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15 | 116 |
高职排名 | 12 | 246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495 | 159665 | 495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481 | 173458 | 266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二段 | 466 | 185924 | 266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5 | 166962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5 | 171480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9 | 99375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3 | 102889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是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国家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职业高等院校校长联席会议常务副主席和秘书处单位、高职高专网承办单位,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
学校以“融港链天下,荟智育匠才”为发展愿景,持续推进政校企三方联动的合作办学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形成“地市共建、区校合作、院园融合”的地方高职院校办学体制和产学合作机制。设置与区域绿色石化、高端装备制造等万亿级产业发展需求紧密对接的绿色化工、智能制造等7个专业群,学校现设专业36个,与本科院校联合开设5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0000多名。
专业 |
毕业生数 |
就业率 |
计算机技术与应用 |
228 |
100% |
应用电子技术 |
172 |
100% |
通迅与信息技术 |
149 |
99.33% |
电子商务 |
157 |
100% |
广告艺术设计 |
67 |
98.51% |
摄影 |
14 |
100% |
会计 |
117 |
100% |
旅游管理与服务 |
56 |
100% |
市场营销 |
35 |
100% |
精细化工工艺 |
46 |
100% |
机电一体化技术与应用 |
296 |
98.99%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92 |
100% |
应用生物技术 |
46 |
97.83% |
实用英语 |
181 |
100% |
实用日语 |
62 |
100% |
合计 |
1718 |
99.71% |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1院校代码:10863
2校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大路1069号 邮政编码:315800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层次:高职
5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并执行生源地省市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不要求
(3)男女比例:不作要求
(4)身体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1. 70米 以上、女生1. 60米 以上,肝功能(谷丙转氨酶ALT)及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需为正常值。
(5)具体的录取方式:
A、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按照考生报考学校的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B、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投档规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
C、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D、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E、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费标准:乐器制造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视觉传达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摄影摄像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等专业为7800元/年,其他专业为6000元/年。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高职(大专学历)。
6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4-86891301、86891302
(2)传真:0574-86888503
(3)联系地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大路1069号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315800
(4)E-mail地址:NZYJY@126.COM
(5)院校网址:http://www.nbptweb.net
(6)招生网:http://webs.nbptweb.net/zhaosheng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08年4月20日
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湖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华职业教育社共建的公办高等院校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由湖南省教育厅主管,湖南中华职业教育社举办,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华职业教育社共建的公办高等职业学院,具有60多年办学历史。学校秉承“至诚至公、精业乐业”的校训,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开放办校、创新兴校”的办学理念,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取得了多项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成果。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湖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和湖南省唯一获批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高等院校,湖南省卓越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湖南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学校先后荣获中国软件产业发展推动机构、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全国高职高专科研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
就业与升学
我院是湖南省招生与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 我院每年有国家级、省级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近700万元,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
● 我院每年都为毕业生举行大型校园供需见面会,毕业生就业率在90%以上
● 我院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厦门等地建立了毕业生就业网络
● 我院与几十家企业签订了订单式培养协议
● 我院每年有数百名毕业生通过“专升本”、“成人高考”、“出国深造”等多种途径升入到各本科院校继续深造学习
近年毕业生就业部分用人单位一览表
富士康科技集团 (世界500强企业) |
三一集团 (世界500强企业) |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500强企业) |
华坚集团 (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 |
华为集团 (世界500强企业) |
康奈校园 (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 |
上海昌硕科技有限公司 (世界500强企业) |
住友橡胶(湖南)有限公司 (世界500强企业) |
创维集团 (中国500强企业) |
格兰仕集团 (中国500强企业) |
格力集团 (中国500强企业) |
美的集团 (中国500强企业)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500强企业) |
比亚迪集团 (中国500强企业) |
步步高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 |
山河智能装备集团 (中国500强企业) |
冠捷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世界500强企业) |
广东新邦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物流百强企业) |
广州天创鞋业有限公司 (广东知名企业) |
鸿扬家装 (中国家装行业十强) |
湖南多喜爱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最具投资价值企业50强) |
联城中港广告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十大最具发展潜力企业) |
芒果网有限公司 (中央直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 |
奇瑞汽车集团 (中国500强企业) |
日立环球存储科技公司 (世界500强企业) |
美奇扭蛋玩具贸易(深圳)有限公司(全国独家扭蛋玩具电子扭蛋基地) |
佛山市南海米莎皮革有限公司 (美商独资大型企业) |
圣得西服饰集团 (中国服装行业最佳雇主) |
顺丰速运(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物流企业50强) |
通程集团 (中国500强企业) |
伟创力集团 (世界500强企业) |
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亚太地区500家成长最快的高科技企业) |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上市公司最具竞争力10强) |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世界500强企业) |
中航飞机起落架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500强) |
中铁五新集团 (世界500强企业) |
第一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二条 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录取男女比例不限。
第三条 按志愿优先的原则投档,不设置志愿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第四条 对于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分布设定专业投档级差,尽量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尽量调剂到学科相近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五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值计入投档成绩。
第六条 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除在各省招生办的网站上公布外,学校网站也将在录取结束后两天内公布,网址为:www.hnkjxy.net.cn,E-mail: kjxy777@sina.com,招生咨询电话:0731-85058777、82861777,纪检投诉电话:0731-82861189。
第七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进行。
第八条 我院在全国各省市招生录取批次均为高职专科批,均以计划所在省市公布的专科批次为准。
2014年我院在山西、江苏、甘肃、河南、广西省招收艺术类考生。我院不在外省设立专业考试考点,录取时考生专业成绩以考生所在省份联考成绩或其他本科院校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录取原则上往届生与应届生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