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 |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101 | - |
| 高职排名 | 227 | 48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399 | 356953 | 150 | |
| 2021 | 高本贯通 | 普通类二段 | 460 | 241917 | 15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二段 | 296 | 492661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普通类二段 | 160 | 544093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430 | 303203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提前批 | 267 | 0 | 120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41 | 0 | 120 | 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8 | 0 | 120 | 不限 |
★ 学校性质:国有公办 历史悠久
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75年,是一所港航特色鲜明的省属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校园环境优美,是你读书治学的理想之地,青岛港湾职业技术学院热忱欢迎您的加入!
★ 区位优势:核心位置 宜学宜居
学校坐落于素有“红瓦绿树、碧海蓝天”之称的中国最美海滨城市、中国最宜居城市——青岛,地处青岛西海岸经济新区中心位置、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综合改革试验区、青岛古镇口军民融合区的核心地带,区位优势独特,地理环境优越。学校西靠国家级风景区珠山秀谷,东临波澜壮阔的黄海,与灵山岛风景区隔海相望(步行5分钟到海边),海军公园、国际展览城等近在咫尺。珠山脚下,黄海之滨,一座幸福的城市,一所美丽的校园,可以成为留在美好记忆中的人生驿站,也可以成为有志学子打拼未来、实现抱负的舞台。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为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为5000元/人,山东省政府奖学金为6000元/人,国家助学金为3000元/人。
2、学院每学年评定学生综合奖学金,奖学金金额分别为1000元、500元、300元、100元;学院还设有新加坡海皇等其他专项奖学金。
3、学院为特困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爱心救助基金,并设立部分勤工助学岗位,为贫困生提供适当的帮助。
4、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5、学院设立新生奖学金。
天津工业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同时也是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提升办学水平示范院校、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提升办学能力建设院校和全国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
学院主校区坐落于北辰区京津公路引河桥北侧,分校区(天铁校区)坐落于河北省邯郸市涉县更乐镇。校园环境幽雅,教学设施齐备先进,住宿条件干净舒适,体育场馆设施齐全。学院设工业技术系、机械工程系、工业与信息化系、智能技术系、经济管理工程系、基础课部、思政课部和体育部八个教学系(部)。我院治学严谨、校风优良,以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技能人才为教育目标,不断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质量稳步提高。近年来获得“市级教育教学改革先进单位”“市级劳动模范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
1、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平均资助标准3300元。
2、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3、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认定。
4、校内资助
学校设立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住宿费和学费。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学校学生资助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