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 | 辽宁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71 | 247 |
| 高职排名 | 52 | 60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8 | 155422 | 180 | |
| 2021 | 精准专项 | 专科批 | 234 | 196813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69 | 73091 | 180 | |
| 2021 | 精准专项 | 专科批 | 184 | 132169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102737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17 | 63467 | 150 |
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是1998年全国首批国家批准成立的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10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是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50强院校。
学校现有社湾校区和官塘校区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1110亩,固定资产总值约10亿元。拥有:
l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2个,国家级示范实训基地10个
学生服务快速响应中心:0772-3156110
学生一站式服务中心:0772-3156101
学生工作处:0772-3156705(日常管理)、0772-3155921(学生资助)
团委:0772-3155087
财务处:0772-3156791(学生收费)
保卫处:0772-3156273
机电工程学院:0772-3156176
汽车工程学院:0772-3156747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0772-3155984
环境与食品工程学院:0772-3155201
财经与物流管理学院:0772-3156729
贸易与旅游管理学院:0772-3156327
艺术学院:0772-3156536
部门:招生就业处
地址:柳州市社湾路28号
邮编:545006
电话:0772-3156666 0772-3133622(兼传真)
柳职单独招生咨询Q群: 258274209
柳职高考招生咨询Q群: 130245189
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发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录取分数线进行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在录取完第一志愿考生仍余指标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及调剂志愿的考生。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3、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色盲、色弱及嗅觉和听觉不合格者不能报艺术类专业。
4、外语类、艺术类专业均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辩灵敏。
5、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6、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信息台和我院网站向社会公布。
辽宁职业学院是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始建于1956年,是辽宁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AAA级旅游景区。
2018年,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发布《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满意度调查报告》,我院在全国100所国家骨干校中,总体满意度排名15,教育质量排名12,教育公平排名16,教学环境排13,社会知名度、美誉度逐年提高。
1、调档比例
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高尔夫球运动与管理专业要求:身体健康,体形匀称;其他专业均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
我校2021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对考生选考科目均无要求。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我院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不实行高考改革省份,专业安排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分数相同的考生,专业录取办法为: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理科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由于志愿专业录满、不能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果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其它未录满专业;如果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做退档处理。
在实行高考改革省份,专业安排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数学两科之和、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物理/历史)单科成绩的顺序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