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357 |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 | 234 |
| 高职排名 | 326 | 77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414 | 219811 | 26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17 | 186737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69 | 71731 | 150 |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主要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技术技能人才。2012年6月,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学校先后被评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浙江省治安安全示范单位、浙江省卫生先进单位、浙江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坐落于“国际花园城市”、“南孔圣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衢州。学校占地面积387亩,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9613.6万元,纸质图书61.7万册,中文纸质期刊629种,数据库共23种。学校设有医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文化旅游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设置24个高职专业,形成了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医药卫生、艺术设计、财经管理、休闲体育等6个专业群协调发展的格局,光伏工程技术、艺术设计2个专业被立项为中央财政支持专业服务产业项目。2019年12月,我校获评为“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
1.根据有关省(区)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录取批次的安排,提前确定录取投档比例。结合各省(区)考试院(或招生办)提供的本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及有关数据,视报考本校的上线生源情况,提前调整计划。接受各省(区)考试院(或招生办)根据本批次生源情况按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学校确定录取分数线。
2.对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考生填报志愿需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投档比例1:1,高考总分相同者,依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
3.对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学校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的平行志愿进行录取,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直至一般性及政策性降分录取。
4.对未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足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5.考生投档到我校后,对所有进档考生按分数排序,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办法,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和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个检索,依次择优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分数无法满足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当录取专业结构不平衡又无法调剂时,学校将在各省(区)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统一安排下,通过征求志愿的方式完成录取。
6.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7.无专业加试要求。
学院对贫困学生提供的助学途径有:(1)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经济困难学生可以自行在生源地或学校所在地金融机构申请助学贷款。(2)学院优先安排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报酬上给予优惠;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的前身为发端于1902年、创办于1937年,受国家教委表彰的全国百所先进师范学校之一──四川省广元师范学校。
学校肩负“幼有良教,教有良师”的历史使命,弘扬“负重自强,开拓进取”的学校精神,秉承“学高身正、志远行端”的校训准则,培育“以教明德、以文化人”的幼专文化,坚持“突出师范特色、强化一专多能、服务区域经济、引领地方文化”的办学定位,践行“师范为基,育人为本,开放创新,服务地方”的办学理念,构建“共同体协同育人、教学做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全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实力,全面提升学校服务能力和社会影响,形成了“幼教职教并重、人文艺术交融、职前职后贯通”的办学格局。
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省专科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中,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依据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当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文化成绩也相同,则按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1.国家助学金,助学金额每生平均3300元/学年。
2.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大专生均可在户籍地申请生源地国家贴息助学贷款,每年可贷学费和住宿费,由国家开发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办理。
3.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应征入伍的全日制学生,可一次性享受不高于6000元/学年的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退役后复学的,可享受不高于6000元/学年的学费减免,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4.退役士兵资助,退役1年以上且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享受不高于6000元/学年的教育资助;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5.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专项基金,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