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是中国著名的高等学府,坐落于北京西北部风景秀丽的清华园。学校始建于1911 年。一个世纪以来,清华大学的发展始终与国家和民族的命运兴衰与共。“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行胜于言”的校风,“严谨、勤奋、求实、创新”的学风,以“爱国奉献、追求卓越”为核心的清华精神,以及“中西融会、古今贯通、文理渗透”的办学特色,对学校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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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清华大学学生们的生活条件有了较大的提高。明斋以北的饮食广场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是目前国内较大的现代化学生餐厅;全校十余座学生餐厅,已全部实现了“服务餐厅化、售饭微机化、燃料燃气化、厨具不锈钢化”。餐厅里各种中式快餐、冷盘、小吃、小炒、砂锅应有尽有,花样翻新;餐厅内五彩的快餐桌椅、窗明几净,刷(磁)卡代替了现金与饭票,用餐完毕学生再无需自己清洗碗筷。清华学生餐厅之优质廉价、味美舒适享誉国内高校。
清华大学大力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学校在党和政府的领导和关心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鼓励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逐步完善学生经济资助体系,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放心上学、安心读书、充满信心地完成学业。多年来,学校一直郑重承诺并切实履行下列诺言:不让一个勤奋和有才华的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学校始终把经济资助体系建设作为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和办学过程中的一件大事。从06年8月起,学校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开始实施新的经济资助体系。在去年入学的2006级新生中,凡是提出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100%受到了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也100%地得到了解决。
1.新生报到前
入学补助。如果新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不能提供到学校的路费,新生可以与学校学生处联系,申请入学补助。核准后,学校会及时把入学补助寄到新生家中。
学生处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清华大学学生处 清华学堂 1203A 室,邮编:100084。联系电话是010-62782028,传真010-62789640,电子邮箱地址是:xscswb@tsinghua.edu.cn。
2.新生报到时
绿色通道(临时贷款)。学生入学时,即使没有带任何钱,仍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自1998年起,学校将临时贷款的发放与迎接新生工作结合起来,在全国首创了“绿色通道”,帮助因各种原因无法交清学费的学生及时办理报到手续。目前,新生在报到时可以申请最高额为6500元的无息临时贷款。2006年,共有100余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报到时顺利申请了临时贷款。
3.新生入学后
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学校认定后,可以申请助学金。助学金是无偿资助学习刻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形式。目前,学校已经设立了100余项不同等级的助学金,每年有近三千名经济困难学生获助。资助金额根据学生经济困难情况,为每人每年1000元—12000元不等,全年共计给本科同学发放助学金700余万元。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进行一定财政贴息的政策性商业贷款,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缓解上学期间经济困难的主渠道之一。学生在入学报到后,学校将统一安排办理申请贷款手续。大一学生可以一次性连续申请4年,每年申请最高额为6000元,可以选择还款年限,最长可以在毕业工作后六年内偿还贷款本息。
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助学金及国家助学贷款,来偿还临时贷款。通常新生在第一学年都能够归还临贷,且归还的手续较为简单。另外,高考或竞赛成绩优异的新生,可获得最高额度为5000元的新生奖学金。
4.第一年寒假后
勤工助学。新生从第一个寒假开始,就可以申请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校鼓励学生自立自强,通过自己课余时间的劳动减轻家庭经济负担。每年学校通过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发放的工资超过400万元。勤工助学岗位由图书馆、物业中心、保卫部、机关部处等校内单位,每小时提供8-10元报酬,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小时再补助4-6元。2007年寒假,勤工助学同学人均获得报酬1300余元。
在校内勤工助学工作中,学校不仅提供经济资助,更重要的是给予感情和思想上的关心。学校通过业务培训、集体活动和评优奖励等方式,加强勤工助学的队伍建设,使同学们在劳动中锻炼能力、广交朋友,帮助同学们树立自尊、自立、自信、自强的精神。
5.大二年级
奖学金。升入大二年级后,成绩优异的学生可以申请奖学金。目前,学校设立的奖学金约100种,包括特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0元)、综合奖学金、10余种单项奖学金。目前,在校生中超过1/3的学生可以获奖。同时,对于因基础较差导致成绩相对较低但学习努力、进步较大的学生,可以申请学习进步奖。此外,部分院系还设立了院系一级的奖学金,用于奖励和资助本院系的优秀同学。2006年全校本科生获得的奖学金总额逾千万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通过自身努力获得奖学金的情况比较普遍。
6.日常生活
困难补助。困难补助是政府和学校专门为特殊困难的学生设立,主要用以解决突发性的临时困难(如对受灾地区学生、家庭遭受突然变故的学生的补助),另包括冬衣补助、假期交通补助、教材补助等。每年学校发放困难补助超过100万元。
临时贷款。从2006年起,因为突发事件临时出现经济困难的同学,可以在学期中的任何时候向学生处提出小额无息临时贷款的申请。
清华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清华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清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清华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性质: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对取得我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清华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三条 清华大学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清华大学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清华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以及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决定具体招生计划,讨论决定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招生工作重要事项。
第六条 清华大学本科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审议招生政策、制度和程序,建立监督和协调机制,维护招生的公平公正。
第七条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八条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工作组,负责协助招生办公室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报考、录取等工作。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
第九条 清华大学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报教育部核准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调控等。
第十条 清华大学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坚持“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清华大学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录取考生,高考改革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清华大学根据本校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清华大学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本省(直辖市、自治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且符合清华大学调档要求的情况下,学校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单科成绩原则上应当达到及格水平)。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清华大学在调档时,原则上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符合多项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只采用最高一项加分,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对强基计划及特殊类型招生认定结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 清华大学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录取,分数相同的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对强基计划及特殊类型招生认定结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 清华大学在部分省份招收定向生。当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清华大学本科统招批次同科类录取分数线上报考定向生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可在清华大学本科统招批次同科类录取分数线下20分之内调阅有定向生报考志愿的考生档案,择优录取。高考改革省份统招批次定向专业同科类录取分数线以该省份物理科目组或物理基础类分数线作为参照。
第十七条 清华大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承担“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招生任务,面向国家确定的实施区域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实行定向招生。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执行其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 清华大学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与军队联合招收、培养“双学籍”飞行学员。清华大学在军队飞行院校新生中择优录取学生进入“飞行学员班”学习。“飞行学员班”实行综合评价录取综合评价成绩包括高考相对成绩、飞行筛选成绩、心理品质成绩,男、女飞行学员分别排序。“飞行学员班”培养采取“3+1”模式,学生在清华大学先行学习三年后,在军队飞行院校再行学习一年。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清华大学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数学领军人才培养计划、数学英才班等特殊类型和国际学生、港澳台侨学生的招生工作,执行相应的招生简章等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清华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并纳入我校高考录取依据。
第二十一条 清华大学学生学费收费标准: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10000元人民币/学年,其他专业5000元人民币/学年;住宿费收费标准:750~900元人民币/学年。国际学生及港澳台侨学生收费标准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公布后,遇有教育部及相关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或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要调整招生录取程序的情形,清华大学相应调整相关招生录取规定,调整后的招生录取相关规定另行公布。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教育部核准发布之日起生效。
清华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邮编100084)
招生咨询电话:010-62770334;62782051 传真:010-62782061
电子邮箱:zsb@mail.tsinghua.edu.cn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www.join-tsinghua.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10-62783000 (学校纪委监察室)

