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与学制初中生
高中生、中职、技校学生(二年制)
招生录取
1、录取分数线文科130分,理科125分。2、录取照顾政策(1)报考我校艰苦专业:文科农业经济管理、理科水利水电工程的降20分录取。(2)年龄25岁以上的学生,加20分。(3)少数民族学生,加20分。其他降分录取和加分政策,查看四川考试院公告。满足以上加分政策多条的按高加分政策加分,不累加。
录取管理机构
在省招考委的领导下,成立由省招考委负责人任组长的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录取各项工作的全面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秘书行政与信访监察组、计划信息组、高校联络组。各职能组的主要职能如下:(一)秘书行政与信访监察组:负责安排录取中的各种会议;负责文秘、签章、传真等工作;负责各工作部门的联络与协调工作;负责录取过程中信访、纪检、保卫工作;负责对考生的信访接待和信息查询;处理招生录取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负责录取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按规定收取招生有关费用;负责录取新生名册的邮寄与分发工作;负责录取期间后勤保障工作。(二)计划信息组:负责审核在川招生的各高校的分专业计划,向各高校提供分学校、分文、理、分专业的考生上线人数统计表,审核高校提出的专业计划调整方案;向录取领导小组提供计划、录取统计资料;负责录取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维护,确保录取过程中的网上录取软件系统正常运行;管理录取过程中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数据库;按录取领导小组的指令,为领导决策提供录取过程中的统计资料。(三)高校联络组:负责监督、检查各高校在录取时执行招生政策、规定的情况,并将认为退档不合理的考生提请学校复议;检查高校完生计划的情况;审核、确认高校录取考生名单 负责招生院校请示、报告的接收、登记,并及时提交录取领导小组研究。
录取照顾政策
(一)免试1.符合高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由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进入高校学习:(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2)获得省级人民政府(党委)、国务院部委、全国工、青、妇组织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等称号及科技进步奖获得者。2.符合高校招生报考条件,获得市、州及其以上人民政府(党委)、国务院部委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授予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等称号和省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经考生申请,所在单位推荐,县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进入高校学习。3.符合高校招生报考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由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省体育局认定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进入高校学习:(1)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2)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3)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4.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经本人申请,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就读高校专升本。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可免试入学的考生,应予优先录取。(二)照顾加分1.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可加50分,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可加30分。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加20分:(1)获市、州及其以上人民政府(党委),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模范(先进)教师、模范(优秀)党员称号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2)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工、青、妇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等称号获得者;(3)人民解放军、****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三等功以上者;(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6)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事业单位获得单位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7)年龄在25周岁(1990年2月底前出生)以上者。3.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考生录取时可加15分。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1)县(市、区)人民政府(党委),市、州局级系统和工、青、妇组织表彰的先进、模范工作者;(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5.报考对口专业的生产业务骨干(教师)、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在与其他考生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6.同时符合几项录取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照顾分值高的一项照顾政策。三州十七县两区的考生和三州十七县两区以外的少数民族考生,可在享受民族照顾降线政策的基础上再享受一项高分值的照顾加分政策。由于高起本、高起专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是分别按高起本、高起专的同科类、同层次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折算的,因此,这类考生应享受的录取照顾政策分作相应折算。六、可降分投档专业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招生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线上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大不得超过20分(可降分投档的专业名单详见附件)。七、新生复查新生入学报到时,各高校要使用网上录取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核查报到新生的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录取条件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学校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将不合格考生处理结果书面报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对于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专升本新生,必须进行第一学历复核,不能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颁发的专科********或以上证书者,由招生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八、加强领导,严肃纪律,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招生学校要认真执行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大招生执法监察力度,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要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关于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避开省级招生部门违规录取新生,严禁举办“先上车、后买票”的超前班,严禁采取“许愿”、“承诺”等方式招揽生源,严禁对未经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录取的考生擅发录取通知书。各高校要统一归口管理本校招生工作,严禁在国家体制外违规招生,严禁委托院(系)、站(点)、教学点、合作办学单位、中介机构或个人以“代招”、“代理”等名义介入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教育部规定,凡游离于国家招生体制外、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而擅自招收的学生,将一律不予进行高等学历教育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各招生学校要加强对录取工作的管理,学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学校录取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所有参与录取工作的人员必须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遵守招生工作人员纪律要求。对违反招生政策和录取纪律者,省招考委将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和《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有关条款予以查处并追究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高校统一录取新生工作关系到高校录取新生的质量和考生的切身利益,各有关学校、主管部门和各级招办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要加强对录取工作人员的招生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对招生信息、硬件设备和录取场的管理;对院校招生录取、考生报考等过程中需要保密的信息内容,应妥善管理,不得擅自公开。在录取过程中,招生机构和招生学校要紧密配合,相互支持,共同努力,确保今年高校在川录取新生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南充市职工大学招生热线:-8181855
