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南方医科大学 | 山东财经大学 |
|---|---|---|
| 校友会(综合) | 111 | 128 |
| 武书连 | 82 | 174 |
| US排名 | 933 | - |
| 软科(医药) | 7 | - |
| 泰晤士 | 18-24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43 | 4311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86 | 33780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85 | 35082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80 | 38475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72 | 172045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69 | 49026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18 | 109094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67 | 11471 | 448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87 | 61079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32 | 28346 | 448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66 | 52798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1 | 68601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6 | 15863 | 448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578 | 31232 | 44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547 | 64301 | 444 |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普通类一段 | 536 | 80235 | 444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普通类一段 | 527 | 95377 | 444 | |
| 2021 | 走读 | 普通类一段 | 523 | 102575 | 444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一段 | 512 | 124740 | 444 |
南方医科大学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创建于1951年,1979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2004年8月整体移交广东省,更名为南方医科大学。学校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中唯一的医学院校,全国首批、广东省唯一一所“部委省”共建高校,全国首批开设八年制本硕博连读临床医学专业的8所高校之一,全国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
办学规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港澳台地区招生。现有21个教学机构,开设本科招生专业30个,其中7个国家特色专业,16个广东省特色专业,6个广东省名牌专业,20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全日制本科生14100人,研究生7692人,留学生1012人。
第三十三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执行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规定。学费标准:医学类专业7660元/人·学年;理工类、外语类专业6850元/人·学年;管理、经济、法学类专业6060元/人·学年。上级物价部门如对收费标准有所调整,则按最新核定的标准执行。
住宿费: 执行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审批的相关标准【1500元∕人·学年,1700元∕人·学年(带空调)】(宿舍水电实行定额管理,超出部分的费用,由学生自付)。上级物价部门如对收费标准有所调整,则按最新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所有专业(含方向)均招收理科类考生。其中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法学(卫生法学)、经济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险)、应用心理学、外国语言文学类(含翻译、英语、商务英语)、护理学、助产学、公共事业管理(医院管理)等本科专业及护理专科专业同时招收文科类考生。
第二十一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投档比例的要求和生源情况,学校合理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南方医科大学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按照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即对符合录取条件的出档考生,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录取分数排在前面的考生,再录取分数排在后面的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按其所在省份投档总分的排名顺序录取;若所在省份投档时未排序,则对比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科类考生依次对比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成绩,理科类考生依次对比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
2.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3.当第一次投档未能录满时,依次接收后续批次投档考生,但只能录取到前一次投档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单列,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 申请保送学习的考生必须参加本校组织的保送生综合考核测试,测试合格者,报送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和国家教育部审核批准。
第二十五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的招收,从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我校在该省(自治区)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内的少数民族考生中择优录取。预科培养一年后,成绩合格者转入我校就读。
第二十六条 港澳台地区学生,新疆、西藏内地高中班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各专业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八条 在各省份执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除临床医学八年制(本硕博连读)之外的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室通过的各种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招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九条 对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普通本、专科层次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专科层次专业的考生,至少须有1门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第三十条 我校在浙江、上海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在浙江、上海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我校在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选测科目的等级是BB及以上,等级顺序为A+A+→A+A→AA+→AA→A+B+→A+B→AB+→AB→B+B+→B+B→BB+→BB,同分同等级考生按数学、语文、外语科目的成绩(含附加分)从高到低排序。
山东财经大学是财政部、教育部、山东省共建高校,坐落于享有泉城美誉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济南,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办学规模较大、办学特色鲜明,以经济学和管理学学科为主,兼有文、法、理、工、教育、艺术八大学科门类,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声誉和知名度的财经类大学。
学校现有燕山、舜耕、圣井三个校区,占地3000余亩。学校拥有完善的现代化教学基础设施和实验设备。现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高等学校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26个,省级实验室11个,各类实验室150多个,各类实践教学基地306个。校舍建筑总面积98.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58亿元。图书馆藏书347.9万册,电子图书743万册,实现了与省市图书馆图书资源共享。建有现代化演播中心、CATV教学系统和千兆以太校园网络系统。设立了雅思机考考点,成为英国文化教育协会在中国大陆的第27个官方考点。
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说明:艺术品投资与鉴定方向)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认可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1)省内考生录取原则: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均达到山东省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山东省文件规定的投档原则和投档比例予以投档后,在进档考生中,根据专业统考成绩分文科和理科排序,分别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按专业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安排。如有专业统考成绩同分考生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2)省外考生录取原则: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课省统考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各省文件规定的投档原则和投档比例予以投档后,对分文科和理科的省份,进档考生按照各省专业统考成绩分文科和理科排序,分别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对不分文科和理科的省份,进档考生按照各省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有专业统考成绩同分考生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