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南昌工程学院 | 六盘水师范学院 |
|---|---|---|
| 软科(综合) | 298 | 527 |
| 校友会(综合) | 357 | 499 |
| 武书连 | 444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24 | 44806 | 51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21 | 47441 | 51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95 | 68411 | 443 |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一批 | 523 | 45649 | 519 | |
| 2021 | 苏区专项计划 | 本科一批 | 523 | 45714 | 519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483 | 79208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67 | 10866 | 559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63 | 11982 | 55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47 | 18248 | 496 | |
| 2021 | 苏区专项计划 | 本科一批 | 565 | 11378 | 55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73 | 88069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34 | 24884 | 49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36 | 62721 | 367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29 | 18226 | 47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06 | 88870 | 367 | |
| 2021 | 民族班 | 本科二批 | 406 | 89083 | 367 | |
| 2021 | 民汉双语民族班 | 本科二批 | 400 | 94482 | 367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17 | 22703 | 479 | |
| 2021 | 民族班 | 本科二批 | 513 | 24707 | 479 | |
| 2021 | 民汉双语民族班 | 本科二批 | 509 | 26351 | 479 |
江西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 公办本科
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
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江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优秀单位
办学性质:中央与地方共建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以工学为主,文学、经济学、理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定向培养直招士官院校。
历史沿革:前身为创建于1958年的江西水利电力学院(本科),历经南昌水利水电专科学校(水利电力部直属)、南昌水利水电高等专科学校(水利部直属)等阶段,2004年更名为南昌工程学院(江西省政府与水利部共建)。
l 奖学金
—、优秀新生奖学金
1、优秀新生奖学金采取填报志愿前申报和录取后评定两种方式。
2、填报志愿前申报:符合本奖励条件的考生,在填报志愿前主动向学校提交申请,要求录取我校,在我校本科批次录取前审核通过录取的,给予优秀新生奖学金10000元,并可挑选专业;
3、录取后评定:符合奖励条件的考生,填报志愿前未主动向学校申报优秀新生奖学金的,入学一周内向招生就业处递交申请,由招生就业处根据当年考生高考成绩与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一本分数线的分数差进行审核评定,其名次按当年所有录取我校且符合本办法奖励条件的新生进行排序确定,第一名奖励10000元,第二至第四名每人奖励8000元,第五至第九名每人奖励5000元,其他的每人奖励2000元;
4、优秀新生奖学金在新生入学注册后,由学生工作处统一发放;
5、获得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的学生,如在校学习期间退学的,必须全额退还所得奖学金。
二、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四、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
主要是奖励在校期间德、智、体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分三个等级,一等奖1500元/人.学年,占2%;二等奖1000元/人.学年,占8%;三等奖500元/人.学年,占15%;合计受奖面25%;
五、单项奖学金
主要奖励在某一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学生,800元/人.学年。
2015年学校美术类专业在黑龙江、江苏、山东、河南4个省设专业校考,在北京、安徽、福建、江西、湖北、广东、广西、贵州、陕西、甘肃等10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当地专业统考成绩录取;音乐学专业在江苏、河南2省设专业校考,在江西省使用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在北京因无专业统考承认考生在其他公办二本以上院校校考合格成绩。
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具体如下:
设校考省份美术类、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校考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其文化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使用省统考成绩省份美术类、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按省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参考其文化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北京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承认考生获得的且经北京考试院确定的公办二本以上院校校考合格成绩,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具体规定,则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要求。
六盘水师范学院地处有“中国凉都”之称的贵州省六盘水市,是“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09年由六盘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六盘水师范学院,2013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2015年列为贵州省向应用型转型发展试点院校,2016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被列入贵州省“十三五”新增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7年加入全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目前与辽宁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大连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学校现有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级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奖励资助措施,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每一位贫困学子顺利完成学业。
录取批次:
本科:第二批次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报考我院艺术、体育类考生,必须取得经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所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生源所在省对艺术、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择优录取。
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办制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