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对获得与我院招生专业相关的市级技能竞赛获奖的考生,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0分。

2、技能竞赛获奖加分:参加由政府部门举办技能竞赛并获奖的考生,录取时将给予相应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1)参加省级技能竞赛并获奖的考生,加50分。(2)参加国家级技能竞赛并获奖的考生,加60分。

2、技能竞赛获奖加分:参加由政府部门举办技能竞赛并获奖的考生,录取时将给予相应的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高分值一项。(1)参加省级技能竞赛并获奖的考生,加50分。(2)参加国家级技能竞赛并获奖的考生,加60分。

(1)在国家、省相关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奖者在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综合技能测试成绩(下同)可对应计145分;在省属相关厅局组织的技能竞赛中一等奖获得者可对应计135分,三等奖获得者可对应计120分。

9、竞赛获奖:本专业在全体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努力下,在全国和省级各类技能竞赛中硕果累累。在2013-2015年期间,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专科组、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电子产品设计与制作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航空模型公开赛、江苏省及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铁道行业区间闭塞技能大赛等项目取得丰硕成果。

9、竞赛获奖:本专业学生在参加的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江苏省高职学生技能大赛中屡创佳绩,共获26项大奖,其中全国一等奖5项、省一等奖13项,省二等奖23项,并连续三年获得江苏省高职学生技能大赛“电子产品设计与制作”赛项一等奖。

4、D类计划(技能竞赛获奖):12人(考生专业大类与A类招生专业对口,不占用A类招生专业计划)

9、大学生电子竞赛、技能竞赛获奖情况曾经获得“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一等奖,“TI杯江苏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一等奖、二等奖,“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电子产品设计与制作项目竞赛”一等奖,“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自动化生产线安装与调试”一等奖、二等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专科组二等奖,“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二等奖等奖项。

7、技能竞赛获奖:曾经获得“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一等奖,“全国信息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二等奖,“TI杯江苏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一等奖、二等奖,“2013年全国铁路职业院校通信专业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二等奖,“2015年全国铁路职业院校通信专业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

7、技能竞赛获奖:曾经获得“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一等奖,“全国信息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全国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大赛”二等奖,“TI杯江苏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一等奖、二等奖,“2013年全国铁路职业院校通信专业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二等奖,“2015年全国铁路职业院校通信专业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