清华大学生物科学是公办国家级特色本科专业。清华大学生物科学在北京市排名第2。北京市开设生物科学院校排名在前面的院校: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市开设生物科学院校排名在靠后的院校:首都师范大学。清华大学生物科学在北京市排名情况1.理科排名学校专业名

清华大学化学是公办国家级特色本科专业。清华大学化学在北京市排名第3。北京市开设化学院校排名在前面的院校: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市开设化学院校排名在靠后的院校:北京化工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清华大学化学在北京市排名情况1.理科排名学

清华大学物理学是公办国家级特色本科专业。清华大学物理学在北京市排名第2。北京市开设物理学院校排名在前面的院校: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市开设物理学院校排名在靠后的院校: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清华大学物理学在北京市排名情况1.理科排名学校专

清华大学数理基础科学是公办本科专业。清华大学数理基础科学在北京市排名第1。清华大学数理基础科学在北京市排名情况1.理科排名学校专业名称最低分年份批次1清华大学数理基础科学本科一批专业介绍数学类数理基础科学清华大学层次本科学制四年在清华园天文

清华大学新闻学是公办国家级特色本科专业。清华大学新闻学在北京市排名第4。北京市开设新闻学院校排名在前面的院校: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开设新闻学院校排名在靠后的院校:北京联合大学、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北京印刷学院、北

清华大学日语是公办本科专业。清华大学日语在北京市排名第9。北京市开设日语院校排名在前面的院校:北京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外交学院。北京市开设日语院校排名在靠后的院校:

清华大学法学(国际班)是公办本科专业。清华大学法学(国际班)在北京市排名第1。北京市开设法学(国际班)院校排名在靠后的院校: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城市学院、北方工

清华大学法学是公办本科专业。清华大学法学在北京市排名第1。北京市开设法学院校排名在靠后的院校: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城市学院、北方工业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工商

清华大学经济与金融是公办本科专业。清华大学经济与金融在北京市理科排名第1。北京市开设理科经济与金融院校排名在靠后的院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清华大学经济与金融在北京市排名情况1.理科排名学校专业名称最低分年份批次1清华大学经济与金融(国际班)

清华大学心理学是公办本科专业。清华大学心理学在北京市排名第1。北京市开设心理学院校排名在靠后的院校:首都师范大学。清华大学心理学在北京市排名情况1.文科排名学校专业名称最低分年份批次1清华大学心理学本科一批2首都师范大学心理学本科一批专业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