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215 | 132 |
| 高职排名 | 181 | 70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4 | 227502 | 150 | |
| 2021 | 轻工类 | 专科批 | 150 | 258428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33 | 98890 | 150 | |
| 2021 | 轻工类 | 专科批 | 357 | 147712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258428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199866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69 | 98237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3 | 55272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30 | 82072 | 180 |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有50年的办学历史,是国家教育部授权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全省首批独立升格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位于风景秀丽的世界文化遗产地、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最佳魅力城市、中国长寿之乡都江堰市。距西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成都市区仅30分钟车程。
社会声誉良好,办学特色鲜明。学院是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优秀级学校,部、省、市职教先进单位,全国体育卫生工作先进单位,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和省级校风示范校。形成了培养具有“正确的价值取向、良好的信息素养、过硬的专业能力,积极的生活态度”的专门人才的鲜明特色。
四川省录取批次:专科批
录取规则:
1、报考我校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报考食品生物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酿酒技术、食品智能加工技术等专业的考生须无传染性疾病。
2、所有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3、录取调档比例按各省要求执行,对于进档考生,首先按投档成绩分科类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检索,一经检索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即向该专业投档。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单科顺序及单科分数高低排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4、各专业的录取,在填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及特长;如果该专业录取未满,则从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5、报考我校美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专业、文化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按位次高低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位次相同,再按文化成绩依次比较语文、英语确定位次。
6、执行各省市区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7、我校对录取考生外语语种无限制,但新生入学后我校开设的外语课程为英语。
重庆能源职业学院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教育部代码:14238)。
学院位于丰姿绰约富有三千年巴渝文化底蕴的历史名城、世界上最大的内陆山水城市、长江上游经济中心、西部唯一的中央改革特区、国家五个中心城市、中国最年轻的直辖市——重庆。
院现有歇台子和双福两个教学区。歇台子教学区占地400余亩,位于重庆市中心,校园环境优美,绿树成荫,紧邻重庆市解放碑、杨家坪、沙坪坝三大商业中心,交通便捷,各类配套服务设施一应俱全,是广大青年学子理想的生活、学习场所。建设中的双福教学区位于聂荣臻元帅的故乡江津区,占地近600余亩。
1、 学院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志愿填报为依据,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2、 学院根据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在当地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顺序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 120% 以内,对实行“平行志愿”填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院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
3、 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投档规则投出的考生。在录取专业时,根据投档成绩按照专业志愿清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相同时,使用各省市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比较规则进行比较。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安排,无专业分数级差的要求。
4、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投档原则:艺术类、体育类在考生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分别达到我市当年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计算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重庆市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通知》(渝教考发〔2017〕145号)的规定执行。如考生综合成绩(或专业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统一高考总成绩,若相同再按普通类同分排序规则依次比较,由高到低排序。
5、 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各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
6、 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制定的招生录取加分和降分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