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 | 180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13 | - |
| 高职排名 | 22 | 8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236 | 533779 | 150 | |
| 2021 | 高本贯通 | 普通类二段 | 464 | 232692 | 15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二段 | 292 | 497065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普通类二段 | 198 | 541834 | 150 | |
| 2021 | 高职技师合作培养 | 普通类二段 | 194 | 542237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387 | 374101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14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12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魅力海岸同相约 阳光日照好读书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30强、全国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校企合作一体化办学示范院校、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全国高职院校学生管理50强、服务贡献50强、教学资源50强、实习管理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是建设部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技术依托单位、国家教育技术实训仿真示范建设基地、山东省首批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学校、山东省高职学生人文素质教育研究基地、山东省德育先进高校、山东省德育工作与校园文明建设评估双优秀院校、全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高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教书育人先进单位、山东省就业工作评估优秀院校、山东省首批文明校园,两次获得“世界职教院校联盟卓越奖”,连续三年被确立为山东省校企合作一体化办学示范院校。
| 名称 | 省特色专业 | 特色专业 | 层次 | 学制 | 类别 |
|---|---|---|---|---|---|
| 水产养殖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渔业类 |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自动化类 |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道路运输类 | ||
| 电子商务 | 专科(高职) | 三年 | 电子商务类 |
| 录取批次的安排(专科二批) |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招办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按教育部要求,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采用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外语语种要求:商务英语及英语教育专业限报英语考语种,其他专业不限语种。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录取原则: (1) 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2)根据专业志愿顺序安排进档考生专业。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仍不满足则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依次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者,可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予以退档。 (3) 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4) 在第一、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未报我院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5) 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6)录取工作在各省招办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录取结果经各省招办批准备案后,通过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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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校的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12年由著名爱国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创办的我国第一所纺织专门学校,距今已有百余年办学历史,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为江苏乃至全国的经济社会建设和发展培养了大量的优秀人才。学校于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独立升格为“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取得了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的成绩,2007年被确定为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08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院校,2011年6月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国家示范性高职学院,2014年5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学校更名为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被确定为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被认定为教育部“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成功入选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普通类考生的录取原则:采取“专业清”方式录取。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按考生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普通类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出现多名考生同分情况,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普通类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出现多名考生同分情况,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采用“专业清”方式录取。报考我校艺术类(美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相关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和高考文化统一考试,美术专业成绩需符合相关省份要求,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按相关省份公布的投档成绩形成或折算办法确定)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投档分相同时以专业高分优先的原则录取,如专业分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艺术类专业考生如投档分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一、省内艺术类录取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