报名、录取
1.2014年10月8日起在四川大学(从一环路磨子桥北门进)西区第五教学楼一楼左侧四川大学学院值班室咨询和报名,校外就读的考生可在当地四川大学校外学习中心报名,名额有限,报满为止,报名及入学考试截止时间2015年2月28日。2.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毕业证原件,报考护理学专业者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护理学毕业证原件和护士执业证书原件,报考药学专业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和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药士及以上职称、医药商品购销员资格证书、初级职称(含技术员)以上)和相应单位在职证明原件。并交身份证复印件(A4纸)两张和毕业证复印件(A4纸)两张,报考护理学专业者另需交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A4纸)两张,报考药学专业者另需交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药士及以上职称、医药商品购销员资格证书、初级职称(含技术员)以上)复印件(A4纸)两张。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士兵申请专升本()入学考试免试,另需提供士兵退役证复印件两份。近一年彩色同底免冠一寸标准照片四张。凡报名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在学习期间,若被查明弄虚作假不符合入学条件者,一律开除学籍。3.凡报考四川大学各层次、各专业的学员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入学考试。入学考试的科目见招生专业一览表。重要提示:根据教育部教高厅[2004]2号和教高厅[2004]5号文件的规定,报考本科层次的学生入学后须参加由全国高校考试委员会组织的试点高校学生部分公共课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专升本()统考科目:大学英语和计算机应用基础。统考收费按国家财政部财综[2006]4号文件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6]279号文件执行。所有统考科目成绩合格作为教育部高等教育********电子注册资格的条件之一。凡符合统考免试条件的学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4.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入学: 专科()①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者,参照当地专科录取分数线标准,可免试入学(须提供准考证及成绩条原件);②参加2014年全国成绩在当地省、市招办规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以上(须提供准考证及成绩条原件);专升本()----参加2014年全国成绩在当地省、市招办规定的专科起点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须提供准考证及成绩条原件)。----持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者,报读专升本()可免试入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报读专升本()可免试入学;----凡符合教育部和各省、市招办规定的录取照顾政策者,可按文件执行。5.凡参加入学考试并符合入学条件者,我校将寄发统一印制的录取通知书。
报读条件
1、具有高中、中专、技校学历者,可以报读专科或专科专业。 2、具有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者,可报读专升本专业。 3、报读护理专业者,必须具有护理专业毕业证和护士执业证。
联系电话
招生办:0817-2292702 (罗老师) (唐老师) (何老师)
药学专业专升本的报考条件为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药学类、化学类、生物类、医学类大专及大专以上********者,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考药学专业(专升本)。①已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在职从业人员,并提供单位在职工作证明方可报名;②已取得初级以上(含药士)职称的医院在职从业人员,并提供医院在职工作证明和药学专业大专********方可报名;③已取得医药商品购销员资格证书,现从事药品流通行业的在职从业人员,并提供单位的在职证明方可报名;④已取得初级职称(含技术员)以上,现从事药品研究生产企业的在职从业人员,并提供单位的在职证明方可报名;----报考专升本层次的学生的前置专科文凭必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审核(或由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指定的代理机构作学历认证),否则不予报名。二、报名、录取1.2014年10月8日起在四川大学(从一环路磨子桥北门进)西区第五教学楼一楼左侧四川大学学院值班室咨询和报名,校外就读的考生可在当地四川大学校外学习中心报名,名额有限,报满为止,报名及入学考试截止时间2015年2月28日。2.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毕业证原件,报考护理学专业者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护理学毕业证原件和护士执业证书原件,报考药学专业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和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药士及以上职称、医药商品购销员资格证书、初级职称(含技术员)以上)和相应单位在职证明原件。并交身份证复印件(A4纸)两张和毕业证复印件(A4纸)两张,报考护理学专业者另需交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A4纸)两张,报考药学专业者另需交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药士及以上职称、医药商品购销员资格证书、初级职称(含技术员)以上)复印件(A4纸)两张。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士兵申请专升本()入学考试免试,另需提供士兵退役证复印件两份。近一年彩色同底免冠一寸标准照片四张。凡报名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在学习期间,若被查明弄虚作假不符合入学条件者,一律开除学籍。3.凡报考四川大学各层次、各专业的学员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入学考试。入学考试的科目见招生专业一览表。重要提示:根据教育部教高厅[2004]2号和教高厅[2004]5号文件的规定,报考本科层次的学生入学后须参加由全国高校考试委员会组织的试点高校学生部分公共课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专升本()统考科目:大学英语和计算机应用基础。统考收费按国家财政部财综[2006]4号文件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6]279号文件执行。所有统考科目成绩合格作为教育部高等教育********电子注册资格的条件之一。凡符合统考免试条件的学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4.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入学: 专科()①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者,参照当地专科录取分数线标准,可免试入学(须提供准考证及成绩条原件);②参加2014年全国成绩在当地省、市招办规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以上(须提供准考证及成绩条原件);专升本()----参加2014年全国成绩在当地省、市招办规定的专科起点本科录取分数线以上(须提供准考证及成绩条原件)。----持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者,报读专升本()可免试入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报读专升本()可免试入学;----凡符合教育部和各省、市招办规定的录取照顾政策者,可按文件执行。5.凡参加入学考试并符合入学条件者,我校将寄发统一印制的录取通知书。三、学制、学分1.实行学年学分制、弹性学制。2.专升本()和专科()学制2.5年,学习期限2.5-5年。3.各层次学分数:专科()80学分;专升本()80学分。4.各专业按学分收费。四、教学模式班各层次均采用以下教学模式:电子课件(光盘、网络课件)+网上答疑、讨论、作业等+面授辅导、答疑+学习小组学习+相关实验(实习)+集中考试。五、********与学位1、学生在校学习期限内,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完成毕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合格,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条件,本科学生统考合格(免试要求按国家规定执行),毕业鉴定合格,由四川大学颁发国家承认相应学历的********,并实行电子注册。********签章单位:四川大学(********式样及内容以学生毕业时教育部当年新规定政策为准)。2、符合我院本科毕业要求的本科学生,达到四川省学位办[2006]54号文件和四川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校学位[2007]6号文件相关规定的要求,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教育部出台新政策,将按教育部新政策执行。
招生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