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 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270 | - |
| 高职排名 | 113 | 80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52 | 130822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17 | 150598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65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87 | 48927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73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66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0 | 51402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15 | 14541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79 | 61825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02 | 25429 | 150 |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省属公办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江苏省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41年的南京特别市立第一职业中学,1955年起更名为南京铁路运输学校,长期隶属铁道部管理。2002年学校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04年成建制由铁道部划转江苏省地方管理。
历经70多年风雨,南铁院人始终坚守立德树人、奉献铁路、服务社会的历史责任,艰苦创业,奋发图强,积淀了优良的办学传统,孕育了丰厚的铁路特色校园文化,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升格建院以来,学院事业发展翻开历史新篇章,在教育部组织的第一次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成功迈入省级示范性高职院行列,全面启用了浦口新校区,创新办学体制机制,与行业和区域大型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实行订单培养,建设高水平综合实训基地,与相关高校协同创新联合办学,与政府主管部门及企业联合建设大学生创业园、科技产业园,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学院先后荣获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和国际影响力50强、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30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省文明校园、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录取分数线连续5年位居江苏高职院校第一,毕业生就业竞争力连续6届名列全省前三,成功跻身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行列,并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各省招生章程请阅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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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位于吉林省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合隆镇)长春职教园区内,校园占地34.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8万平米,建有高标准的教学楼、艺术楼、体育馆、文化活动中心、学生公寓、餐饮中心等教学、生活场所。拥有160余间舞蹈室、画室、排练厅、琴房、实习实训模拟室等馆(室),学校资产总额6741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总值61898.56万元,教学仪器设备(含信息化设备)总值5664.66万元。
全日制在校生5854人,在编教职员工219人,其中专任教师201人,56%以上教师拥有研究生学位,正、副教授109人,省市级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52人,双师型教师83人。学校设有四个学院,开设22个专业,面向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中小学美育教育、老年大学教育等师资培养,服务养老、托育、健康、心理、社会工作、家政等领域民生保障,着力培养高素质“双师型”职教师资和社会服务领域应用型专门人才,累计为国家和社会输出专业师资4万余人。学生曾获第八届特奥会(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男子乒乓球单打、双打荣获两块金牌,中国大学生健康活力大赛暨中国大学生健美操、校园健身操舞锦标赛第一名,“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互联网+”中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铜奖,学校连续三年承办吉林省高职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技能大赛,并获得全省一等奖、全国三等奖。
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原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按志愿投档的省(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优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后投档的考生。
4、专业志愿录取:对于进档考生,采取“专业清”原则录取。
(1)优先录取其第一志愿,第一志愿不能满足时,按其第二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按其第三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2)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将其调录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或虽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3)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以语文、外语、数学、文综(或理综)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所在省专业测试合格证;
2.学校根据考生所在省考试院规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的 60%+专业课成绩的 100%”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4.若进档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以语文、外语、数学、文综(或理综)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