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 | 130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184 | - |
| 高职排名 | 146 | 20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457 | 193323 | 26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二段 | 432 | 209607 | 26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1 | 200529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65 | 120749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74 | 180874 | 18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234 | 196813 | 180 | |
| 2021 | 精准专项 | 专科批 | 213 | 202444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7 | 100446 | 18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242 | 126216 | 180 | |
| 2021 | 精准专项 | 专科批 | 180 | 132326 | 180 |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2003年,学校的前身是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是一所面向现代服务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应用型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1992年,邵逸夫先生捐资兴建原宁波师范学院“逸夫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是浙江省最早开展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机构之一。1996年,原宁波大学、原宁波师范学院、原浙江水产学院宁波分院合并组建新的宁波大学,设立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2000年,原国家海洋局宁波海洋学校、原国家林业局宁波林业学校并入宁波大学,原宁波林业学校专业、人员和原宁波海洋学校部分专业、人员划归职教学院。2003年,省政府批准在宁波大学职教学院的基础上组建为独立建制的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奖励额度不一。国家级奖学金最高额度为8000元/人,校级综合奖学金最高额度为6000元/人,毕业生特别成就奖学金,奖金2000元/人。另外还有素质与能力奖学金,奖金10000元内不等
为充分体现“分层教学、分类培育”的人才培养理念,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质量完成学业,学校推出以下措施:
1、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特殊困难学生免缴费办理入学手续;
2、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助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原则上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
3、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内奖助学金,最高奖励资助金额为8000元/人;
4、可申请学费减免,最高减免金额为6000元/人;
5、实施临时性困难补助;
6、实施“筑梦基金”,实现“资助”、“育人”与“成才”有机结合,个人单项申请金额不超过10000元,团体项目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0元;
7、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按工作量优厚发放薪酬;
8、推荐与社会人士结对资助。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58年的国家重点中专广西交通学校,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0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广西唯一一所培养交通运输专门人才的高等学校,荣获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性院校、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广西高等教育综合改革首批试点高校、广西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广西首批特色高校建设单位、广西高端应用型本科人才联合培养试点单位、广西唯一军队士官直招定点培养院校。
在校生享受以下奖励及资助项目。
(一)根据学习成绩及操行的综合表现,享受“学院奖学金”,分别为一等1000元/学期,二等600元/学期,三等300元/学期(享受面约占当年全院学生总数的15%)。
(二)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金额8000元/年(享受面约占学生总数的0.1%)。
(三)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金额5000元/年(享受面约占当年贫困学生总数的8%)。
(四)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金额5000元/年(享受面约占当年贫困学生总数的1%)。
(五)学习成绩合格及各方面表现良好的在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口学生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分别为一等4000元/学年,二等2000元/学年(享受面约占当年贫困学生总数的70%)。
(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参加校内勤工助学。
(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八)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年度家庭属于低保或在校期间有助学贷款)和残疾的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可享受政府发放的一次性的就业补贴1120元/人(享受面约占当年毕业生总数的50%以上)。
(九)学院出台有高考高分新生奖励政策。
(十) 依据广西区教育厅在毕业生毕业当年的有关政策,每年选送当年毕业生总人数约10%的优秀毕业生升入广西区内本科院校继续深造(学制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