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50 |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 | 102 |
| 高职排名 | 131 | 528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274 | 512428 | 150 | |
| 2021 | 高本贯通 | 普通类二段 | 459 | 242557 | 15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二段 | 273 | 513391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普通类二段 | 200 | 541611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80 | 208117 | 180 | |
| 2021 | 精准专项 | 专科批 | 192 | 206488 | 18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189 | 206943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80 | 132326 | 180 | |
| 2021 | 精准专项 | 专科批 | 234 | 127619 | 18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196 | 131553 | 180 |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学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潍县中路8号
批准成立时间及批准单位:学院始建于1973年,2002年6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改建为山东交通职业学院。
学院实行山东省教育厅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双重领导、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为主的管理体制。
2006年山东省教育厅确定我院为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学院,2008年北京市奥组委海淀分指授予学院“北京奥运安保突出贡献单位”荣誉称号,2008年被山东省委高校工委评为山东省高校德育暨校园文明评估“双优”学院,2009年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0年学院先后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确定为“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被山东省教育厅确定为山东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2年学院被山东省教育厅确定为山东省名校工程首批立项建设单位。
毕业生就业:
学院按照“立足交通,依托行业,面向社会,服务经济,市场运作”的办学思路和“培养应用型人才,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学生就业与创业”的办学目标,建立毕业生就业指导专门机构,不断深化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结合实际健全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就业指导规章制度,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的就业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努力建设一流品牌交通职业院校,用心打造交通行业人才成长平台,就业工作用心努力,就业形式不断创新,千方百计最大限度指导并保证毕业生就业,促进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局面规范有序地开展和形成。依据国家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意见,学院对毕业生实行双向选择,推荐就业的政策,毕业生也可自谋职业。目前学院已与省内外百余家大中型企业建立了长期的用人协作关系,多年以来学院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3%以上。2007年11月,学院举办2008届毕业生就业双选洽谈会,2584名毕业生与省内外291家用人单位直接面对面进行择业洽谈,用人单位现场向毕业生提供有效就业岗位7865个,供需比为1:3.04,可谓“供不应求”。谋发展铸辉煌求三方共赢,用心打造交通职业人才就业平台,不断提高毕业生就业率,学院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一系列举措,受到了社会、家长和毕业生的广泛关注和赞誉,省、市著名媒体对学院近年来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成功做法 多有报道。2005年4月在《山东工人报》面向全社会进行的问卷调查活动中,学院被评为山东省“最受企业欢迎的高职院校”
| 录 取 规 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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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家公办高等院校,目前在校生9000多人;学院隶属广西商务厅,是培养广西商贸行业经理人才的摇篮。1965年办学以来,已为广西商贸行业输送了大批中高级商务人才,大部分毕业生成为所在单位的业务骨干和领导,在社会上享有高度的知名度与美誉度。
办学条件优越:学院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市,占地面积930亩,分为大学路校区、明秀路校区、金陵校区(筹建),校园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拥有中央财政支持实训基地2个,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7个,建立了130多个校外实训基地。
考生须知
1、招生对象:凡是我院2014年有招生计划的省份报读专科的考生均可报考我院。
2、由于招生实行网上录取,我院原则上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才考虑录取其他志愿考生,考生如要增大被录取的机率,最好第一志愿填报我院。
3、由于我院长期注重外语教学,具有一整套特色鲜明、因材施教的教学模式,在稳固英语基础知识的前提下侧重专业外语培训,因此考生只要按报考有关规定考试,达到规定分数线即可,不需要再参加外语复试。
4、我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肝炎病原携带者不宜报考涉外旅游、旅游管理、旅游英语、酒店管理专业;色盲者不宜报考会计、会计与审计、财务信息管理专业。
5、我院实施“学分制”教学管理。
6、非南宁市生源在入学时均可凭正式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迁入南宁市;南宁市户口的生源可以不迁移。
7、为了激励学生努力学习、争先创优、全面发展,我院进一步完善了学生奖励制度,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奖学金、多种单项奖学金和其它奖励等,每学期评选一次。
8、学费在区物价局核准的标准范围内收取,每学生每年学费除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三个专业7000元外,其它专业约为6000元左右(按区物价局核准的学分制收费标准收取);对经济困难的学生,除国家设有专项助学贷款外(详情请向考生所在地银行咨询),我院还采取凭生源地出具的困难证明经我院领导审核同意后,按学期分期交纳学费的原则、同时采取勤工助学的办法帮助贫困学生入学并顺利完成学业。
9、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桂政办发[2002]15号文件精神,从2002年起,高职教育和专科教育学生在户籍和学籍管理、毕业证发放、就业等方面实行统一政策。高职毕业生由举办学校颁发全区统一的大学普通专科学历文凭和广西教育厅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统一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10、凡报考我院的考生,为保证及时、准确地向学院提供考生信息,请考生在填报我院志愿后将准考证号、姓名、填报专业、联系电话等通知我院招生办,或登录我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从而增大被录取的机会。









