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内江师范学院 |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
|---|---|---|
| 软科(综合) | 376 | 441 |
| 校友会(综合) | 389 | 427 |
| 武书连 | 518 | 658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95 | 110029 | 43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27 | 26014 | 47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09 | 95221 | 43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38 | 19818 | 47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0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67 | 146705 | 410 | |
| 2020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94 | 46941 | 43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6 | 74164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5 | 75592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4 | 76767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5 | 100031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1 | 105088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7 | 110073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3 | 115631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7 | 123647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本科批 | 493 | 144047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4 | 21416 | 448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0 | 23648 | 448 | 首选历史,再选思想政治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9 | 24059 | 448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5 | 26597 | 448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0 | 35608 | 448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教师专项 | 本科提前批 | 535 | 26427 | -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教师专项 | 本科提前批 | 531 | 28691 | -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教师专项 | 本科提前批 | 522 | 34308 | -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教师专项 | 本科提前批 | 521 | 35322 | -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教师专项 | 本科提前批 | 520 | 35803 | -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本科批 | 508 | 43906 | 448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国标代码:10640 川内代号:5124
※四川省先进单位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四川省园林式单位 ※四川省 “卓越工程师计划”培养单位
内江师范学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所在地内江市位于成都、重庆中点,是川、渝、滇、黔的重要交通枢纽和物流中心。这里风景如画、人文荟萃,素有“大千故里、书画之乡”的美誉。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填报的志愿为主要依据,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二条 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并加试口语,其它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一经录取,进校后公共外语课程一律为英语。
第十三条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对符合国家和有关省(市、自治区)加分、降分政策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与其他考生视若同等条件录取。
第十五条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第十六条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或第一次平行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或第一次平行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2、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并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确定录取专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按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艺术类
①美术类专业(含美术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动画、艺术设计)要求专业、文化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参照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②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含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要求专业、文化成绩均达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参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专业、文化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参照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2、体育类
体育类专业(含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要求专业、文化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后,参照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录取,折算分相同时,参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折算分=专业成绩*75%*40%+文化成绩*60%。
3、对于投放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计划的省份,承认该省份专业统考成绩。
第十八条 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发音器官无疾病,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其他类专业身体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艺术类、体育类(除社会体育专业外)录取规则:在文考、专业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社会体育专业录取在文考、专业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文考、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原则上表演(舞蹈表演方向)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 1.70 米 ,女生身高不低于 1.58 米 。体育类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 1.68 米 ,女生身高不低于 1.58 米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不低于 1.70 米 ,女生身高不低于 1.60 米 。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是一所以引领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为己任,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普通本科师范院校。学校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设有海珠、花都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535亩。设有教育学院等19个教学院系和基础教育研究中心等15个研究机构,开设39个本科专业,分布在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和经济学等9个学科门类。全日制本科学生12000多人。
提前本科录取批次:公费定向师范生(教师专项)。
本科录取批次:师范、非师范;文理美音体各专业。
学校国标代码:14278
广东省录取批次如下:提前本科录取批、本科录取批
美术类、音乐类和体育类专业分档及录取原则:
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不设置男女生招收比例。
在广东省内,省招生办以考生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文化课成绩占40%,术科统考成绩占60%)进行投档。对投出档案的考生,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按投档总分及对应的术科总分本科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同等条件下,考生投档总分相同的,按对应的术科总分本科排位进行专业分档,排位前者优先录取,当考生术科总分本科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其他省(自治区),对省级招生办第一次投档考生专业分档时,对投出的档案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含照顾加分)×30%+术科统考成绩×70%=合成总分”计算,然后按合成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省级招生办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果还有剩余招生计划,在第二次投档时录取原则为院校志愿优先,在院校志愿优先的基础上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分数计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档录取时的计算方式相同。同等条件下,考生合成总分相同的,按考生排位进行专业分档,排位前者优先录取,当考生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若省(自治区)招生办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