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71 |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 | 132 |
| 高职排名 | 52 | 613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8 | 155422 | 180 | |
| 2021 | 精准专项 | 专科批 | 234 | 196813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69 | 73091 | 180 | |
| 2021 | 精准专项 | 专科批 | 184 | 132169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高职(专科)批R段 | 274 | 103244 | 160 | |
| 2021 | 小学全科教师 | 高职(专科)批R段 | 356 | 76654 | 160 | |
| 2021 | 普通类 | 高职(专科)批R段 | 404 | 35266 | 160 | |
| 2021 | 小学全科教师 | 高职(专科)批R段 | 440 | 24413 | 160 |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是1998年全国首批国家批准成立的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10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是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50强院校。
学校现有社湾校区和官塘校区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1110亩,固定资产总值约10亿元。拥有:
l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国家级示范实训基地10个
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发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录取分数线进行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在录取完第一志愿考生仍余指标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及调剂志愿的考生。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3、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色盲、色弱及嗅觉和听觉不合格者不能报艺术类专业。
4、外语类、艺术类专业均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辩灵敏。
5、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6、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信息台和我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陇南师专是200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在原成县师范学校(1937年)和礼县师范学校(1973年)合并为陇南师范学校(2001年)的基础上,建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专科学校。2008年、2013年,学校先后通过两轮次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4年12月,学校成为承担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的全国唯一专科学校。2015年1月,经甘肃省人民政府同意,学校加挂“陇南电子商务职业学院”牌子。2019年12月、2020年7月,西北师范大学、河西学院先后在我校设立“初等教育学院”、卓越小学教师培养计划2.0人才培养基地,联合开展“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生培养工作。2020年12月,学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甘肃省文明校园”荣誉称号;被省水利厅、教育厅等单位评为“节水型高校” ;被省语委评为甘肃省语言文字达标校、省语言文字推广基地。2021年9月,学校被国家语委、教育部评为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小学教育专业通过教育部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
1.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录取工作全部在计算机远程网上进行。本着“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省级教育考试院按规定的批次及办法、依据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高考志愿,遵循“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按实际情况向高校进行投档。投递院校志愿时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逐个投档。普通文理类考生、艺术体育类考生均可选择填报9个高校志愿。这些院校志愿均视为第一志愿。
3.院校专业录取规则:
(1)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依据专业计划、考生成绩、专业志愿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分配专业。所报专业均录取不上时,服从调剂者调剂到其他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退档。
(2)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以考生专业成绩为主,按照“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
4.各专业原则上按已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或取消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5.经首轮投档后未录满的专业,则征集志愿再投档,直到录满为止。如果部分专业征集志愿仍未录满,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往届生录取办法:今年我校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但对今年被我校录取却不报到的考生,在明年录取时将提高录取分数段或以诚信缺失为由不予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