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 | 青海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283 |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 | 70 |
| 高职排名 | 278 | 61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371 | 397319 | 150 | |
| 2021 | 高本贯通 | 普通类二段 | 462 | 235996 | 15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二段 | 203 | 541335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54 | 26762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92 | 12871 | 150 |
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与省教育厅共同领导和管理。
学校是国家“计算机应用及软件技术专业领域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学校”、国家“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教育部——中兴通讯ICT行业创新基地”“山东省技能型特色名校”“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坐落于泉城济南,现有章丘、和平两个校区,占地1045亩,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976万元,馆藏纸质图书59.6万册,电子图书152137GB,校内实验实训场所132个,校外实习实训场所229个。建有千兆骨干校园网,是山东省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建设单位。
绿色通道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是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重要措施,是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重要举措。
为切实保证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我校根据有关规定设立“绿色通道”制度,对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入学报到时由专人接待,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家庭经济情况,帮助学生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方式来减缓经济困难状况。
“绿色通道”是确保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能够顺利入学、无忧上学。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
对于筹措学费困难的大学生来说,可以选择在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该贷款为信用贷款,本专科生每人每年可申请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可申请不超过12000元,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生毕业后三年内,可暂缓偿还本金,只付利息。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过20年。
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分为三档,一档每生每年2200元,二档每生每年3300元,三档每生每年4400元。
勤工助学
学校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讨40小时。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对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山东籍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在校生中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每学年学费不超过8000元的,据实免除;超过8000元的,按8000元免除。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年还可申请获得不低于3300元的国家助学金。
特殊困难学生资助
对在校期间因家庭由突发性灾祸、事故等原因导致学生及其家庭出现特殊困难的,经学生申请,学校发放一定的救助金予以资助。
| 名称 | 省特色专业 | 特色专业 | 层次 | 学制 | 类别 |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自动化类 | ||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电子信息类 | ||
| 软件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计算机类 | ||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专科(高职) | 三年 | 计算机类 | ||
| 电子商务 | 专科(高职) | 三年 | 电子商务类 |
青海畜牧兽医职业技术学院位于青藏高原与黄土高原的分界岭—日月山东南 40公里,素有“海藏咽喉”之称的西宁市湟源县城。始建于1940年,前身是青海省湟源畜牧学校,1994年、2000年先后两次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1998年被农业部确定为全国农业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示范基地。2002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青藏高原惟一的全日制农牧类高等职业院校。是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的示范性职业技术院校之一。 2006年,通过“国家高职高专 教学水平评估”,被评定为“优秀”;2007年被确定为第二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学院面向社会,适应市场,实行开放式办学,现已形成高职教育、中职教育、短期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为一体的多层次、多规格、多渠道办学新格局。
特困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
为帮助部分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集中精力完成学习任务,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和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对特困生进行定期或临时困难补助,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组织管理
1、 学院成立由学生工作处、财务处、教务处和各系(部)负责人参加,学院主管领导任组长的特困生困难补助评定小组,负责全院特困生定期补助的评定工作。学生工作处负责特困生补助的日常工作。
2、各系成立由系(部)领导任组长,系(部)学生会主席及有关班主任参加的评议小组,负责本系(部)特困生定期补助的评议工作。
二、申请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补助:
1、通过勤工助学方式资助和贷款仍难以完成学业的本院在册就读的大专、中专生。
2、在校能认真学习,无补考记录,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的。
3、生活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无铺张浪费、乱花乱用、吸烟、酗酒现象,师生反映良好。
4、学生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生活水平的或家庭发生意外陷入贫困,致使学生学习生活难以为继的。
三、特困补助等级与金额
特困补助分为定期补助与临时补助。
1、定期补助分别为一、二、三等(等级金额视特困生人数而定,定期补助经费控制在当年学费总额的 1%以内)。
2、临时困难补助一般为 50-100元。
四、评定办法
(一)定期困难补助:
由各系(部)根据特困生的评定基本条件,结合学生的实际困难情况和本人申请,每学年评定一次(与评优同步进行),经费和等级金额同学院统一掌握,不平均分配到系(部),具体办法:
1、学生本人提交申请,如实介绍家庭经济状况与自己的实际生活情况,并出示家长或家庭所在地所属乡、街道对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然后填写《申请表》。
2、班主任组织本班同学进行评议,并签署意见。
3、各系(部)评议小组对本系(部)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并按等级排名次后报学院评定小组。
4、学院评定小组对各系(部)上报的情况进行审议,评定后张榜公布,三天之内如有不同意见,由各系(部)负责核实、复议。
5、学生工作处将评定结果报财务处,由财务处统一发放。
(二)临时困难补助;
1、由学生本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
2、班主任、系(部)总支书签署意见;
3、学生工作处审核、备案,主管领导批准,由财务处发放。
五、几项具体规定
1、凡受到违纪处分或私自到校外歌舞厅、网吧、游戏机室等高消费娱乐场所活动的学生取消本年度的补助资格。
2、获特困补助的学生,必须刻苦学习、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如发现有违纪、铺张浪费、请客送礼、抽烟喝酒等现象,将停发其补助,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理。
3、解释权属学生工作处。
4、本办法自公布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