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 | 263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127 | - |
| 高职排名 | 385 | 553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36 | 141523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4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77 | 54919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70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47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学校性质 公 办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肇端于1902年张謇创办的通州民立师范学校,是中国师范教育的三大源头之一;1953年转为公立,改名江苏省南通师范学校;1958年与创办于1905年的南通女子师范学校合并;2005年4月与发端于1906年的海门师范学校合并组建为南通高等师范学校;2014年1月经江苏省政府批准升格为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同年9月与创建于1902年的如皋高等师范学校合并办学,组建新的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简表)
补助 项目 |
补助 对象 |
补助 金额 |
补助 办法 |
补助时间 |
发文 部门 |
文件 名称 |
备注 |
国家助学金 |
所有年级在校经济困难学生 |
2010年上调分三档:2000元/年/3000元/年/生4000元/年/生 |
省教院及教育厅下达指标,本人申请,学校审核上报 |
一年一次 集中发放 |
财政部 教育部 |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 |
到卡 |
国家 励志奖学金 |
二年级以上在校学生 |
5000元/年/生 |
省教院及教育厅下达指标,本人申请,学校审核上报 |
一年一次 集中发放 |
财政部 教育部 |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1号 |
到卡 |
国家奖学金 |
二年级以上在校学生 |
8000元/年/生 |
省教院及教育厅下达指标,本人申请,学校审核上报 |
一年一次 集中发放 |
财政部 教育部 |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0号) |
到卡 |
国家 助学贷款 |
在校学生中的经济困难学生 |
最高8000/元/年/生 |
鼓励生源地申请 |
分期发放
|
财政部 教育部 |
《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 |
到卡 |
勤工助学 |
优先考虑学有余力的经济困难学生 |
每小时酬金不低于8元人民币 |
学生申请,系部或学工处核定,学工处审核薪酬报财务处 |
每学期期末 |
财政部 教育部 |
《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07〕7号 |
到卡 |
希望助学 |
在校生中的经济困难学生(每学期约5人) |
300元/次/生
|
团市委下达指标、本人申请,学校审核上报。 |
春季、秋季
|
团市委 希望办 |
|
现金一次性补助 |
“红十字”博爱助学金 |
在校生中的经济困难学生 |
全校总额 10000元左右 |
下达指标、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发放 |
一年一次 集中发放
|
南通市红会 |
|
现金一次性补助 |
美术考生录取办法
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分数相同时,按文化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按专业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按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见普通类)。
音乐类考生录取办法
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专业分相同时,按文化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仍相同,则按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见普通类)。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坐落在钟灵毓秀、人文荟萃的古都南京,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独立建制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始终坚持“立足地方、服务社会、育人为本、彰显特色”的办学理念,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要任务,认真践行“修德砺能”的校训精神,大力倡导“进取创新”的校风,“敬业厚生”的教风和“勤学敏行”的学风,积极探索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综合素质教育,以教学质量求生存,以专业特色求发展,加速争创一流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建立完善“奖、助、贷、勤、补、免”六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年/生。学校设有院长奖学金、综合奖学金以及各类单项奖学金。入学前,确有经济困难,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8000元/年)。家庭贫困学生在校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不高于480元/月/生)。对孤儿、持残疾证的残疾学生、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子女实行学费全免。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行报到。
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市)教育考试院或省(市)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加试,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分别达所在省(市)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分相同按美术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将考生调剂到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