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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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会(公办二类) | 184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 | 286 |
高职排名 | 146 | 747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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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457 | 193323 | 266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二段 | 432 | 209607 | 266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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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04 | 150492 | 495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443 | 203248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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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8 | 49194 | - | 不限 |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2003年,学校的前身是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是一所面向现代服务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应用型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1992年,邵逸夫先生捐资兴建原宁波师范学院“逸夫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是浙江省最早开展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机构之一。1996年,原宁波大学、原宁波师范学院、原浙江水产学院宁波分院合并组建新的宁波大学,设立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2000年,原国家海洋局宁波海洋学校、原国家林业局宁波林业学校并入宁波大学,原宁波林业学校专业、人员和原宁波海洋学校部分专业、人员划归职教学院。2003年,省政府批准在宁波大学职教学院的基础上组建为独立建制的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为充分体现“分层教学、分类培育”的人才培养理念,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质量完成学业,学校推出以下措施:
1、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特殊困难学生免缴费办理入学手续;
2、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助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原则上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
3、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内奖助学金,最高奖励资助金额为8000元/人;
4、可申请学费减免,最高减免金额为6000元/人;
5、实施临时性困难补助;
6、实施“筑梦基金”,实现“资助”、“育人”与“成才”有机结合,个人单项申请金额不超过10000元,团体项目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0元;
7、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按工作量优厚发放薪酬;
8、推荐与社会人士结对资助。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是经国家批准的海南省唯一一所专业设置涵盖公安、司法、法律类专业的公办高等政法类职业学院。2009年初,学院顺利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2008年至2015年连续八年被评为“海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2009年,学院被中央政法委列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为全国唯一综合培养公安、司法人才试点招生高职院校;2012年列入海南省单独招生高职院校。
学院位于海南省海口市新大洲大道,交通便利。有在校学生4700名,设有公安司法系、应用法律系、法务技术系、公共安全技术系和公共教育部、社科部等六个教学系部,有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司法警务、刑事执行、社区矫正、司法鉴定技术(物证技术方向)、法律事务、法律事务(基层法律服务方向)、法律事务(中小企业法务助理方向)、行政执行、法律事务(人民调解员方向)、社会工作(司法社会工作方向)、法律文秘(书记官方向)、法律文秘、司法鉴定技术(司法会计方向)、安全防范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通信技术、消防工程技术专业等21个招生专业(含专业方向)。学院教学设施完善,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律师事务所、监狱等单位建立了75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院运用CRP系统全面推行信息化管理,引入“世界大学城云空间”系统,信息化智慧校园建设处于省内领先水平。
奖助学金
我院全面落实高校对优秀学生、贫困家庭学生的奖励资助政策,主要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少数民族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资助项目。受各类奖助学金奖资助学生的覆盖面达57%。对新生中家庭经济困难且无力支付学费的,实行先办理入学手续,并解决生活困难,再对其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序号 |
资助分类 |
资助标准 |
1 |
国家奖学金 |
每人每年8000元 |
2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每人每年5000元 |
3 |
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 |
每人每年4000元 |
4 |
国家助学金 |
每年人均3000元 |
5 |
学院奖学金 |
一等奖每人每年800元 |
二等奖每人每年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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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每人每年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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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方冰奖学金 |
每人每年1000元 |
7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
8 |
勤工助学 |
每个岗位每月500元 |
9 |
学生补偿助学 |
根据省财厅、教育厅等下发文件执行 |
10 |
爱心帮扶基金 |
由学院师生、社会爱心人士志愿捐资帮扶 |
11 | 困难补助、生活补助、价格补贴 | 根据省财厅、教育厅等下发文件执行 |
12 | 全日制残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免费 | 根据省财厅、教育厅等下发文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