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
|---|---|---|
| 软科(综合) | 276 | - |
| 校友会(综合) | 185 | 309 |
| 武书连 | 380 | 35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A段 | 523 | 10063 | 41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B段 | 509 | 12264 | 41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449 | 23555 | 41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335 | 50602 | 301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64 | 0 | 160 | |
| 2021 | 专业志愿 | 本科提前批A段 | 518 | 10802 | 418 |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提前批B段 | 451 | 23151 | 418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本科二批 | 352 | 46447 | 30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A段 | 551 | 2410 | 48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05 | 5899 | 48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B段 | 501 | 6271 | 48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27 | 15231 | 392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53 | 24141 | 160 | |
| 2021 | 专业志愿 | 本科提前批A段 | 528 | 3953 | 488 |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提前批B段 | 509 | 5519 | 488 | |
| 2021 | 专业志愿 | 本科二批 | 409 | 17473 | 392 | |
| 2021 | 专业志愿 | 专科批 | 169 | 0 | 16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0 | 9287 | 40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4 | 10574 | 400 | 物理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3 | 12866 | 400 | 不限 |
内蒙古师范大学创建于1952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高等学校,自治区重点大学,是具有鲜明教师教育和民族教育特色的综合性师范大学。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创业、实践探索,现已成为自治区培养基础教育、民族教育师资和蒙汉兼通少数民族复合型人才的重要基地,是自治区中学教师培养中心、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基础教育与民族教育改革发展研究中心。学校也是国家及自治区环境与可持续发展教育培训基地、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自治区民族雕塑研究中心、专业艺术创作基地、人文社科普及基地,是自治区各类体育专业人才和全国八省区蒙古族体育人才、中国北方民族音乐人才、自治区美术、艺术设计教育人才培养基地,被社会誉为“民族教育的摇篮”。
第二十一条 收费标准: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十条 录取批次
1.艺术类:区内本科提前录取,区外按各省(市、自治区)具体要求安排。
2.体育类:区内本科提前录取,区外按各省(市、自治区)具体要求安排。
3.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区内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区外按各省(市、自治区)具体要求安排,专科在高职高专批次录取。
4.青年政治学院普通文科本科专业:区内本科二批录取。
青年政治学院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专科专业:区内高职高专批次录取。
5.兴安学院:对口中职本科录取。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录取方式:学校积极配合各省(市、自治区)计算机网上录取工作,全部采用网上远程录取的方式。
第十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根据学校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各省(市、自治区)规定以及历年生源数量、质量,在上一年的基础上进行调整。
第十六条 提档比例按照有关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录取原则:志愿清,专业清。录取时遇到平行分,同等条件下,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数学、外语(蒙朝语授课考生取外语、汉考三级成绩高者)顺序,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到其他未完成招生计划相关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并符合教育部及各省的相关规定。
1.雕塑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使用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要求,按考生志愿、按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美术学类(雕塑专业除外)、设计学类、动画及其中外合作办学方向,使用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美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要求,按考生志愿、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计划投放省(市、自治区)编导类本科最低控制线要求,按考生志愿、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
4.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使用相应统考或联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相应科类本科最低控制线要求,按考生志愿、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
5.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使用相应统考或联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相应科类本科最低控制线要求,按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旅游管理(空中乘务校企合作)本科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使用我校与内蒙古民族大学联合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安排在普通文、理科本科提前A批次录取。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按照本科二批分数线的70%划定。录取时,对专业面试与体检合格,且报有高考志愿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40%+高考文化课成绩×60%。
7.内蒙古自治区空中乘务专科专业,使用我校与内蒙古民族大学联合组织的旅游管理(空中乘务校企合作)专业测试成绩,对专业面试与体检合格、且有高考志愿的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8.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使用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体育类本科最低控制线后,按照体育类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9.报考我校对口高职美工设计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划定的合格线,按文化课从高到低录取。
10.教育学类大类招生,第二学年分教育学、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三个专业培养。
11.公共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和日语,其他语种考生,入校后需要在英语或者日语中选择进行公共外语学习。
12.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本年度文件要求执行。为保证签约率和报到率,公费定向师范生各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接收专业调剂。
13.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及方向、校企合作办学各专业及方向、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项目各专业、英国高等教育文凭项目各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接收专业调剂。
14.少数民族预科班只分文理不分专业进行招生,一年之后,根据学生文理科、学习成绩、个人志愿情况,分配到当年仅招收汉语授课非师范类普通文理科专业之中。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前身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创建于1960年,是原国家对外贸易部最早设置的两所本科高校之一,被誉为“中国对外经贸人才的摇篮”。1994年,学校划归上海市人民政府管理;2009年,入选世界首批、中国首家世界贸易组织(WTO)讲席院校;2013年,更名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19年,获得WTO亚太培训中心资格,成为WTO全球7个培训伙伴中在中国内地设立的唯一区域培训合作伙伴;202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应用经济学成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22年,跻身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地方高校行列。学校因贸易强国而生、因对外开放而兴、因全面改革而盛、因新时代开放事业而新,经过60余年的发展,已构建起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体系,在高层次、应用型、国际化经贸人才培养和国际经贸领域决策咨询研究方面取得丰硕成果,综合办学实力显著提升。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高考)成绩录取的规则:
1.投档
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2.录取
(1)按专业(类)投档省份,学校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实际投档到专业的考生予以录取。
(2)按专业组方式投档省份,学校按照“院校专业组”投档结果进行专业组内的专业录取。同一专业组内,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达到专业组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该专业组内专业志愿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至该专业组内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3)其他省份: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的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至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
3.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间的录取级差分。同分者,志愿优先。同分同志愿者,文科考生按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排序,理科考生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上海市等不分文理科省份考生按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排序;“3+1+2”模式改革省份,选考历史科目考生按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排序,选考物理科目考生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
4.我校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加分,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但政策加分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
二、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三、在普通本科平行志愿批次(不含征集志愿)中,对完全服从专业调剂(含中外合作专业)且体检不受限的进档考生,学校承诺不退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