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南昌工程学院 | 桂林旅游学院 |
|---|---|---|
| 软科(综合) | 298 | - |
| 校友会(综合) | 357 | 482 |
| 武书连 | 444 | 68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24 | 44806 | 51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21 | 47441 | 51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95 | 68411 | 443 |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一批 | 523 | 45649 | 519 | |
| 2021 | 苏区专项计划 | 本科一批 | 523 | 45714 | 519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483 | 79208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67 | 10866 | 559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63 | 11982 | 55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47 | 18248 | 496 | |
| 2021 | 苏区专项计划 | 本科一批 | 565 | 11378 | 55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55 | 104182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214241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25 | 30359 | 496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90 | 30910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71 | 53116 | 34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08 | 15424 | 413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386 | 106767 | 348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0 | 160641 | 180 | |
| 2021 | 民族班 | 本科二批 | 379 | 111789 | 348 | |
| 2021 | 精准专项 | 本科二批 | 378 | 112491 | 34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58 | 31568 | 413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54 | 81046 | 180 | |
| 2021 | 民族班 | 本科二批 | 446 | 36246 | 413 | |
| 2021 | 精准专项 | 本科二批 | 431 | 42647 | 413 |
江西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 公办本科
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优秀单位
办学性质:中央与地方共建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以工学为主,文学、经济学、理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定向培养直招士官院校。
历史沿革:前身为创建于1958年的江西水利电力学院(本科),历经南昌水利水电专科学校(水利电力部直属)、南昌水利水电高等专科学校(水利部直属)等阶段,2004年更名为南昌工程学院(江西省政府与水利部共建)。
2015年学校美术类专业在黑龙江、江苏、山东、河南4个省设专业校考,在北京、安徽、福建、江西、湖北、广东、广西、贵州、陕西、甘肃等10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当地专业统考成绩录取;音乐学专业在江苏、河南2省设专业校考,在江西省使用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在北京因无专业统考承认考生在其他公办二本以上院校校考合格成绩。
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具体如下:
设校考省份美术类、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校考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其文化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使用省统考成绩省份美术类、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按省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参考其文化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北京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承认考生获得的且经北京考试院确定的公办二本以上院校校考合格成绩,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具体规定,则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要求。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的,包括“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减免学杂费”、“绿色通道”和社会资助在内的助学体系,为考生解决经济上的后顾之忧。
l 助学金
主要资助家庭困难、学习优良的学生,一等助学金:2000元/年;二等助学金:1000元/年。
l 贷学金
—学校无息贷款主要资助家庭贫困学生;
—国家贴息贷款主要资助家庭困难学生,贷款金额最高6000元/人.年,贷款期限最长毕业后六年,在校期间的贷款利率由国家全额补贴,毕业后的贷款利率由学生本人承担。报到注册后,可通过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
l 勤工助学
学校建立了151万元的勤工助学基金,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参与校内600多个岗位的勤工助学活动,获取劳务酬金。
l 特困补助
主要针对通过勤工助学、贷款仍难以支付学杂费的特困学生予以一定经济补助,以保证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能够集中精力完成学业。
l 减免学杂费
主要对于学习成绩优秀而家庭特别困难的同学,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可减免部分学费。
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创办于1985年,是我国最早独立建制的旅游高等院校之一。学校坐落在山水甲天下的国际旅游名城桂林,校园总占地1885亩,校舍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000多人,设有旅游与休闲管理系、酒店管理系、旅游外语系、导游系、商务系、视觉艺术系、艺术表演系、国际教育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二级教学部门,50多个招生专业。
学校是自治区首批职业教育攻坚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的重点支持单位及其教育委员会附属成员单位。2007年在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
填报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志愿,达到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专科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且按照考生生源地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投档到学校的考生,学校招办将按以下原则录取:
