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 | 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357 | 281 |
| 高职排名 | 326 | 59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414 | 219811 | 26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4 | 293956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89 | 319134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40 | 332031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专科批 | 406 | 248188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专科批 | 385 | 265903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专科批 | 381 | 269310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8 | 153825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64 | 178204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7 | 194475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专科批 | 434 | 108750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专科批 | 426 | 115844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协同培养高技能人才 | 专科批 | 397 | 144655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66 | 57443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46 | 70460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31 | 79216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36 | 207107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224687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8 | 236256 | - | 首选不限,再选不限 |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是2002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主要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技术技能人才。2012年6月,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学校先后被评为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浙江省治安安全示范单位、浙江省卫生先进单位、浙江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
学校坐落于“国际花园城市”、“南孔圣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衢州。学校占地面积387亩,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9613.6万元,纸质图书61.7万册,中文纸质期刊629种,数据库共23种。学校设有医学院、艺术设计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文化旅游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设置24个高职专业,形成了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医药卫生、艺术设计、财经管理、休闲体育等6个专业群协调发展的格局,光伏工程技术、艺术设计2个专业被立项为中央财政支持专业服务产业项目。2019年12月,我校获评为“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
1.根据有关省(区)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录取批次的安排,提前确定录取投档比例。结合各省(区)考试院(或招生办)提供的本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及有关数据,视报考本校的上线生源情况,提前调整计划。接受各省(区)考试院(或招生办)根据本批次生源情况按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学校确定录取分数线。
2.对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考生填报志愿需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投档比例1:1,高考总分相同者,依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
3.对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学校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的平行志愿进行录取,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直至一般性及政策性降分录取。
4.对未执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的省份,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足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5.考生投档到我校后,对所有进档考生按分数排序,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办法,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和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个检索,依次择优录取;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录取;分数无法满足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当录取专业结构不平衡又无法调剂时,学校将在各省(区)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统一安排下,通过征求志愿的方式完成录取。
6.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7.无专业加试要求。
学院对贫困学生提供的助学途径有:(1)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经济困难学生可以自行在生源地或学校所在地金融机构申请助学贷款。(2)学院优先安排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报酬上给予优惠;
广东松山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举办、广东省教育厅直属管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有46年办学历史,是全省举办高等职业教育历史最悠久的院校之一。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20000人。学校代码:12060,办学性质:省属公办,录取批次:专科。
学校前身为广东韶关钢铁集团职工大学,始办于1976年3月,办学初期校名为韶关钢铁厂“七二一”工人大学;1982年6月,粤北三所冶金职工大学合并为韶钢职工大学,由韶钢管理,并迁至曲江区原广东工业大学旧址办学; 2000年6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制为普通高等职业学校;2014年6月,由宝钢集团韶关钢铁有限公司移交广东省教育厅直属管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确保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在广东省,报考普通专科层次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报考专科院校普通类专业至少须有1门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第二十一条在广东省,报考普通专科层次美术类考生,参加高考文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普通高中学考,参加高考理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考;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第二十二条 专业录取规则:根据广东省投档规则出档后,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根据广东省投档规则出档后,美术类统考专业,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美术类统考院校(专业)投档总分750分,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文化课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2.5×60%。
第二十四条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作调剂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专业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五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六条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份执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
学校设立了贫困学生助学基金,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给予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减免部分学费,并尽可能通过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学校合作单位学生兼职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共同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问题,以利于完成学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