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 年份 | 类型 | 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最高/最低分) |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最高/最低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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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 2021 | 理科 | 306/257(专科批) | 315/231(专科批) |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 2021 | 文科 | 362/305(专科批) | 315/231(专科批) |
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76年12月,隶属省交通运输厅,业务受省教育厅指导,2002年4月经青海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组建成立的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省级“双高计划”建设学校、国家现代学徒制第三批试点立项建设单位、第八批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青海省职业教育综合能力提升示范院校,学校3次荣获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2次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集体,2次荣获全国交通运输文化优秀单位,先后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全国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历史沿革。1976年12月,省交通局在原交通局干部训练班的基础上成立青海交通技术学校(同局干训班合署办公),属技工学校性质;1979年7月升格为青海省交通学校,属中专学校性质;1984年12月省交通厅在青海省交通中学的基础上成立青海省交通职工中专学校,同时在省运输二中的基础上成立青海省交通技工学校;1996年6月,省交通厅决定交通职工中专学校与交通技校合并,保留交通技工学校牌子;2001年2月省交通厅决定省交通学校与省交通职工中专学校合置办公。学校先后有青海交通技术学校、青海交通学校、青海省交通技工学校、青海省交通职工中专、省交通厅干部训练班五个教育部门,2002年4月,经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复,教育部备案,学校升格为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条件:现有4个校区,占地总面积628.34亩,建筑总面积24.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20336.87万元;教学用计算机3645台,网络多媒体教室数132间,学生阅览室座位数1600个,多媒体室、语音室总座位数3772个;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34.15万册,中文纸质专业期刊158种,电子图书14.2949万册,电子专业期刊40800种;建有校内教学实训、实验室166个,设备总数11219台套。
办学规模:目前学生总数7979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生6748人,继续教育学生1231人。每年招生保持在2000人以上,招生计划完成率99%以上。每年本省生源占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90%以上,每年应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0%以上,每年在本省就业的毕业生占直接就业学生总数的90%以上,招生规模和就业率每年在全省高职院校名列前茅。
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453人。其中专任教师348人,专任教师中有硕士学位116人,副高及以上职称112人,双师型教师171人。现有青海省 “人才小高地”1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教师中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名、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名、“西部之光”优秀访问学者1名、全国优秀教师1名、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工作者1名、交通运输青年科技英才2名、中国交通教育优秀中青年教师1名、全国交通技术能手1名、交通运输行业优秀科技人员1名、全国公路优秀科技工作者1名、第六届中国公路百名优秀工程师1名、第六届中国公路青年科技奖1名。青海省“135高层次人才”9人、省级骨干教师15人,校级专业带头人17人、校级骨干教师58人。教师中获教科研成果奖18项,其中省部级7项,获得授权专利60件。
专业设置:设有五院三部(交通土木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管理工程学院、思政部、基础部、体育工作部),设置专业27个,专业覆盖交通运输、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土木建筑、资源与环境安全、财经商贸、旅游等7个大类。目前有16个专业设有11项证书等级考试,在校生参加考试通过率达60.47%。先后建成1个国家精品专业、3个国家级重点专业、2个国家骨干专业、1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3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重点专业、1个交通部重点专业、9个省级示范专业、1个交通运输类示范专业点。
产教融合:积极推进青海交通运输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吸纳成员单位138个,专业建设委员会10个,累计向集团成员单位输送现代学徒制等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2360余名,2020年被教育部认定为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建设单位。集团积极践行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建有计算机网络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旅游管理3个现代学徒制班,并获批省级、国家级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建成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近五年培训收入3138.08万元,年均非学历培训40852人次。依托专业先后建成11个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充分发挥“校企合作、机制探索、学生实训、双师培养、社会服务、自我造血”六大功能,近五年技术服务到款额达5亿多元, 3次荣获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先后建成3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2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6个省级实训基地、1个交通行指委校企共享实训基地。
“三个五”发展顶层设计:学院通过多年的发展,凝练形成了“三个五”的发展顶层设计——“五大发展方略”、“五个方面文化精髓”、“五位一体”大思政工作格局。
——五大发展方略
—办学定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立足交通,面向社会,培养适应交通运输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技术技能人才。
—办学方针: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九个坚持”的重要论述”为引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盯行业企业和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之路。
—办学理念:遵循以“一个导向(以促进就业为导向)、二个并重(德能并重,教学与生产并重)、三个结合(学历教育与继续教育岗位培训相结合、职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相结合、顶岗实训与就业相结合)、四个面向(面向基层、面向行业、面向高原、面向未来)”的办学理念。
—办学目标:实现“五个一流”的目标,即“一流的管理,一流的师资,一流的专业,一流的学生,一流的学校”。
—办学思路:通过“调结构、稳规模、提质量、增效益”的内涵提升途径,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五个方面文化精髓
通过多年的积累和沉淀,形成了“厚德、笃学、求实、创新”的校训;“脚踏实地、勇攀高峰”的学院精神;文明、守信、勤学、自强的校风;修身、敬业、求真、善教的教风;勤勉、睿思、善学、砺能的学风。
——五位一体大思政工作格局
