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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海洋职业学院石油化工技术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8-08 23:09:12 解决时间:2022-08-08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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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海洋职业学院石油化工技术录取分数为福建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20,最低位次是113174、福建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270,最低位次是76262。
一、泉州海洋职业学院石油化工技术录取分数线
1.2021年石油化工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物理类石油化工技术福建专科批-320113174
历史类石油化工技术福建专科批-27076262
2.2017年石油化工技术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石油化工技术河北专科批-200205119
二、石油化工技术专业介绍
化工技术类 石油化工技术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层次 专科(高职)
学制 三年

基本修业年限三年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石油产品分 析、石油加工技术、化学反应技术等基本知识,具备石油化工生产操作、产品检测、装置维 护等能力,从事石油化工工艺运行控制、石油化工生产装置操作与维护、石油产品分析等工 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就业面向

主要面向以石油、天然气等自然资源生产化工产品的企业,在石油化工生产操作、设备 维护、产品分析、销售等岗位群,从事石油化工装置操作、工艺运行、化验检验、产品营销、 基层安全管理及质量管理等工作。

主要职业能力

1.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

2.具备石油化工原料和产品分析检测能力;

3.具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分析和检验的能力;

4.具备对石油化工生产装置进行操作与维护的能力;

5.具备对生产状况进行分析判断,对异常状况进行处理的能力;

6.掌握识读化工流程图、绘制一般装置流程图的技能;

7.掌握正确使用常用安全消防设备的技能。

核心课程与实习实训

1.核心课程

基础化学、化工识图与制图、化工单元操作技术、石油加工技术、石油产品分析、化学 反应技术、有机化学品生产技术、化工仪表及自动化等。

2.实习实训

在校内进行基础化学实验、化工单元操作、石油产品分析、化工仿真等实训。

在以石油、天然气等自然资源生产化工产品的企业进行实习。

职业资格证书举例

化工总控工化工工艺试验工有机合成工石油产品精制工油品分析工

衔接中职专业举例 化学工艺

接续本科专业举例

化学工程与工艺

三、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学校简介

泉州海洋学院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纳入全国高考统招计划,具有独立颁发国家学历证书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坐落在中国东南沿海著名的侨乡、历史闻名的东方第一大港、中国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福建省泉州市——泉州湾南岸。校园依山面海,风景秀丽。

学院投资人蔡天真先生,泰山石油(新加坡)有限公司董事长,祖籍石狮,旅居新加坡,热心家乡公益和慈善事业,曾先后两次获福建省政府立碑表彰。蔡天真先生多年来对于海洋产业、海洋信息、海洋各类人才市场需求都有非常深入的参与和了解,于2005年回国投资建设学院,并于2009年正式招生,致力于为国家培养涉海专业人才。

通讯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大道海洋生物科技园区
奖学金设置


一、考生报考奖励政策

 1.学院2017年继续实施考生奖励政策,对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报读我院奖励3000元;达到本科线以上的考生报读我院奖励5000元(奖励采取减免学费的方式,平均分三年实施)。

 2.五年专的考生不享受奖励政策。

二、学生资助政策

 奖学金

 1.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

 2.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3. 国家助学金(覆盖面20%)4000元/人和2500元/人两档。

 4. 校级奖学金(覆盖面31%)1500元/人。

 5. 永莉奖学金:每年总额5万元的奖学金,奖励50名品学兼优的学生。

 6. 企业奖学金:合作企业每年出资奖励合作办学专业学生。

  学生资助

 1. 勤工助学:学院每年拿出15万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补贴。

 2. 学费减免:为符合条件的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减免学费。

 3. 生源地助学贷款:通过生源地贴息贷款的方式解决学费问题。

 学生还可以利用到合作企业参加顶岗实习或假期实践的方式赚取费用。

三、政府学费补贴政策

 学费补贴对象

 根据泉教高[2016]9号文件——《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对泉州市高职院校部分专业实施减免学费的通知》,2016年起,凡报读我院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工程技术和海洋工程技术四个专业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每年可以享受6000元政府财政补贴。


为了调动学生努力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使得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高质量专业技术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奖条件
1、凡入学本校在籍注册一学年以上的全日制学生可参加本奖学金的评定。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关心集体,热爱劳动,认真执行大学生守则,服从学校各项管理。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诚恳踏实,富有进取精神,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参加学校或班级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在实习、实践等活动中成绩显著,学年内各考试、考查课程全部及格,名次位居班级前30%。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体健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一般能通过《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该奖学金的评定: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者;
(2)凡本学年中违反校纪校规,违反社会公德,受到学校党、团、行政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3)学年中考试或考查成绩有任何一门课程不及格者;
(4)综合测评不及格,德、智、体三个分项有任何一项不及格者;
(5)公益劳动课成绩低于中,日常行为考核分低于80分者;
(6)有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者;
(7)其他明显不符合评奖条件者。
6、特等奖:综合测评成绩应在90分以上专业前5%;
一等奖:综合测评成绩应在85分以上专业前10%;
二等奖:综合测评成绩应在80分以上专业前15%;
三等奖:综合测评成绩应在70分以上专业前20%。
二、奖学金等级、金额和比例
特等奖  1500元/人年  占各专业年级总人数的1%;
一等奖  1000元/人年  占各专业年级总人数的5%;
二等奖  500元/人年  占各专业年级总人数的10%;
三等奖  300元/人年  占各专业年级总人数的15%;
获省级优秀集体称号的班级,二等奖学金比例增加1%,三等奖学金比例增加2%;
获校优秀集体称号的班级,三等奖学金比例增加2%。
三、评奖办法    
1、每学年评定一次,时间在十月份(毕业班学生除外);
2、毕业班第三学年以第五学期的成绩发学期奖学金,各奖金比例不变;
3、评奖工作由辅导员负责具体组织并初审,初审结果报学生处审核后报主管院长审批;
4、在同等条件下,家庭困难学生应优先考虑;
5、学年奖学金评审应严格把关,做到宁缺勿滥。
四、本办法自2012年9月1日起实行。
五、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收费项目



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大道海洋生物科技园区


邮编:362700


招生热线:0595-83858888


传真:0595-88905189  


网址:www.qzoiedu.com

 

招生咨询QQ:813486821


新生QQ群:477572758


微信:泉州海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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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专 2022-08-08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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