一、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的考生,实行“专业排序,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具体操作方法为:
1、按照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排序,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直至该专业满额为止,考生报读的第一专业生源已满的,再按其报读的第二专业录取,依次类推。
2、如果考生报读的所有专业均已满额,学校则根据考生“部分专业服从调剂”栏中填报的专业录取,其录取规则同样是按照“专业排序,分数优先”的原则。
3、如果考生报读的所有专业均已满额,而且考生“部分专业服从调剂”栏中填报的专业也已录满,学校则参考考生“是否服从调剂”栏中选项,若考生填报“所有专业服从调剂”,则学校将分析其成绩构成及报读专业情况,调剂到相关或相近的专业,若考生填报“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予以退档。
二、按照“顺序志愿”规则投档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具体操作方法为:
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读学校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高次位考生优先获得专业选择权,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为依据,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2、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已满额时,填有“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分析其综合素质及志愿情况,调剂到与其志愿相近的专业。因所服从的专业计划均已录满或填报“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学院将予以退档。
3、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完毕,如若学校总体计划还有缺额,则申请第二志愿投档,具体操作规则同上。
三、部分专业的录取要求
1、学校建议高考英语单科成绩90分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读以下专业:涉外旅游(出境领队)、旅游英语、应用英语(翻译)、商务英语;
2、学校建议高考英语单科成绩80分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读以下专业:旅游管理(酒店与旅游运营管理)、文秘(涉外文秘);
3、学校建议男生身高 165cm 、女生身高 158cm 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读以下专业:音乐表演(旅游艺术表演与策划)、舞蹈表演;
4、学校建议男生身高 170cm 、女生身高 160cm 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读以下专业:旅游管理(会所运营管理);
5、学校建议男生身高 160cm 、女生身高 153cm 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读以下专业:酒店管理、高速铁路动车乘务、国际邮轮乘务。
四、特殊专业的录取规则
1、对于报考艺术类(美术类、音乐类和舞蹈类)专业的考生,学校认定生源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类联考成绩(省统考),不再自行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生的艺术和文化高考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学校首先按艺术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申请投档,然后再计算综合分(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重新排序后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对于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学校将组织单独测试,成绩合格后由学校招生办发给合格证书,持有合格证书的考生可以在高考后填报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相应批次专业志愿(高职高专提前批次或高职高专普通批次),区招生考试院将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投档规则投档,学校再计算综合分(单独测试成绩×60%+文化成绩×40%)重新排序后从高分到低分录取。1.针对艺术类专业,我校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联考成绩(省统考),不再自行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生的艺术和文化高考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份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我校首先按艺术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申请投档,然后再计算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重新排序后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以及旅游行业就业的特殊要求,我校表演类和舞蹈类专业要求身高男 165cm 、女 158cm 以上;旅游管理(会所运营管理方向)专业要求身高男 170cm 、女 160cm 以上;旅游类和旅游外语类专业要求身高男 162cm 、女 155cm 以上且乙肝表面抗原检验呈阴性,肝功能正常及身体无明显残疾。
招生咨询热线(自动应答):0773-36901220773-3690077 欢迎报考我校! |
与应届生相同待遇,均按高考成绩高低先后录取。 |
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 |
我校对经济困难学生政策 |
为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我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各级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精神,采取“奖、勤、助、补、贷”的政策和措施,确保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完成学业。 1.奖:我校主要有优秀学生奖学金、 “广州助学金”、“广西风采助学金”三种,优秀学生奖学金分特、一、二、三等奖,金额为1500元/人、500元/人、250元/人、150元/人,总受奖面为25%,每学期评选一次。此外,另有国家奖学金及自治区政府为鼓励贫困生完成学业特设立的“政府奖学金”,具体评选办法由有关部门制订并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2.设立"王冠川助学金"40名。 3.勤:我校长期以来实行勤工助学制度,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和服务获得一定收入。 4.助和补:对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我校采取一定的补助和争取社会助学金。同时,学校还为新入学的贫困生开设了“绿色通道”,解决实际问题。 5.贷:主要有国家助学贷款和学校贷学金。学校贷学金分一等、二等两种等级。国家助学贷款由中国银行桂林分行按有关规定具体实施。 (注:因每年国家针对经济困难学生采取的政策和措施均有不同,故新生入学后以当年学校新公布的相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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