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四川商务职业学院 |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125 | - |
| 高职排名 | 799 | 883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50 | 225136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19 | 108277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177 | 543395 | 15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二段 | 171 | 543676 | 150 |
学院前身为成都女子蚕桑传习所,创建于1907年(清光绪33年),先后更名为四川省立女子实业讲习所、四川省立高等职业学校、四川省立成都女子职业学校、四川省成都商业学校等。1993年更名为四川省商业学校。2004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四川省商业学校(国家级重点中专)与四川省对外经济贸易学校(省部级重点中专)合并组建四川商务职业学院。2010年顺利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学院现有成都市青羊区文家场正街文家校区及温江区和盛镇和盛校区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74409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46574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653.72万元,馆藏图书46.77万册。
为了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特制定如下奖励制度:(一)入学奖学金 为了鼓励高分考生报考我院,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四川省新生,文、理科普通高考成绩名列我院前10名者,学院将一次性奖励500-5000元;文、理科英语单科成绩名列我院前10名者,学院将一次性奖励500-3000元;对口高职英语单科成绩名列我院前3名者,学院将一次性奖励500-2000元;艺术类考生专业成绩名列我院前3名者,学院将一次性奖励500—2000元(二)常规奖学金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的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学院设立常规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过级超标奖学金、鼓励发展奖学金等,其中最高额度可达每学期2500元。(三)国家奖学金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我院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一等奖6000元/年,二等奖4000元/年。(四)四川省政府奖学金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我院学生可申请四川省政府奖学金,奖学金额度为3000元/年。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中国石化集团胜利油田创建、东营市人民政府承接续办、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其前身为1973年建校的全国重点中等专业学校——胜利石油学校和胜利油田卫生学校。
学院在历次山东省评估工作中获评优秀,先后获得“全国职工教育培训优秀示范点”“全国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中国企业先进教育单位百强”“全国职业指导与创新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企业实习实训基地”“山东省职业教育与创业教育先进学校”“东营市创业就业培训基地”“胜利油田教育培训先进单位”“胜利油田技能人才开发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学院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校内奖助学金,建立了奖、助、免、补等多种形式融于一体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1、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3、 录取时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根据各专业计划数,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录取。
4、 外语语种不限。学院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其他语种考生入学后需改学英语。
5、 学院对各专业男女比例均不设限制。
6、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7、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录取结果经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备案后,通过学院招生咨询电话、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