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 | 248 |
| 高职排名 | 376 | 42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88 | 22790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58 | 7922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50 | 27141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6 | 15655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09 | 0 | 120 | 不限 |
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组织专家评估、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全日制公办的集护理、临床、预防、药学、医技等专业教育为一体的卫生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坐落在素有“西海锁钥”之称的青海省省会西宁市。
办学历史悠久。学院始建于1948年,其办学雏形更早可追溯至1935年设立举办的第一期种痘人员讲习班,1939年开办医务护理人员训练所,1943年改名为卫生人员训练所,1948年10月改名为“省立高级护士职业学校”,1951年正式建校为“青海省中级卫生技术学校”,1954年更名为“青海省卫生学校”,之后又更名为“青海省西宁卫生学校”“青海省第一卫生学校”,1960年再次更名为“青海省卫生学校”。分别于1984年、1990年在“青海省卫生学校”的基础上挂牌成立了“青海省卫生干部专科学校”,“青海省联合职工大学卫生分校”。2003年“青海省卫生学校”升格为青海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全国首家被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被教育部批准为“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点”。2016年被确定为“青海省重点高职院校”。2018年被教育部列入“第三批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2020年被教育部列入“国家第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培育单位”。2021年被省教育厅列入“青海省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建设单位”;2021年被教育部列入“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项目单位” “全国首批急救教育试点学校(省级协作组组长单位)”。学院是全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省级文明校园。在2021-2022年全国528所医药卫生大类高职院校中排名第45位,入50强之列。
奖学金设置
1、国家奖励金: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设有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奖学金8000.00元/生/年、励志奖学金5000.00元/生/年。
2、国家助学金: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资助金额一等4000.00元/生/年、二等3000.00元/生/年、三等2000.00元/生/年。
3、省小岛奖学金:是日本友人小岛先生赞助我省高校学生,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500.00元/生/年。
二、国家助学贷款
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人才培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确保“不使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辍学”,学院实行“国家生源地贷款”政策。家庭贫困学生,需要助学贷款,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到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三、特困生补助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生可以享受国家临时设立贫特困生生活补助。
四、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应征,入伍后国家实行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政策。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始创于1958年,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河北区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高职学历在校生8200余人。学院以“修德励学,强能笃行”为校训,以“立足河北区,服务天津,面向全国,特色发展”为办学定位,在天津市高职院校中独树一帜,是“天津市文明单位”、“天津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黄炎培职业教育先进学校”、“天津市语言文字示范学校”、“天津市高水平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天津市世界先进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全国民政行指委老年专指委理事单位”、“京津冀养老人才培养协作会秘书长单位”、“北京人力资源服务职教集团成员单位”等。
我院自成立之初即设立了对优秀学生的评优奖励办法。学院每年一度评选校级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每年度评选校级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对于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无偿献血活动的同学学院奖授予“无私奉献”单项奖学金。此外,对于特别优秀的学生经学院评选推荐,可获得天津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者为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优秀的集体可获得市级先进集体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