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 山西经贸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169 |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 | 237 |
| 高职排名 | 550 | 59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102737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63903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30 | 0 | 13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30 | 0 | 13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30 | 0 | 130 |
学院坐落于充盈着活力和希望的湿地之都、红滩之滨、稻香之乡、石油之城的新兴城市盘锦。为辽宁省第一所以“职业技术学院”命名的涵盖石油化工、医学护理、农业技术、汽车工程、财经管理、艺术教育、电子信息、建筑工程等九大类多个学科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办市属高职院校。
学院1998年在原盘锦师范专科学校、盘锦市师范学校、辽宁广播电视大学盘锦分校的基础上组建。并获教育部批准成立了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00年进一步将盘锦市卫生学校、盘锦市财贸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并入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70年盘锦垦区师范学校(盘锦市师范学校前身)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
2、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分两个等级,一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1500元。
3、临时助学金,慈善机构、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捐助的款项,用于资助那些生活困难的学生。
4、勤工助学活动,学院结合自身特点,为学生谋求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5、入学绿色通道,对于我院正式录取的家庭困难的学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保证其顺利入学。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申请助学贷款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6、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报到后,凭借相关部门的证明,由学院统一为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限额为每生每年6000元。
办学历史:学院创办于1984年,是山西省2000年首批开始招收高职学生的院校之一,2008年整合新的资源增设山西经贸职业学院。
师资力量:现有教师247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教师80名。2名省级教学名师,7名省级“双师型”教师。
学院设施:图书馆、体育场、报告厅、校园网等公共基础设施;46个校内实践教学基
地、121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人才培养:建院至今,累计为全省各级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培养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大专学历层次的经济管理人才20000余人,企业高级管理人才30000人,各类高素质的应用技术人才14000余名,其中不少校友已在经济管理部门担任要职或成为业界精英。
我院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82%左右。
为了鼓励在校学生能刻苦学习,积极上进,帮助解决部分在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困难,真正体现党的温暖和关怀,我院特制定《贫困生学费减免和资助实施细则》
一、 资助对象:
特困生基本条件:
1、 无固定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的军烈属子女。
2、 父母双亡,失去固定经济来源的孤儿。
3、 单亲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4、 其他特殊原因。
贫困生基本条件:
1、 父母有一方残疾或长期患病卧床丧失劳动力。
2、 父母双方下岗,低保家庭。
3、 农村及贫困山区家庭收入在2000元以下者。
4、 其他特殊原因。
二、勤工助学:
学院优先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带有帮困性质的勤工助学岗位,鼓励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勤工助学解决生活困难问题。
三、“助困保学”基金
“助困保学”基金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本人及父母、家庭突发重大国家事故(如重大疾病、重大自然灾害、突然亡故等各种意外突发事故),使学生本人在求学中生活受到严重影响,家庭经济无力承担,急需救助者,可以申请资助,特困生或贫困生优先考虑。“助困保学”基金还用于新生报到期间的“绿色通道”,确保新入校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优先帮助新入校的特困生解决吃饭、被褥等事宜。“助困保学”基金主要用于解决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出现的暂时急需帮助的生活经济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