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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中医药大学翰林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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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3-30 12:39:10 解决时间:2021-02-11 10:18

满意答案

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注册入学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省2018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7〕23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1年江苏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方案的通知》(苏教考〔2011〕2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江苏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录取原则
1、新生录取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2、江苏省内考生,根据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依据统考科目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按照“等级级差”的办法择优录取。有关规定如下:1)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2)报考我院的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技术科目合格,部分专业对选测科目有要求。详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选测科目信息,或访问我院招生网站。3)专业确定原则:我校对进档考生按照“等级级差”原则安排专业,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中出现两个A加1分,一个A+加2分,一个A+一个A加3分,两个A+加5分,其它情况不加分。进档考生按加过分后的总分安排专业。若考生总分相同,则先比较考生原始投档分;若考生原始投档分相同,语文、数学两门成绩(含附加分)之和高者优先安排专业;如语数总分(含附加分)相同,则结合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 +→AA→A+B→AB+→A+C→AB→B+ +→AC→B+B→B+C→BB→BC;如选测科目等级仍相同,则比较考生学业水平四门必测科目等级之和(A等级赋2分,B等级赋1分,C等级不赋分);再相同,则比较专业志愿顺序;如仍相同,则结合综合素质评价、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等其它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4)语种:各专业招收语种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英语为公共必修课程。3、跨省招生录取规则:对进档的考生,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原则,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即根据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的投档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4、对各省(市)在招生文件中明确规定,对各类优秀生、特长生及执行相关照顾政策给予加分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5、录取结果公布:①在各省(市)教育考试院认可的相关媒体上公布;②在我院的招生网站上公布。6、在录取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均由我院负责。
招生专业简介
(一)中医学培养中医基础理论扎实、中医传统文化底蕴深厚、中医临床思维能力缜密,掌握中医学和西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具备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中医辨证论治及理法方药综合运用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主要课程有:诊断学、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外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儿科学、针灸学、推拿学、中医骨伤科学、内科学、外科学总论、传染病学等。(二)中药学培养具备中药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及中国传统文化知识的,能够传承传统中药学理论与技术,能在中药生产、检验、流通、使用和研究与开发领域从事中药鉴定、设计、炮制、制剂及临床合理用药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主要课程有:中药学、中药鉴定学、中药化学、中药药剂学、中药炮制学、中药药理学、中药分析学、中成药学、药事管理学等。(三)药学培养掌握药学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药物设计与制备、药物质量评价以及药物效应与安全性评价等理论知识、实际应用和创新能力,从事药剂制备、调配及临床合理用药等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主要课程有:生物化学、药物化学、生药学、药剂学、药理学、药物分析、天然药物化学、药事管理等。
咨询联系方式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咨询,您将受到热情诚挚的接待和服务。学校地址:江苏省泰州市中国医药城学院路6号邮编:225300电话:0523-82120000,传真:0523-80639039Email:zsbtcm@***网址:http://www.***.cn
报名资格
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符合以下条件均可报名: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且能正常毕业。
考生填报志愿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必须合格。2.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修科目测试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含必测和选测)还须达到院校提出的等级要求。在外省(市、区)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如持有外省省级考试负责机构出具的2016、2017年度高中会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证明,我省予以认可,并进行相应的等级转换;成绩经转换后,其必修科目(含技术科目)测试等级须达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级。3.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如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在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录取时,必测科目须达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级;参加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其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如院校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提出更高要求的,考生还须满足院校的要求。4.特殊类型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高校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其报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中提出的等级要求。如高校未作具体说明的,其选测科目等级按高校对其所属科类一般考生的等级要求执行。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按文科类或理科类考生的科目要求参加相应的学业水平必修和选修科目测试,其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保送生必测科目等级均须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必须合格)。报考少年班、残疾单招、体育单招、空军和海军飞行员以及申请注册入学的考生,因有特殊要求或其中学阶段学习经历与普通高中学生不同,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作统一规定,由招生高校自主确定等级要求。
自主招生和综合评价录取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5〕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8〕6号)规定执行。
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和证书
1、学院名称: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办学地点:江苏省泰州市中国医药城学院路6号3、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教育(独立学院)4、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5、学历层次:本科6、学习年限:四年或五年7、证书颁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毕业证书;经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江苏省以外地区生源录取规则
对进档的考生,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原则,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即根据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不分专业级差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考生的投档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技校网友 2021-02-11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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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录取2022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专转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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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计划,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符合条件并达到录取资格线的考生中,结合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对专科所学专业、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我校原则上不予录取。

收费标准2022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专转本”招生简章

学校严格根据价格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招生计划2022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专转本”招生简章

院校代码:1813,计划批次:普通批次
2022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专转本”招生简章
注: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报名资格2022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专转本”招生简章

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符合以下条件均可报名: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且能正常毕业。
3.取得全国或江苏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

联系方式2022年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专转本”招生简章

学校地址:江苏省泰州市中国医药城匡时路6号
咨询电话:0523-80639099
学校网址:http://www.hlxy.edu.cn
微信号:hlxyz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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