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127 | 185 |
| 高职排名 | 385 | 90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36 | 141523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4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77 | 54919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70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7 | 68880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19 | 201045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48 | 124925 | 180 |
学校性质 公 办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肇端于1902年张謇创办的通州民立师范学校,是中国师范教育的三大源头之一;1953年转为公立,改名江苏省南通师范学校;1958年与创办于1905年的南通女子师范学校合并;2005年4月与发端于1906年的海门师范学校合并组建为南通高等师范学校;2014年1月经江苏省政府批准升格为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同年9月与创建于1902年的如皋高等师范学校合并办学,组建新的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名称 | 层次 | 学制 | 类别 |
|---|---|---|---|
|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水上运输类 |
| 空中乘务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航空运输类 |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电子信息类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计算机类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计算机类 |
| 大数据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计算机类 |
| 电信服务与管理 | 专科(高职) | 三年 | 通信类 |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专科(高职) | 三年 | 健康管理与促进类 |
| 大数据与会计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财务会计类 |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财务会计类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专科(高职) | 三年 | 经济贸易类 |
| 电子商务 | 专科(高职) | 三年 | 电子商务类 |
| 艺术设计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艺术设计类 |
| 音乐表演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表演艺术类 |
| 舞蹈表演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表演艺术类 |
| 学前教育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教育类 |
| 美术教育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教育类 |
| 小学英语教育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教育类 |
| 音乐教育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教育类 |
| 小学语文教育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教育类 |
| 体育教育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教育类 |
| 小学数学教育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教育类 |
| 小学教育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教育类 |
| 商务英语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语言类 |
| 商务日语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语言类 |
| 旅游英语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语言类 |
| 体育运营与管理 | 专科(高职) | 三年 | 体育类 |
|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 专科(高职) | 三年 | 体育类 |
| 现代文秘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文秘类 |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简表)
补助 项目 |
补助 对象 |
补助 金额 |
补助 办法 |
补助时间 |
发文 部门 |
文件 名称 |
备注 |
国家助学金 |
所有年级在校经济困难学生 |
2010年上调分三档:2000元/年/3000元/年/生4000元/年/生 |
省教院及教育厅下达指标,本人申请,学校审核上报 |
一年一次 集中发放 |
财政部 教育部 |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 |
到卡 |
国家 励志奖学金 |
二年级以上在校学生 |
5000元/年/生 |
省教院及教育厅下达指标,本人申请,学校审核上报 |
一年一次 集中发放 |
财政部 教育部 |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1号 |
到卡 |
国家奖学金 |
二年级以上在校学生 |
8000元/年/生 |
省教院及教育厅下达指标,本人申请,学校审核上报 |
一年一次 集中发放 |
财政部 教育部 |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 |
到卡 |
国家 助学贷款 |
在校学生中的经济困难学生 |
最高8000/元/年/生 |
鼓励生源地申请 |
分期发放
|
财政部 教育部 |
《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 |
到卡 |
勤工助学 |
优先考虑学有余力的经济困难学生 |
每小时酬金不低于8元人民币 |
学生申请,系部或学工处核定,学工处审核薪酬报财务处 |
每学期期末 |
财政部 教育部 |
《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07〕7号 |
到卡 |
希望助学 |
在校生中的经济困难学生(每学期约5人) |
300元/次/生
|
团市委下达指标、本人申请,学校审核上报。 |
春季、秋季
|
团市委 希望办 |
|
现金一次性补助 |
“红十字”博爱助学金 |
在校生中的经济困难学生 |
全校总额 10000元左右 |
下达指标、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发放 |
一年一次 集中发放
|
南通市红会 |
|
现金一次性补助 |
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2014年,是一所经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财政全额拨款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直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管理。
学院坐落在广西首府南宁、景色秀丽的邕江之滨相思高教园区。新校区占地面积532亩,总投资5.3亿元,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建成的“山水校园”将是广西金融行业人才培养的重要教育基地,肩负着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和工、商企事业单位人才培养的艰巨任务。可容纳在校生10000人。
| 名称 | 层次 | 学制 | 类别 |
|---|---|---|---|
|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 专科(高职) | 三年 | 铁道运输类 |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软件测试与安全)(移动UI设计)(互联网金融平台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电子信息类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计算机类 |
| 大数据技术(金融信息安全)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计算机类 |
| 财税大数据应用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财政税务类 |
| 信用管理 | 专科(高职) | 三年 | 金融类 |
| 农村金融 | 专科(高职) | 三年 | 金融类 |
| 证券实务 | 专科(高职) | 三年 | 金融类 |
| 财富管理 | 专科(高职) | 三年 | 金融类 |
| 国际金融 | 专科(高职) | 三年 | 金融类 |
| 保险实务 | 专科(高职) | 三年 | 金融类 |
| 金融服务与管理(金融安保)(授信管理)(金融大数据) | 专科(高职) | 三年 | 金融类 |
| 保险实务(金融保险) | 专科(高职) | 三年 | 金融类 |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专科(高职) | 三年 | 金融类 |
| 金融科技应用 | 专科(高职) | 三年 | 金融类 |
| 大数据与审计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财务会计类 |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财务会计类 |
| 大数据与会计(会计电算化)(管理会计)(国际会计)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财务会计类 |
| 大数据与会计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财务会计类 |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专科(高职) | 三年 | 经济贸易类 |
| 工商企业管理 | 专科(高职) | 三年 | 工商管理类 |
| 市场营销 | 专科(高职) | 三年 | 工商管理类 |
| 工商企业管理(小微金融企业管理) | 专科(高职) | 三年 | 工商管理类 |
| 电子商务 | 专科(高职) | 三年 | 电子商务类 |
| 跨境电子商务 | 专科(高职) | 三年 | 电子商务类 |
| 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商务数据应用) | 专科(高职) | 三年 | 电子商务类 |
| 农村电子商务 | 专科(高职) | 三年 | 电子商务类 |
| 旅游管理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旅游类 |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旅游类 |
| 融媒体技术与运营 | 专科(高职) | 三年 | 广播影视类 |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资助工作
根据国家政策,家庭贫困的大学生可以选择在当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情况请查阅随录取通知寄去的《高等学校学生助学资助政策简介》中的“(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及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咨询。
(一)需要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新生,请及时到当地县(区)学生资助中心(设在教育局)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事项请咨询当地县(区)学生资助中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给予大学生的优惠政策【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办理手续比在学院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的手续简单、方便,有需要的新生请在本地办理相关手续后再到学院报道,并把在当地办理了生源地贷款的回执单交到学院学工处学生资助中心审核。
(二)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报到时需递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调查表随《录取通知书》寄出),请如实填写该表中相关信息并到当地民政部门盖章才有效。该表是大学贫困生认定的依据,没有通过认定的学生将不得到相关资助,请家庭经济困难且需要资助的新生认真填写,否则将会失去获得资助的机会。
(三)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子女凭以国务院扶贫办监制、县级扶贫部门制发到贫困户的《扶贫手册》作为各级各类学校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和受助资格的依据,优先享受教育资助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