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 | 283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47 | - |
| 高职排名 | 127 | 278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93 | 0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69 | 0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371 | 397319 | 150 | |
| 2021 | 高本贯通 | 普通类二段 | 462 | 235996 | 15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二段 | 203 | 541335 | 150 |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 宁夏广播电视大学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的一所集高等职业教育、现代远程教育为一体的多门类、多学科的综合性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我校是自治区制造业、能源化工业、农牧业重要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90家数控技术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程重点建设单位,国家首批100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是自治区精神文明单位,全区培养使用技能人才先进集体。学校是区内唯一承担国家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共享资源库项目建设的主持院校、唯一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的高职学校、唯一获得国家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的高职学校、唯一进入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主席团成员单位的学校、唯一拥有区级工程技术中心和创新中心的高职学校、2011年国家在宁夏唯一重点支持的能源化工实训基地项目建设院校和唯一获得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资助的高职学校,在区内高职院校开创了政府、企业行业和学校的对话机制,是两个专业的全国教指委副主任委员单位,是全国教师培训联盟成员单位,是高职院校国家级师资培训基地。
银川是全国101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西北地区中心城市之一。雄浑的贺兰山与黄河,一起造就了银川平原,在这块土地上孕育了生生不息的文明。历史的年轮、多元的文化在这里积淀,中原文化、边塞文化、河套文化、丝路文化、西夏文化、伊斯兰文化等多种文化激荡交融,浓郁的回乡风情,雄浑的大漠风光,秀丽的塞上水色,古老的黄河文明,神秘的西夏文化,构成了“雄浑贺兰、多彩银川”的城市形象,形成了“塞上湖城、西夏古都、回族之乡”的鲜明特色,锤炼成“包容、诚信、自强、创新”的城市品格。
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即座落于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北路职业教育园区,东邻黄河,西靠贺兰山脉,校园楼宇林立、绿树成荫、芳草引蝶、湖水微澜,无论是晨光中,还是夕阳下,都显示出她那年青的、蓬勃向上的生机与活力......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与省教育厅共同领导和管理。
学校是国家“计算机应用及软件技术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学校”、国家“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教育部——中兴通讯ICT行业创新基地”“山东省技能型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坐落于泉城济南,现有章丘、和平两个校区,占地1045亩,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976万元,馆藏纸质图书59.6万册,电子图书152137GB,校内实验实训场所132个,校外实习实训场所229个。建有千兆骨干校园网,是山东省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建设单位。
学校地理位置:学校位于济南市章丘区大学城核心位置,紧邻章丘文博中心、政务中心,周边有近十余条公交线路,章丘站、章丘北站均可快速到达学校,学下周边配套设施齐全,有中大型商超3座、麦当劳、肯德基、小吃街等。
学校周边高校林立,有山东财经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山东警察学院、齐鲁师范学院等,具有良好的学术氛围和独厚的学习环境。
学校环境也很不错,有风景优美的园林公园、人工湖。学校宿舍有6人间、8人间,宿舍楼内有直饮机,洗衣机等。学校正在积极推进宿舍安装空调工作。全校有WIFI覆盖,学生可以在校园内部随时随地高速上网,满足了学生学习上网需求。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外语要求:语种不限、不加试口语,对听力不作要求。
第十六条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鲁招考《关于做好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八条 录取规则:根据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的录取规则,按照“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按分数优先原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否则做退档处理;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以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