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 营口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169 |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 | 110 |
| 高职排名 | 550 | 74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102737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63903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102737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8 | 63208 | 150 |
学院坐落于充盈着活力和希望的湿地之都、红滩之滨、稻香之乡、石油之城的新兴城市盘锦。为辽宁省第一所以“职业技术学院”命名的涵盖石油化工、医学护理、农业技术、汽车工程、财经管理、艺术教育、电子信息、建筑工程等九大类多个学科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办市属高职院校。
学院1998年在原盘锦师范专科学校、盘锦市师范学校、辽宁广播电视大学盘锦分校的基础上组建。并获教育部批准成立了盘锦职业技术学院。2000年进一步将盘锦市卫生学校、盘锦市财贸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并入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70年盘锦垦区师范学校(盘锦市师范学校前身)
专科(高职)批次。具体录取方式如下:
(1)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足时再考虑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2)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录取不足时,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足时,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录满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到生源不足的专业,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3)对分数进档考生我院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办法安排专业。我院无专业分数级差限制。
(4)我院所有专业只招英语考生,个别专业限定男女比例。
考生文化课及专业课分均达到省招办规定最低控制分数,按考生志愿顺序,根据文化课和专业课两项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我院对应、往届生一视同仁,一律根据志愿情况,按分数高低择优录取。
学院设有机电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电气电子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环境保护与化学工程系、艺术系、外语系、中文系、经济管理系、特殊师范教育分院、普通师范教育分院、基础教育分院、成人教育分院,生源涵盖全国20个省市区,在校生10000余人。
2014年学院将继续发挥高等教育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人才支持、技术服务、协同创新、文化引领作用,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以“设施先进、环境优美、特色鲜明、质量优异”的大学环境,迎接八方学子的到来!
2021年我院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方式录取。
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按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选择志愿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录取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所有招生专业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兼招,再选科目不设要求。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我院不设艺术类录取,电脑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为普通类计划,按普通类录取。
执行所在省招生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