按照新时代高校思政工作的整体要求,学院形成了“课堂育人、文化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五位一体的大思政工作格局。
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第三条 认定工作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确定合理标准的原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需向学院提交申请,并提交由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和县(市、区)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表1);坚持班级民主评议和各系资助工作组、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参考标准
根据《青海省关于印发省属高校认定特困生、贫困生参考标准的通知》(青教毕[2003]2号)精神,按照以下条件界定。
(一)贫困学生认定标准
1、持有区、县民政局贫困证明;
2、家庭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单亲家庭(指父母一方死亡)或父母均丧失劳动能力的;
4、家在老、少、边、贫地区以从事农牧生产为主。
5、重灾区经济困难家庭或因突发事件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6、家庭收入低或无固定收入;
7、由于自然灾害而引起家庭贫困者。
(二)特困学生认定标准
1、孤儿、烈士子女;
2、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单亲(指父母一方死亡);
3、父母一方病残的家庭子女;
4、因家庭发生重大意外事件而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
5、其他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
第五条 认定工作的机构
设立院、系、班级三级认定机构,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一)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监督完成各类贫困生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审核全院学生资助材料并形成决定;组织开展廉洁自律教育活动;处理学生举报和来访事件。全院贫困生认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由学院学生资助中心具体负责。
(二)系资助工作组。各系资助工作组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或系副主任为组长、三级教研室主任、系团总支书记、辅导员、学生会主席等为成员,负责本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组织、审核,完成各项资助评审工作。
(三)班级资助评议小组。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辅导员任组长,团支部书记、班长、寝室长及其他学生代表组成的资助评议小组。资助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资助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负责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完成各种资助项目的初评工作。
第六条 每学年开学启动全院贫困生认定工作。二、三年级学生认定复核工作于9月份完成,新生认定工作于10月份完成。各系及时录入、更新贫困生信息库。
第七条 认定评议小组组织学生认真填写《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表2),并负责收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等相关资料。
第八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学生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已被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次年申请复核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只提交《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二)各班评议认定。班级资助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原件(如下岗证明、残疾证明、优抚证明、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进行认真评议,确定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档次,报系资助工作组审核认定结果。
班级资助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时应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三)系资助工作组要认真审核班级资助评议小组申报的认定初评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班级资助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四)系资助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向本系资助工作组提出质疑。系资助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系资助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复议。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
(五) 各系审核通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各类报表进行汇总后报学院学生资助中心,相关材料原件由各系归卷保存,最终确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第九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方式
(一)学院建立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对没有能力交纳全部入学费用的学生,实行适当减免或缓交学费,先办理入学手续。
(二)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助学金、临时生活费补贴等。
(三)优先安排勤工俭学岗位。
(四)积极为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简化手续,方便学生。
第十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管理
(一)学生本人如实反映家庭经济情况,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二)学生持乡镇(村)、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三)学生出具父母下岗证、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证、残疾证、多子女上学证明和突发自然灾害或事故证明以及烈士子女证明。
(四)凡有在校外租房、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经常出入网吧导致无故旷课或夜不归宿等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贫困生。
(五)辅导员多渠道了解反映学生家庭、本人经济情况和生活水平的状况,不定期地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应及时做出调整。
(六)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如有弄虚作假现象,经核实将取消受助资格,收回助学金。情节严重的,学院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接受学院资助的学生,每学年的学费、住宿费必须及时足额缴清。
第十一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思想教育与交友谈心制度。辅导员、联点班主任要和经济困难学生交朋友,从关心爱护、提高困难学生综合素质入手,了解掌握贫困生思想、学习、生活情况。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2012年9月起执行,原《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废止。
奖、助、补、贷、勤、免工作:
(1)奖学金项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小岛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奖励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奖励5000元;学院奖学金学生每年奖励400元—800元。
(2)助学金项目:国家助学金、学院助学金。对高职(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人均3300的标准划分为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3个档次进行资助;学院助学金每生每年享受400元—800元的资助。
