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 |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13 |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 | 47 |
| 高职排名 | 22 | 72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236 | 533779 | 150 | |
| 2021 | 高本贯通 | 普通类二段 | 464 | 232692 | 15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二段 | 292 | 497065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普通类二段 | 198 | 541834 | 150 | |
| 2021 | 高职技师合作培养 | 普通类二段 | 194 | 542237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79 | 99831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44 | 34075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102737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1 | 57787 | 150 |
魅力海岸同相约 阳光日照好读书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30强、全国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校企合作一体化办学示范院校、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全国高职院校学生管理50强、服务贡献50强、教学资源50强、实习管理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是建设部建设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技术依托单位、国家教育技术实训仿真示范建设基地、山东省首批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学校、山东省高职学生人文素质教育研究基地、山东省德育先进高校、山东省德育工作与校园文明建设评估双优秀院校、全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高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教书育人先进单位、山东省就业工作评估优秀院校、山东省首批文明校园,两次获得“世界职教院校联盟卓越奖”,连续三年被确立为山东省校企合作一体化办学示范院校。
| 录取批次的安排(专科二批) |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招办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按教育部要求,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采用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外语语种要求:商务英语及英语教育专业限报英语考语种,其他专业不限语种。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录取原则: (1) 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2)根据专业志愿顺序安排进档考生专业。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仍不满足则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依次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者,可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予以退档。 (3) 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4) 在第一、二志愿均不能满足招生计划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对未报我院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5) 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6)录取工作在各省招办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录取结果经各省招办批准备案后,通过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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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们设立困难生补助金,有12%的学生享受学费减免; 学院每年还拿出学费的18%用于学生勤工助学;学生毕业实习带薪,实用美术、水产养殖专业学生在实习期间被用人单位以3000-5000元的高薪聘用, 还可同时享受每月500元的月薪,该专业毕业生供不应求,有的毕业生毕业的第一年年薪就达到3万元.同时,学院设立了大学生助学贷款中心,为贫困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是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立项学校,是辽宁省唯一一所培养护理、药学、医学技术、康复技术、健康管理类技术技能人才的省属公办医药类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主校区坐落在沈阳市浑河之南,毗邻沈阳国际展览中心,本溪校区位于沈本新城,目前正在建设中。校园总占地面积55. 9 万平方米 ,校舍建筑面积13.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065万元,馆藏纸质图书33.79万余册。
辽宁医药职业学院的前身是辽宁省卫生职工医学院,创建于1984年。1998年被确定为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试点院校,2000年并入原辽宁中医学院(现辽宁中医药大学),开展医药高等职业教育,2010年从辽宁中医药大学剥离,成立辽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辽宁医药职业学院。
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为105%。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高职(专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中职升高职录取批次,按照辽宁省招生录取原则录取。(注:如果专业成绩相同,按照文化课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专业安排办法:分数优先;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专业报考顺序录取。如专业报考顺序也相同,则按照英语、语文、数学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