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廊坊卫生职业学院 |
|---|---|---|
| 高职排名 | 672 | 87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497 | 157930 | 495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469 | 183773 | 26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二段 | 494 | 160893 | 26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90 | 209720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9 | 122976 | 200 |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是一所具有60年办学历史,以培养全日制大专生、培训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教育行政干部为主要任务的公办高等师范院校。学校现有杭州湾校区、环城校区等,占地面积500余亩,全日制学生3461人(含扩招)。
学校办学历史深厚。1959年,学校成立,名为宁波市教师进修学校。1983年9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宁波地、市两所教师进修学院合并,更名为宁波教师进修学院。1984年2月,经国家教委批复同意,成立“宁波教育学院”。1993年,学校获得成人本科办学资格。2005年,学校取得全日制高职办学资格。2018年10月,杭州湾新校区启用。2019年5月,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我校改制设立为“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12月,宁波教育学院改制成立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暨建校60周年纪念大会隆重举行。
学校有一流的校园环境和丰富的校园生活。现有杭州湾校区、环城校区、文教路校区。其中,独具中欧风情韵味的杭州湾校区,占地面积487亩,地处国际化滨海名城杭州湾新区,毗邻杭州湾国家湿地公园等景点。有典雅大气的教学实训楼、视野开阔的观景大平台、丰富多彩的学生创艺中心、书藏金玉的图书馆、国际范儿的体育馆、宏伟现代的影剧院、时尚优雅的咖啡馆、色香味俱佳的食堂、空调卫浴齐全的宿舍……种种处处,美不胜收。在这里,读书不再局限于课堂,你可以在静谧的无名河畔品味经典,也可以在浪漫的廊亭吟诵诗文;你可以在图书馆潜心钻研,也可以在讨论区碰撞思想。这里是你学习、成长的理想场所。
宁波教育学院学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
(试行)
根据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困难补助工作,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申请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因本人重病、家遭灾害或不幸,家庭经济困难,经校实确属一时无法解决,影响正常学习的,学院可予以一学期一次性困难补助。
二、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无违纪处分,德育考核优良以上;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就读期间不及格课程不超过1门;
4、生活节俭,不铺张浪费,无吸烟、酗酒等不良行为;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及各种公益活动。
三、申请比例及额度:
全院申请困难补助的享受面原则上不超过应在籍学生总数的6%,根据申请学生的经济困难程度补助金额一般为300—600元。
四、程度及办法:
1、申请困难补助的学生在每学期第二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困难补助申请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由所在分院(部门)要根据学生家庭经济调查情况及在校期间综合表现,提出申请困难补助的初步名单上报学生处;
2、学生处对各分院(部门)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学院分管领导审批、发放。
五、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学院以就业为导向,大胆进行教育教学改革,教学质量名列全省前茅;对学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校园风气健康向上、和谐文明。学院采取多种形式为学生减轻负担,在校生可按国家有关政策享受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以及勤工助学等待遇。学院重视实习、实训、就业工作。目前,学院有13所由河北省卫计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省教育厅联合确定的教学医院,京津冀及兰州、成都、太原等多省市拥有近50家教学基地。学院以扩大就业规模,占领就业市场,提高就业质量为工作重点,多措并举为毕业生开辟广阔的就业空间。国家外专局在我院开办涉外护士培训中心,学员通过国家BFT考试后可以向新加坡、日本、加拿大、阿拉伯国家输送留学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