(3)贫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局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学院为申请贷款的同学录入贷款回执。
(4)学院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贫困的学生提供帮助,根据省厅文件规定,按月统计并发放勤工助学补助。
(5)中职层次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免学费、免教材费、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资助项目;来自三江源地区的中职学生可享受三江源奖补助学金。国家免学费、免教材费、国家助学金和三江源奖补助学金不可重复享受。
(6)应征入伍学费代偿及退役入学、退役复学学费减免。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大美青海、湟水之滨的高原美丽城市——西宁。学院作为青海省唯一的建筑通信类高等职业院校,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青海作出贡献。
学院始建于1978年,2002年经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为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建成省级重点高职院校;2018年荣获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2019年建成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2020年建成全省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全省首家“节水型高校”,荣获青海省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记大功集体、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2021年获批青海省“双高”建设计划高水平学校建设单位。
学院占地面积141.3亩,现有全日制在校生4770人、教职工269人。学院专任教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比例达37.26%,专任教师高级职称比例达47.71%、拥有二级教授1名,双师素质比例达69.93%。现有省级教学团队6个、青海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级“135高层次人才”4名、省级优秀专家人才1名、省级优秀专业技术人才2名,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项目“领军人才”、“教学名师”各1名、全国先进工作者1名。开办紧贴行业需求的建筑通信类专业30个(含方向),建成国家级骨干专业2个、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1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4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为我省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学院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8%以上,呈现“进口旺、出口畅”的良好态势,先后被评为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建设人才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是青海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通信行业人才培养基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被国家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命名为建设行业紧缺型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砥砺奋进四十载、牢记使命育新人。在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之际,学院将永葆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在省教育厅、建设厅的坚强领导下,砥砺“三牛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科学谋划“十四五”,立足省级“双高”建设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加快推进校区迁建工作,立足新目标、踏上新征程,共同谱写学院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96号
电话:0971-6256346、6256322
传真:0971-8125393
邮编:810012
联系人:杜老师 刘老师
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青海现代物流管理录取分数线为257分(理科)。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青海现代物流管理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现代物流管理理科专科批普通类现代物流管理文科专科批普通类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青
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现代移动通信技术学费:42001.2021年现代移动通信技术学费:4200;2021年现代移动通信技术专业学费及招生计划地区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学制人数学费甘肃现代移动通信
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现代移动通信技术学费:42001.2021年现代移动通信技术学费:4200;2021年现代移动通信技术专业学费及招生计划地区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学制人数学费甘肃现代移动通信技术理科
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青海现代移动通信技术录取分数线为257分(理科)。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现代移动通信技术在招生省份:青海、甘肃。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现代移动通信技术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地区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
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现代移动通信技术是公办专科(高职)专业。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现代移动通信技术在青海省理科排名第1。青海省开设理科现代移动通信技术院校排名在靠后的院校: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现代移动通信技术在青海省排名
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现代移动通信技术录取分数为青海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57,最低位次是26491、青海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05,最低位次是12060。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现代移动通信技术录取分数线1.2021年现代移动通信技术录取分数线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专业代码:510302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在青海、甘肃等2个省市开设现代移动通信技术专业。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各省市招生计划(2021)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地区批次学制人数学费510302现代移动通信技术甘肃专科批三
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青海现代移动通信技术录取分数线为257分(理科)。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青海现代移动通信技术录取分数线年份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最低分最低位次2021现代移动通信技术理科专科批普通类现代移动通信技术文科专科批普通类青海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