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丽水学院 |
|---|---|---|
| 软科(综合) | 276 | 424 |
| 校友会(综合) | 185 | 389 |
| 武书连 | 380 | 617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A段 | 523 | 10063 | 41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B段 | 509 | 12264 | 41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449 | 23555 | 41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335 | 50602 | 301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64 | 0 | 160 | |
| 2021 | 专业志愿 | 本科提前批A段 | 518 | 10802 | 418 |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提前批B段 | 451 | 23151 | 418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本科二批 | 352 | 46447 | 30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A段 | 551 | 2410 | 48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05 | 5899 | 48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B段 | 501 | 6271 | 48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27 | 15231 | 392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53 | 24141 | 160 | |
| 2021 | 专业志愿 | 本科提前批A段 | 528 | 3953 | 488 |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提前批B段 | 509 | 5519 | 488 | |
| 2021 | 专业志愿 | 本科二批 | 409 | 17473 | 392 | |
| 2021 | 专业志愿 | 专科批 | 169 | 0 | 16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331 | 51541 | 30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B段 | 318 | 54482 | 30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B段 | 419 | 16193 | 39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552 | 96318 | 266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10 | 143925 | 49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二段 | 586 | 57321 | 26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一段 | 548 | 101272 | 495 | |
| 2021 | 少数民族班 | 平行录取一段 | 501 | 154367 | 495 |
内蒙古师范大学创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高等学校,自治区重点大学,是具有鲜明教师教育和民族教育特色的综合性师范大学。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创业、实践探索,现已成为自治区培养基础教育、民族教育师资和蒙汉兼通少数民族复合型人才的重要基地,是自治区中学教师培养中心、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基础教育与民族教育改革发展研究中心。学校也是国家及自治区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教育培训基地、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自治区民族雕塑研究中心、专业艺术创作基地、人文社科普及基地,是自治区各类体育专业人才和全国八省区蒙古族体育人才、中国北方民族音乐人才、自治区美术、艺术设计教育人才培养基地,被社会誉为“民族教育的摇篮”。
第十一条 招生条件和加分政策按照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文化课成绩是指高考成绩加上政策加分之后的投档成绩。浙江省按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满足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条 录取批次
1.艺术类:区内本科提前录取,区外按各省(市、自治区)具体要求安排。
2.体育类:区内本科提前录取,区外按各省(市、自治区)具体要求安排。
3.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区内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区外按各省(市、自治区)具体要求安排,专科在高职高专批次录取。
4.青年政治学院普通文科本科专业:区内本科二批录取。
青年政治学院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专科专业:区内高职高专批次录取。
5.兴安学院:对口中职本科录取。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录取方式:学校积极配合各省(市、自治区)计算机网上录取工作,全部采用网上远程录取的方式。
第十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根据学校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各省(市、自治区)规定以及历年生源数量、质量,在上一年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 提档比例按照有关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录取原则:志愿清,专业清。录取时遇到平行分,同等条件下,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数学、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汉考三级成绩高者)顺序,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到其他未完成招生计划相关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并符合教育部及各省的相关规定。
1.雕塑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使用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要求,按考生志愿、按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美术学类(雕塑专业除外)、设计学类、动画及其中外合作办学方向,使用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美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要求,按考生志愿、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编导类本科最低控制线要求,按考生志愿、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
4.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使用相应统考或联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相应科类本科最低控制线要求,按考生志愿、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
5.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使用相应统考或联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相应科类本科最低控制线要求,按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旅游管理(空中乘务校企合作)本科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使用我校与内蒙古民族大学联合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安排在普通文、理科本科提前A批次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按照本科二批分数线的70%划定。录取时,对专业面试与体检合格,且报有高考志愿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40%+高考文化课成绩×60%。
7.内蒙古自治区空中乘务专科专业,使用我校与内蒙古民族大学联合组织的旅游管理(空中乘务校企合作)专业测试成绩,对专业面试与体检合格、且有高考志愿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8.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使用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体育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后,按照体育类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9.报考我校对口高职美工设计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划定的合格线,按文化课从高到低录取。
10.教育学类大类招生,第二学年分教育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三个专业培养。
11.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和日语,其他语种考生,入校后需要在英语或者日语中选择进行公共外语学习。
12.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本年度文件要求执行。为保证签约率和报到率,公费定向师范生各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接收专业调剂。
13.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及方向、校企合作办学各专业及方向、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各专业、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各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接收专业调剂。
14.少数民族预科班只分文理不分专业进行招生,一年之后,根据学生文理科、学习成绩、个人志愿情况,分配到当年仅招收汉语授课非师范类普通文理科专业之中。
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8个、优势专业2个、特色专业7个,护理学、小学教育、音乐学通过教育部专业认证;“十三五”省一流学科(生态学、民族学、机械工程、口腔医学)4个;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9个。拥有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级规划教材1部,省优秀教材4部;省级精品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7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67门。近五年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44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00多项,横向项目600多项,先后获得梁希林业科学技术一等奖、全国商业科技进步一等奖、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等奖项。
一、学校概况
丽水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普通全日制综合性公办本科高校。学校设有专门培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人才的二级学院——中国青瓷学院,另有专门培养中小学音乐师资的音乐学专业。
学校位于浙江南部的丽水市市区,交通便捷,环境超优。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弘扬优良校风,倾力关爱学生,综合实力逐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艺术类招生专业有:音乐学(师范)、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陶瓷艺术设计、摄影等。
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艺术类专业考试
我校不组织专业校考,承认各省的艺术类统考成绩。
四、录取原则
按照考生所在省的艺术类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折算而成的综合分择优录取。除福建省外,综合分计算的一般办法为:综合分=考生文化分÷高考文化总分×750×50%+考生专业分÷高考专业总分×750×50%。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另有特别规定的,按照该省文件规定执行。
各专业对应的综合分类别如下:
1.音乐学(师范)专业,按照音乐类综合分择优录取。
2.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陶瓷艺术设计等专业,按照美术类综合分择优录取。
3.摄影专业:浙江省按照摄制类投档分择优录取,湖南省按照摄影摄像类综合分择优录取,福建省按照编导类综合分择优录取,除前述3省外的其它省份按照美术类综合分择优录取。
4.综合分相同考生录取办法,按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录取。
5.福建省艺术类综合分计算规则:
美术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音乐、编导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五、附则
1.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2.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8-2271178。
4.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学院路1号;
联系部门:丽水学院招生办;
联系电话:0578-2271179,2276113(兼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ls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lsu.edu.cn;
本简章由丽水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各省(市、自治区)相关招生政策如有变化,则以省级招生部门颁布的当年招生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