机学校和柳州市工程职业技术学校。2003年8月,在柳州铁路运输学校基础上组建柳州运输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10月,由原柳州铁路局整体移交柳州市人民政府管理。2009年3月,更名为柳州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各省市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简章规定的加分办法进行,学校没有另外的措施。
高职高专普通批(即专科第二批):共有38个专业进行招生。
具体录取方式:
1.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加分出档,录取时的总分排序也以实考分与加分之和为准。在考生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加分考生和志愿专业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对投档到我院的考生不论往届、应届均按总分和专业要求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没有分数级差的限定。
2.根据考生报考我院的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将总分从高到分低分按专业要求录取。即先将所有第一志愿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以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该专业的录取要求进行录取。若我院专业的第一志愿未能录满时,再依次按照总分高低先后录取符合专业要求的二、三志愿考生,直到满额为止。若填报该专业的考生数少于专业计划录取数,则从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中录取,直到满额为止。
3.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总分高低和招生计划空额调剂到相应专业。若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中,均未达到录取分数或均不满足专业要求,且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4.录取结果将按录取时间分批在我院网站上公布,考生可访问我院网站并点击招生就业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昆明市人民政府主办、云南省教育厅业务指导的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西南地区唯一一所专门培养铁道类和城市轨道交通类技术技能人才的高职学院。
学院位于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小石坝,毗邻汕昆(昆石)高速公路、昆明东绕城高速公路、石安公路、贵昆公路,路网通达,交通便利,绿树成荫,环境优美。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齐备、教学手段先进。专业师资绝大部分毕业于铁路高校对口专业或来自铁路运输生产一线,长期从事专业教学,专业功底深厚,具备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学院校舍建筑面积65419.29平方米,建有由38个实验实训室和车间组成的城市轨道交通、铁道机车车辆、铁道运输等8个实训基地(中心);拥有教学用计算机276台,有多媒体教室14间,标准语音室1间,实习实训场所建筑面积20288.26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13567平方米;学校图书馆实行开放式借阅管理,藏书达10.1万余册。建立了主干千兆、百兆到桌面的快速动态校园网;建有功能齐全的文化体育运动场所和活动设施,充分满足了学生日常学习及校园文体生活的需要。
按照生源所在省招生考试加分政策执行。
录取规则
1、 学院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2、 同一投档批次中,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于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 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如果未能按志愿进入所报考的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学院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报考要求的专业。
4、 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均做退档处理:
(1)所报志愿均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
(2)服从调剂但专业计划已满,仍未能录取的;
(3)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报考要求的;
(4)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应当退档的其它情形。
5、录取时,考生成绩以省招办投档分数为准。
6、 在同一专业志愿中,当投档分数相同时,考生统考成绩总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者优先录取;考生统考成绩总分也相同时,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分数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外语)。
7、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市、区),按相关省(市、区)的录取规定执行。
8、 当录取考生的数量不足以完成招生计划时,我院将根据教育部以及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征集志愿。
9、考生在参加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过程中有严重不诚信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我院不予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