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252 | 196 |
| 高职排名 | 224 | 23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60 | 0 | 16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65 | 0 | 16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97 | 0 | 16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36 | 32817 | 16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72 | 116377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7 | 49580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强领导和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直接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学校在办学能力、教学质量、管理水平、专业建设、招生就业、学生教育、社会服务等方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2005年11月,在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 2007年8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1年,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试点院校;2016年5月,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高职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试点校;2017年9月,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6月,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 2019年1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学校是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全国高职高专土建类行指委市政工程专指委主任委员单位,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高职高专教育研究会理事长单位,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会理事长单位。
联系电话:04713996910;04713955176
email:bhzhao1977@163.com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内蒙古青少年生态园南侧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邮政编码:010070
联系人:赵老师
学校秉持“五个基地”的办学定位,以就业为导向,每年独立举办毕业生供需见面会,先后与300余家区内外建筑企业建立了稳定的用人关系,形成了立体化的就业市场。近三年来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在95%以上,年内跟踪就业率达100%,连续位居自治区高职高专院校之首,多次被评为“自治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09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建校62年来,学校已为社会培养输送了6.2万名毕业生,被誉为是“培养建设人才的摇篮”。
学校设立了10个二级学院46个专业,其中国家级重点专业6个,省级特色专业群3个、福建省高职院校专业建设质量评价排名第一的专业18个;获国家、省级教学成果奖12项,省级精品专业、省级示范专业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107项。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7个、省级6个,国家级产学研用创新平台1个、省级3个;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2个;生产性实训基地及校外实习基地410多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7亿元。近年来,学生在全国技能竞赛获奖220多项、省级500多项,在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我校收获一等奖3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一等奖数量并列全国第4,获奖数量并列全国第13。建校以来,已为社会输送了近8万名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技术技能人才,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5%以上,用人单位满意度保持在95%以上。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赞扬,在2021年全国高职高专“院校满意度”排行榜中,我校位列第13名。
学院网址:http://www.fjzzit.edu.cn/
学院招生网址:http://zs.fjzzit.edu.cn/
学院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大学路2号
招生办联系电话:0596-2660582/2660766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下列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按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
(二)残疾毕业生;
(三)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五)特困人员毕业生。
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
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在闽创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经个人申请,福建省人社厅审核通过后,按照各项目资助等级给以2-10万资金资助,具体资助方案按福建省有关文件办理。
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主要用于补助我院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大学生公考、考级、考证、专升本、就业面试等,按20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一)达到毕业条件的普通全日制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毕业生;
(二)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学业成绩预期达到毕业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