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 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270 | - |
| 高职排名 | 113 | 40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52 | 130822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17 | 150598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65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87 | 48927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73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66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28 | 0 | 120 | 不限 |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省属公办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江苏省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41年的南京特别市立第一职业中学,1955年起更名为南京铁路运输学校,长期隶属铁道部管理。2002年学校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成建制由铁道部划转江苏省地方管理。
历经70多年风雨,南铁院人始终坚守立德树人、奉献铁路、服务社会的历史责任,艰苦创业,奋发图强,积淀了优良的办学传统,孕育了丰厚的铁路特色校园文化,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升格建院以来,学院事业发展翻开历史新篇章,在教育部组织的第一次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成功迈入省级示范性高职院行列,全面启用了浦口新校区,创新办学体制机制,与行业和区域大型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实行订单培养,建设高水平综合实训基地,与相关高校协同创新联合办学,与政府主管部门及企业联合建设大学生创业园、科技产业园,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学院先后荣获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和国际影响力50强、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30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文明校园、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录取分数线连续5年位居江苏高职院校第一,毕业生就业竞争力连续6届名列全省前三,成功跻身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行列,并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各省招生章程请阅公示栏!
各省招生章程请阅公示栏!
招生咨询方式
学院本部:
一、联系电话:025-85838666 025-85838626
二、联系人:陶建国 隋 郁
三、院校地址:南京市建宁路65号
四、邮政编码:210015
五、电子邮件:ntyzhao@126.com
六、网 址:www.njrts.edu.cn
苏州校区:
一、联系电话:0512-69395119 0512-69395121
二、联系人:芈志坚 李 良
三、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济学路8号
四、邮政编码:215137
五、电子邮件:sztjzs@yahoo.com.cn
六、网 址:www.sztjx.cn
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市属市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始建于1984年,前身为北方交通大学昌平分校。
学院秉承“至艺立人”的校训精神,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为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现代服务、交通运输、电子信息领域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发展定位。学院目前占地305亩,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建有土工实验室、道路建材实验室、力学实验室、沥青实验室、检测实训室、建筑制图室、测量实验室、网络实验室、电子电工实验室等34个实训室;汽车实训中心、路桥实训中心、轨道交通实训中心、智能楼宇实训室、模拟导游实训室、酒店管理实训室、建筑实训中心等7个实训中心、23个校企共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学院设有路桥系、汽车系、管理系、城市轨道交通学院和基础部5个教学单位,开设18个高职专业。形成了体现服务交通行业建设的“交通土建类”、适应现代制造业需求建设的“汽车机电类”、贴近社会经济发展建设的“城市服务类”及突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及相关方面的“轨道交通类”等4大特色专业群。学院各个专业均形成“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深入校企合作。以学生高质量就业作为办学导向,培养了一大批社会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实现了100%就业。
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原北方交通大学昌平分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市高招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我院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原北方交通大学昌平分校)
第三条 学校代码:1125(北京)
第四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昌平镇(昌平西关环岛向西一公里)
第五条 办学性质: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大学专科)
第六条 办学特点:我院以学生高质量就业作为办学导向,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实行“订单式”培养,同央企、市属大中型国企开办多个“订单班”,实现了100%就业,培养了一大批首都交通领域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第二章 招生条件
第七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八条 专业要求:
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考生要求:①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含1.70米),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含1.60米)。②要求无色盲或色弱,矫正视力在1.0以上。
2、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城市轨道交通控制(通信信号方向)专业考生要求:①只招男生,身高1.70米以上。②要求无色盲或色弱,矫正视力在1.0以上。
3、物业管理专业,只招男生。
第九条 会考成绩要求:各专业均为C级水平(含C级)以上。
第十条 考生外语语种不限。本校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遵照各省市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对于北京考生:在高考成绩达到高职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同一科类考生按分数(语、数、外三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投档时顺序检索考生志愿,只要考生会考成绩符合所报志愿的要求且该专业招生计划未满,考生将被此专业录取。投档后,若有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将向社会公布,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并仍按上述办法进行录取;对于外省考生: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考生的体检要求,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本校对已经报到的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1、声讯台及教育部指定的网站查询。
2、通过邮政速递公司向考生发送录取通知。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学费每生每年6000元。
第十七条 奖学金: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学金机制。对于贫困学生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院根据学生在校表现和学习成绩设有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详细信息见当年招生简章或报考指南,也可访问学校网站了解。
第五章 附录
第十八条 本校设有一个清真窗口,少数民族考生可酌情报考。
第十九条 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
010-89707874 010-80110996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