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宁波工程学院 | 上海政法学院 |
---|---|---|
软科(综合) | 321 | - |
校友会(综合) | 346 | 427 |
武书连 | 492 | 449 |
软科(体育) | - | 6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553 | 95029 | 266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37 | 113768 | 495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一段 | 524 | 128035 | 495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603 | 39554 | 495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1 | 11175 | 400 | 不限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4 | 14850 | 400 | 不限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97 | 16381 | 400 | 思想政治必选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96 | 16607 | 400 | 不限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88 | 18414 | 400 | 不限 |
学校坚持应用型办学定位与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办学目标,积极探索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特色发展之路,坚持实施“双轮驱动”战略和人才强校战略。2010年被教育部列入“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实施高校,2014年成为首届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理事会主席单位,2015年成为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高校,2016年入选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高校,当选全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首届理事长单位。2021年入选“十四五”时期国家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储备院校,杭州湾汽车学院入选全国首批现代产业学院,成为全国50所获批高校之一。
助学 贷款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最高额度不超过8000元,贷款总金额不超过32000元。从毕业后第2年的3月份起的2年内按8个季度还清贷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和宁波市政府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本人全额支付,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分行翠柏分理处自2000年起在我校开展此项业务,已为我校2000余人次提供900多万的贷款金额。 (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4.学习刻苦,成绩合格,能够正常完成学业;5.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提供材料:1.宁波工程学院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2.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3.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4. 乡、镇、街道或县、区民政局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5.学生本人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
经济困难学生的其他资助 |
1、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和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助金,并依据其家庭困难程度向银行推荐办理助学贷款,保证新生顺利入学。 2、勤工助学:学校尽可能地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现校内在岗学生人数500余个,并有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不因生活困难而辍学。 3、爱心基金:学校设立爱心基金,每年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一定金额的补助;学生因家庭突遭意外变故或疾病等原因可提出一次性补助申请,具体金额由爱心基金管理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王宽诚幸福特困生助学基金:8000元/年/人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年/人 乐歌特等奖学金奖励:10000元/年/人 励志奖学金2000元/年/人 一等国家助学金5500元/年/人 二等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人 彩虹慈善助学金3000元/人/年 宁波速普电子助学金7000元/人/年 家乡慈善基金贫困学生助学金3000元/人/年 宁波市慈善助学金3000元/人/年 爱心补助1000-2000元/人/年 温馨旅费200-800元/人/年 新生一次性伙食补贴500元/人 新生生活大礼包700元 新生一次性交通补助:200元,500元,800元 校内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只授荣誉,不设奖金 二等奖学金:每人1000元 三等奖学金:每人300元 考研一等奖:每人2000元 考研二等奖:每人1000元 考研鼓励奖:每人200元 毕业论文(设计)优秀奖:每人2000元 四级优秀奖:每人1000元 六级优秀奖:每人2000元 体育优秀奖:每人500元,不设获奖比例 新生奖学金:浙江省内生源以一段分数录取,每人5000元,一段分数的前20名,每人1000元,一段分数在全省1万名以内,每生30000元;浙江省以外生源达到所在省份一批录取分数线,每人5000元;新生奖学金符合条件的只能奖励一次 |
学生食堂一荤两素平均十块钱,商业街美食自选。
学校始建于1984年,历经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法学院等办学阶段。1993年起招收普通本科生,199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4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在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的基础上建立上海政法学院。2014年11月,学校划转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并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司法局共建。
学校坚持“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的办学理念,秉承“刻苦求实、开拓创新”的校训精神,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强”的创新发展之路,努力培养德法兼修、全面发展,具有宽厚基础、实践能力、创新思维和全球视野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建立以法学为主干,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着力推进法学、国家安全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心理学、戏剧与影视学等14个一级学科建设,努力创建具有鲜明政法特色的一流应用型大学。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冬令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凌云奖学金、上好佳奖学金、生乐奖学金、退役士兵奖学金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咨询电话:021-39225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