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 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283 |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 | 163 |
| 高职排名 | 278 | 70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371 | 397319 | 150 | |
| 2021 | 高本贯通 | 普通类二段 | 462 | 235996 | 15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二段 | 203 | 541335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04 | 148464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21 | 90374 | 150 |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与省教育厅共同领导和管理。
学校是国家“计算机应用及软件技术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学校”、国家“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教育部——中兴通讯ICT行业创新基地”“山东省技能型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坐落于泉城济南,现有章丘、和平两个校区,占地1045亩,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976万元,馆藏纸质图书59.6万册,电子图书152137GB,校内实验实训场所132个,校外实习实训场所229个。建有千兆骨干校园网,是山东省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建设单位。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外语要求:语种不限、不加试口语,对听力不作要求。
第十六条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鲁招考《关于做好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八条 录取规则:根据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的录取规则,按照“遵循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按分数优先原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否则做退档处理;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以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
绿色通道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是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重要措施,是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重要举措。
为切实保证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我校根据有关规定设立“绿色通道”制度,对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入学报到时由专人接待,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家庭经济情况,帮助学生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方式来减缓经济困难状况。
“绿色通道”是确保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能够顺利入学、无忧上学。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
对于筹措学费困难的大学生来说,可以选择在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该贷款为信用贷款,本专科生每人每年可申请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可申请不超过12000元,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生毕业后三年内,可暂缓偿还本金,只付利息。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过20年。
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分为三档,一档每生每年2200元,二档每生每年3300元,三档每生每年4400元。
勤工助学
学校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讨40小时。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对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山东籍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在校生中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每学年学费不超过8000元的,据实免除;超过8000元的,按8000元免除。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年还可申请获得不低于3300元的国家助学金。
特殊困难学生资助
对在校期间因家庭由突发性灾祸、事故等原因导致学生及其家庭出现特殊困难的,经学生申请,学校发放一定的救助金予以资助。
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是2016年在赣州卫生学校基础上创建的隶属赣州市人民政府的全日制医药健康类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秉持“厚德精业”校训,弘扬“勤学慎思仁心笃行”校风,坚守90年前红军军医学校铸造的红医初心,传承赣州卫生学校40多年的优良传统,办学以来,向全国各地输送了10万余名实用型医疗卫生技术人才,向赣南地区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提供了近80%的业务骨干,是赣州及周边地市重要的医药卫生健康类人才的培养培训基地,被誉为“白衣天使的摇篮”。学院先后荣获了“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省文明单位”“江西省平安校园”等省市各类项荣誉称号。目前是全国卫生行指委委员、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卫生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全国卫生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分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
学院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招生录取。
1.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 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本人志愿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语种不限。
3.男女比例:除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外,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4.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若考生选报了不符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将由学校负责调剂,如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5.专业安排: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不设立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如所填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6.同分排名处理:执行各省关于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中总分相同的排序方法,按位次先后进行录取。
7.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执行各省市区的照顾加分政策,加分考生可凭加分后的总分投档。
8.录取结果公布:各省教育厅网站或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学院招生信息网站(http://zsjy.gnhvc.cn/)查询、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
9.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档4400元/人·年,二档3300元/人·年,三档2200元/人·年)、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学院,可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