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 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 | 265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15 | - |
| 高职排名 | 12 | 4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495 | 159665 | 495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481 | 173458 | 26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二段 | 466 | 185924 | 26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5 | 143022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33 | 81079 | 200 |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是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国家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职业高等院校校长联席会议常务副主席和秘书处单位、高职高专网承办单位,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
学校以“融港链天下,荟智育匠才”为发展愿景,持续推进政校企三方联动的合作办学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形成“地市共建、区校合作、院园融合”的地方高职院校办学体制和产学合作机制。设置与区域绿色石化、高端装备制造等万亿级产业发展需求紧密对接的绿色化工、智能制造等7个专业群,学校现设专业36个,与本科院校联合开设5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0000多名。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1院校代码:10863
2校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大路1069号 邮政编码:315800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层次:高职
5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并执行生源地省市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不要求
(3)男女比例:不作要求
(4)身体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1. 70米 以上、女生1. 60米 以上,肝功能(谷丙转氨酶ALT)及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需为正常值。
(5)具体的录取方式:
A、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按照考生报考学校的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B、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投档规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
C、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D、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E、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费标准:乐器制造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视觉传达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摄影摄像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等专业为7800元/年,其他专业为6000元/年。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高职(大专学历)。
6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4-86891301、86891302
(2)传真:0574-86888503
(3)联系地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大路1069号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315800
(4)E-mail地址:NZYJY@126.COM
(5)院校网址:http://www.nbptweb.net
(6)招生网:http://webs.nbptweb.net/zhaosheng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08年4月20日
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是一所独立设置的国有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有五十余年办学历史。系省级“文明单位”,2008年被云南省确定为首批重点建设的2所“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2012年5月顺利通过省教育厅、财政厅的验收,成为第一家通过验收的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被省教育厅命名表彰为2012年省级文明学校;2012年12月顺利通过了云南省高等职业院校特色评估,并最终获得“特色通过”的评价,在第一批被评估的学院中,仅有2所学校获得“特色通过”的评价。
在云南省的录取批次为:专科一批A类,其他生源省按各省的时间安排进行。
录取按国家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考试院)安排的批次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1、按生源省(市、自治区)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工作。
2、招生录取时,承认各生源省的加分政策。普通类专业以考生加分后总分排序,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以文化总分(含加分)上线,按照美术类专业省统(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考分相同时,信息类、管理类、财经类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女生,地矿类、勘查测绘类、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类专业优先录取男生。
4、考分、性别相同时,信息类、管理类、财经类等文史专业以语文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地质类、勘查测绘类、机械制造及自动化类、计算机技术类等理工科专业以数学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考生专业确定办法为先志愿、再考分,有相同状况时首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其它参照上述第3、4款办法确定。
6、英语导游、泰语导游专业,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
7、招生计划内优先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的考生。
8、退档原则:分数最低者先退。
9、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名单将及时公布在学院招生网上(www.yngtxy.net)。
录取原则
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及各省的有关规定,按照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录取时间按生源省(市、区)招生考试院(委员会办公室)安排的批次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被学院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公布在学院网站上(www.yngtxy.net)。
1、文化总成绩(含加分)上线,按照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考生文化成绩加分,以加分后总成绩排序;
3、降分或补录时,第一志愿填我院的考生优先录取;
4、退档原则,考分最低者先退档。
5、被学院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公布在学院网站上。
●学院录取规则
录取按国家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办)安排的批次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1、按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工作。
2、招生录取时,承认各地的加分政策。普通类专业以考生加分后总分排序,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以文化总分(含加分)上线,按照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考分相同时,信息类、管理类、营销类专业优先录取女生,地矿类、勘测类、机械制造类专业优先录取男生。
4、性别、考分相同时,管理类、营销类、信息类专业以英语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地质类、勘查类、机械制造类专业以数学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考生专业确定办法为先考分、再志愿,有相同状况时按上述第3、4款办法确定。
6、招生计划内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
7、退档原则:分数最低者先退。
8、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名单将及时公布在学院招生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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