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 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257 |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 | 163 |
| 高职排名 | 706 | 70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30 | 117278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56 | 64140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57 | 116836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6 | 49898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214241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174816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04 | 148464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21 | 90374 | 150 |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是2005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由宁德市人民政府主办的闽东唯一一所高职院校,学校溯源最早的前身校为创办于1934年的宁德市农业学校和创办于1939年的福安师范学校,已有88年深厚的办学历史积淀。1935年中国茶界泰斗张天福老校长亲笔书写校训“实事求是·身体力行”,奠定了学校的办学理念、治校精神。曾培养出台湾茶叶之父吴振铎、全国茶树育种专家郭吉春等当代卓有建树的一大批专家学者、政界精英和教育工作者,人才辈出、影响深远。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
第一条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我院贫困家庭学生的关怀,帮助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贫困家庭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和《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是政府、学校共同出资,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本专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设立的。国家助学金以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生活费为目的。凡取得我校学籍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专科在校学生,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者,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第三条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并取得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根据《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进行公开评审。
(六)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四条 申请国家助学金学生的资格审查: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申请国家助学金:
(一)抽烟、酗酒经教育不改;;
(二)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经营性网吧、通宵上网;;
(三)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他高消费行为或不当消费行为;
(四)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
(五)学习成绩比较差,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思想品德不良。。
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的申请与评审程序:
(一)国家助学金按年度申请和评审,学校每年9月开始受理申请,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
(二)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国家助学金名额确定候选名额,按全院上学年在籍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数分配至各系,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
(三)班级在辅导员指导下对学生个人申请进行讨论和民主评议,辅导员负责向本系推荐人选;
(四)各系根据申请学生的家庭情况及表现进行初审,将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在全系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和《宁德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等有关推荐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处。
(五)学院工作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推荐学生名单集中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五天,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间学生如对推荐名单存有异议,可直接向学生处或系评审小组提出书面申诉,学院调查核实后,如情况属实应对推荐名单进行相应调整;
(六)公示结束后,由学生本人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签字、盖章后交学生处。学生处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后交学院审批,报送省教育厅和财政厅备案。
(七)国家助学金原则上一学年评审一次,第二学期可依据具体情况做适当调整。
第六条 国家助学金的发放、管理与监督
(一)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如学生个人对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提出申诉。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二)国家助学金专款专用,将国家助学金一次性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和挤占。
(三)辅导员、系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等要做好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的教育和引导工作,监督、指导学生合理使用国家助学金。禁止学生用国家助学金请客、高消费(经常外出吃饭、购买零食、使用高档手机、外出上网、吸烟、酗酒等)及其他非法用途。凡有以上情形和严重违纪的将全部追回国家助学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辅导员、系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等还要积极做好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的感恩教育,引导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五)辅导员要加大对家庭困难学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必要时予以适当资助,确保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就业。
第七条 附则:
(一)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年十月
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是2016年在赣州卫生学校基础上创建的隶属赣州市人民政府的全日制医药健康类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秉持“厚德精业”校训,弘扬“勤学慎思仁心笃行”校风,坚守90年前红军军医学校铸造的红医初心,传承赣州卫生学校40多年的优良传统,办学以来,向全国各地输送了10万余名实用型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向赣南地区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提供了近80%的业务骨干,是赣州及周边地市重要的医药卫生健康类人才的培养培训基地,被誉为“白衣天使的摇篮”。学院先后荣获了“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省文明单位”“江西省平安校园”等省市各类项荣誉称号。目前是全国卫生行指委委员、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卫生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全国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分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档4400元/人·年,二档3300元/人·年,三档2200元/人·年)、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学院,可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